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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违法处理通知书

    110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3种行为、第90条,记1分,罚款100元,扣车。

    1109,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第4种行为、第90条,记1分,罚款50元,扣车。 代码1108和1109的违法行为责任在你。

    你没有尽到查验义务。如果现场查到的是你,那你的驾驶证就要记2分,罚款150元。

    将影响你的驾驶证。 如果车主没有购买机动车交强险还要被处罚款。

    依据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公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一、什么是交通安全设施? 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的功能,依照规定在道路沿线设置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硬件的总称。

    二、损坏交通设施如何赔偿和处罚? 肇事人损坏交通设施,应主动立即报警,除赔偿恢复受损交通设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外,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七条,对肇事人处五百元或一千元罚款。损坏交通设施逃逸的,按规定重处。

    三、什么是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四、道路交通标志如何分类? 道路交通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又分为: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五、什么是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其形状为正等边三角行,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六、什么是禁令标志? 禁令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其形状通常为圆形,个别为八角形或顶点向下的等边三角行。其颜色通常为白底、红圈、红斜杆和黑图案,"禁止车辆停放标志"为蓝底、红圈、红斜杆。

    七、什么是指示标志? 指示标志是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形状为圆形、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八、什么是指路标志? 指路标志是传递道路方向、地点和距离信息的标志。其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或正方形。

    其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 九、什么是辅助标志? 辅助标志是指紧靠主标志下缘,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其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用于表示时间、车辆类型、警告和禁令的理由、区域或距离等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的信息。

    十、对几种新型、常用的交通标志的解释: 1. 禁止车辆停放标志: 该标志为圆形、蓝底、红圈、红斜杆,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停放。交叉双斜杆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

    单斜杆为禁止车辆长时停放标志,临时停车(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受限制。 2. 停车让行标志: 该标志为八角形,颜色为红底白字,表示车辆必须在停止线以外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才准许通行。

    3. 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 该标志为圆形、白底、红圈、红斜杆、黑色小汽车图形,表示禁止一切机动车(含摩托车)通行。下缘附设有"二轮摩托车除外" 辅助标志的,准许二轮摩托车通行。

    十一、什么是道路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

    可以与交通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三类:禁止标线、指示标线和警告标线。

    十二、中心黄色双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和向左转弯。也表示严格禁止车辆和行人横穿。

    其作用相当于中心隔离护栏或中心分车绿带。 十三、中心黄色虚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虚实线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虚线一侧准许车辆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跨线超车和向左转弯。

    十四、中心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中心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线超车、压线行驶或向左转弯。 十五、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的功能是什么? 道路边缘黄色单实线表示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放(含临时停车上下客)。

    十六、路面黄色网状线的功能是什么? 路面黄色网状线表示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防止交通阻塞。当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车辆停驶时,后车必须在黄色网状线外等候,直到确认黄色网状线前方有足够空间停驶本车时,方可驶过黄色网状线。

    十七、对几种新型、常用的交通标线的解释: 1. 人行横道线: 人行横道线为一组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采用两条白色平行粗实线划出人行横道线的范围,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 行人横穿车行道时必须行走在人行横道线内,设置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还必须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2. 人行横道线预告标示: 设置在人行横道线前适当位置的白色菱形图案,用于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横道,机动车行驶时须注意行人横穿道路。 3. 禁止掉头标记: 设置在禁止掉头路口前适当位置的,由一个掉头箭头和一个叉形图案组成的黄色图案,表示禁止车辆掉头。

    4. 导流线: 导流线的形式主要为一个或几个根据路口地形设置的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表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 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

    5. 中心圈: 设置在交叉路口中心的白色圆形或菱形区域,用于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对车辆左转弯的指示,车辆不得压线行驶。机动车向左转弯时,必须紧靠中心圈小转弯。

    6. 减速标线: 设置在收费站广场、出口匝道或其他要求车辆减速路段的白色虚线,其形式有单虚线、双虚线和三虚线,垂直于行车方向设置。用于警告前方应减速慢行。

    7. 的士临时停靠点白色框线: 设置在的士临时停靠点。

    求一篇春节对驾驶员的安全告知书

    冬季安全行车温馨提示

    进入冬季以来,新疆大部分地区雨、雪、雾等气候现象明显增多。据不完全统计,雨、雪、雾等特殊情况下高速公路行车的事故发生率是晴天的三至四倍,而雾天高速公路上事故的发生率更远远超过正常情况,且经常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质量安全环保处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行驶过程中集中注意力保持“慢”、“稳”、“礼让”原则,保持安全车距。

    二、由于车内环境封闭,长时间开暖风,要注意适时通风,不能开着暖风开关或空调睡觉。

    三、遇到雾天,要及时打开雾灯,必要时开启大灯,大雾时应另外打开双闪警示灯。高速路行驶途中遇到大雾时,应降低车速,打开车窗,使车内外温度一致。

    四、雪天开车或通过结冰路面时,要镇定加小心。缓慢行驶,不随意超车,轻给油门,轻点刹车,慢打方向,把握“轻、柔、稳”的原则,任何大的动作或不妥操作都可能带来危险。冰雪路面任何时候都要慢抬离合缓给油,大力加油很易侧滑或空转;切记保持车距,刹车或启动时,前后车都可能溜车或侧滑;阴暗潮湿的地方、立交桥下及隧道洞口等都很易结冰,薄冰更可怕,应加倍小心,减速慢行。

    五、任何时候都应做到车辆不超载、不超速行驶、不违章超车、不空挡滑行,冬季驾驶车辆更要牢记。

    六、冰雪天坡路行车时,要备有三角木或其他防滑设备。出现打滑或侧滑而机械停车又无效时,决不能妄图加油冲坡,只会导致事故发生。

    七、启动汽车后要先预热,但时间不宜过长,温度表指针上升即可,预热时不要猛踏油门也不要让发动机高速运转;起步时保持柔和缓慢起步,减轻发动机负荷压力,并缓慢行驶让轮胎逐步预热;冬季驾车要勤换挡,注意挡位与油门、离合相配合,冰雪路面挡位过高或过低都易使车失控。

    八、遇到天气或路况不佳时,要尽量直线匀速行驶,轻柔操作;不要随意并线,更不能随意超车,要超车时也要看清路线及路况,尽量用大灯提示;冰雪路面尽量走有车辙的路线,不要轻易尝试被冰雪覆盖、路况不明的路段;雪天会车特别是夜间会车,应减速让道,不争不抢。

    九、行车制动时,要提前准备,柔和操作,并与减挡制动相结合;冰雪路面尽量不踩刹车,要制动也要各种方法相结合,柔和操作;冰雪道路转弯时,角度可以适当放大,但不能占道行驶,缓过弯,尽量避开积水或冰雪。

    十、出车时一定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车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灯、喇叭、转向、刹车、雨刷器等部件是否正常有效。

    自己可以做适当的修改,把开头那一段改成有关春节的内容就可以了。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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