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集体入户申请范文

    户口迁入申请书?

    首先让你这个亲戚到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写出申请(他必须是户主,至于申请书,具体格式,派出所都有,象你这种情况,申请理由就是亲属投靠),要携带你们两人的户口本(你原是单位集体户,要需要原先单位出证明)身份证,还有你的一些学历证明等,然后等待派出所给出一个迁移证明(这个等待的时间,可长可短,一般来说跨省最长,有三四个月,象你如果是在一个区,会很快)然后拿着迁移证明,到你户口派出所再给你一个迁出证明,就可以回来上户了。

    我说的是正常程序,具体你可以让亲戚到派出所问一问。

    集体户口办投靠个人户口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理由:因转户人员均居住在公司(厂)内部职工宿舍,为便于管理,现申请为该部分转户人员建立集体户口。

    办公司的集体户口,可以按下列顺序申请: 1、在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写申请书。 2、借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复印两份。

    3、借出单位《资质证》原件并复印两份。 4、借出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并复印两份。

    5、找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7、一并交给派出所,审核后核发集体户口。

    入户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

    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常见的有入团申请书,入党申请书等。

    申请书一般包括四个部分的内容:标题;称谓;正文和结尾。(1)标题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2)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3)正文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

    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4)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5)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户口申请书范文

    户口申请书范文:1、标题:入户申请(居中);2、抬头:XXX派出所, 左起顶格,并在后面加上冒号;3、申请人信息;4、正文:申请理由;5、结束语:望准予申请为盼。

    6、申请人:手写签名;7、时间。事例:入户申请XXX派出所: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NN,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申请人:(手写)年月日此外,应当带上以下证件:1、结婚证;2、出生医学证明;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

    户口申请书范文

    户口申请书范文:

    1、标题:入户申请(居中);

    2、抬头:XXX派出所, 左起顶格,并在后面加上冒号;

    3、申请人信息;

    4、正文:申请理由;

    5、结束语:望准予申请为盼。

    6、申请人:手写签名;

    7、时间。

    事例:

    入户申请

    XXX派出所:

    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NN,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手写)

    年月日

    此外,应当带上以下证件:

    1、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

    3、计生部门意见(或准生证)等。

    农村户口分户申请范文

    范文如下: 方镇派出所: 本人XX,于1984年10月4日生,大专文化,现住大方南郊。

    身份证号码:522422198410040153,户籍所在地,大方镇集体户居民委员会对江小学,非农户口,现在大方永贵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化验室工作。 父亲在大方镇第六小学任教已接近退休之年,母亲无业。

    十多年来,父亲靠他微薄的工资供我上学读书,养家活口,含辛茹苦大半身。现在我有了工作,不能老是依附老人们过日子。

    征得父母的同意,我决定分户自立门户,自食其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所提出分户申请,自愿单独立户,落户在大方镇南街居民委员会。

    敬请批准予以分户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开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