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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问笔录格式-警察的询问笔录怎么做,具体格式是什么

    警察的询问笔录格式同讯问笔录附录如何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讯问笔录,应当注意五个要点:一、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询问当事人时,办案人员应当事先向当事人介绍身份,出示证件。并应当将此过程详细地记录在询问笔录中。

    《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办案人员的介绍身份、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二、仔细填空,认真核对。

    这个“空”就是询问笔录格式中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

    三、开门见山,直入主题。要尽快使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

    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询问人知道,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有条不紊,顺藤摸瓜。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

    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

    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聊天”、“拉家常”等;在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有抵触情绪时,要以静制动,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 五、自始自终,履行程序。

    询问笔录允许当事人提出修改、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当事人逐页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有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也让被询问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认可,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填实,才算履行了询问笔录制作的全部法定程序。

    公安机关的检查笔录应该怎样制作

    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进行场所、物品、 人身检查过程中制作的,用以记载检查过程、结果以及相关程序和 实体事项的文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 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由此可见,制 作检查笔录要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对于检查的情况制作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的义务。

    人民 警察为了迅速查明案情,正确进行处罚,可以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进行检查。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的格 式如实制作检查笔录。

    第二,检查笔录应当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 章。 签名或者盖章是检查笔录发生法律效力的要件之一。

    在检查笔 录制作完成以后,应当交由被检查人和见证人阅读,如果被检查人 或者见证人不识字的,应当读给他们听,对其中存在的疏漏、错误 等进行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按手印或者盖章,表明该处已经被修 改。如果对检查笔录没有异议,上述人员应当在笔录的末页签名或 者盖章,证明笔录的记载属实。

    公安询问笔录范文格式是怎样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 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 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 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 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1. 记清情况来源;

    2. 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 体情况及根据;

    3.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 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 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 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 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 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 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 录上注明。

    派出所做笔录的格式是怎么样?知道教教我因为我将要从事这方面工作

    先给你个模本,希望你能从中举一反三。

    第 1页 共 3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笔录询问时间 2011年5月18日 22时45分至 2011年5月18日 23时10分 询问地点 贵州省XXX公安局XXX派出所 询问人 XXX XXX 工作单位 贵州省XXX公安局XXX派出所 记录人 XXX 工作单位 贵州省XXX公安局XXX派出所 被询问人 XXX 曾用名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85年X月X日 文化程度 初中 户籍所在地 贵州省XX县XX乡XX村XX组 现 住 址 贵州省XX县XX乡XX村XX组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123456789101112 工作单位 XXXXX 联系方式 139XXXX ——————————————————————————————————————————(以上这部分是固定好的,地方不同格式也有所不同,但都是差不多这样的,大同小异),以下为要问的笔录的内容(盗窃、抢夺、抢劫案问的笔录都和以下一样的,换个词、换个问法而以)。问:我们是XXX公安局XXX派出所的民警(出示工作证件),现依法向你询问有关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答:我明白了。

    问:你今天来XXX派出所有什么事? 答:我手机被盗了,我来报案的。 问: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被盗的? 答:2011年5月18日22时30分左右,在贵州省凯里市大十字被盗的。

    问:你被盗的是什么品牌手机?价值多少? 答:我被盗的是一部苹果四代手机,这部手机是2011年3月份购买的,当时购价5800元。 问:你被盗的手机号码、手机串号是多少?是否有发票? 答:我被盗的手机号码是:139XXXXXX,手机串号我记不清了,购买手机的发票不知放哪了。

    问:你把你被盗的经过讲一下? 答:2010年5月18日22时30分左右,我一个人在贵州省凯里市地下商场一门面购物时,我当时在这家门面试衣室内试衣服,当我试好衣服正准备付款时发现放在包里的苹果牌手机不见了,于是我就拨打110报警。 问:你是否发现什么可疑人员或情况? 答:我当时在试衣服,所以没发现什么可疑人员。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了。 问:你以上所说是否属实? 答:都是事实。

    笔录问完后,要将笔录送受害人(或当事人)仔细看一遍,在确定笔录中无误后叫受害人签字按手印(具体的写法是: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所说的相符,后面落受害人姓名和日期,再在笔录上逐页按手印)总的说:一份笔录要有的要素是:时间(案发时间)、地点(案发地点)、人物(受害人或违法犯罪人员)、损失情况(被偷抢骗何物,价值多少、被打伤什么部位等等),当然,还有很多类型的笔录,在今后的工作中,老民警会教你的,虚心学习才是硬道理。这些只是常用的。

    这仅供你参考,具体的还得靠你今后在公安工作中举一反三,问出更精彩、更细致、高质量的笔录来。

    公安询问笔录格式

    询问笔录有统一印制的笔录纸,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

    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范文如下: 询问笔录 (第 次)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人(签名)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签名)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否 人大代表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于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到达,___月___日___时___分离开,本人 签名:________) 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末页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同我讲的一致。

    被询问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询问笔录用于记录证人,被害人证言时使用。以一人一次为单位制作。

    询问笔录应交被询问人核对,如有差错、遗漏,允许被询问人更正补充。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写明核对结果并签名、盖章。

    本文书1份,存检察正卷。 扩展资料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

    询问笔录的处理办法同讯问被告人笔录的处理办法一样。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

    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

    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询问笔录。

    该如何处理?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后?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4条的规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 差错的,被询(5]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 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是为查清有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对其和 相关知情人、受侵害人进行询问,并对他们所作陈述进行文字记 载。 询问笔录是在询问过程中制作的,用以记载询问中提出的问题 和回答,以及询问过程中所发生事项的重要文书。

    准确地制作询问 笔录,既有利于公安机关查明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又有利于保护 公民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安机关在询问笔录制作完毕之后,应当 交给被询问人核对,也就是交给被询问人阅读,由被询问人核实是 否客观、准确地记载了对他的提问和他的回答。

    如果被询问人没有阅 读能力,比如,被询问人是文盲、盲人或者患其他疾病等,不能阅读 文字的,应当向其宣读。宣读,应当完整、准确,不应当只宣读一部 分或者有选择地宣读。

    在被询问人核对后,如果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 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要求,询问人应当补充或更 正。 若向其宣读,应当完整、准确,不应当只宣读一部分或者有选择地宣读。

    如果笔录核对无误,或者虽有遗漏、差错但已经补充和更正 的,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如果被询问人不会写字的,也可以 盖章。

    不会写字也没有印章的,可以在记录人员注明其名字的地方按 指印,这种情况应当视为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 录上签名。

    对补充、更正的地方,应当由被询问人按指印。

    公安询问笔录制作的问题与技巧

    一、公安询问笔录内容: 询问笔录的主要内容是笔录的核心,能否起到有价值的证据作用,关键看主体内容是否清楚、全面。

    主要内容体现在询问的五要素中:既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 因此,询问人员要对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有关人员、所采取的手段、实施过程、结果、目的以及该事实所涉及的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违法所得等情况询问了解清楚,记录准确。

    1、何人:一是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是实施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经办人(自然人)。

    三是该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 2、何时: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以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3、何地:是指实施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途经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

    4、何因:实施违法行为人主观动机,目的,行为过程。 5、何果: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比如说违法所得,造成的损失等。

    二、公安询问笔录技巧: 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 1、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2、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3、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这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询问,是我国法律所摒弃的,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4、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询问与记录是构成询问笔录的两个重要部分,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

    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以便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进行记录。

    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调整好语速。在询问过程中,询问人根据询问的需要和当事人回答的情况,会采用不同的节奏进行询问。

    在快的时候,记录人员很难记录全部询问内容,这就要求其根据询问的目的,有针对性地记录重点,等询问人员放慢节奏、缓和气氛时,及时补记。对于不明确的地方,也可以在此时作适当的补充性询问。

    记录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取舍,不能将检查人员的主观推断掺入记录的内容之中,以保持其原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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