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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异议书范文

    对评标不公的异议书怎么写

    参考一下政府采购法的内容,或许对你有帮助。基本的流程就是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提,回复不满意,再向监督部门提,监督回复不满意,再向仲裁,再诉讼。

    34.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2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4.4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4.5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4.6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34.7投诉的内容应与质疑内容完全一致,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博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

    (1)投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方式、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报价时间;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投诉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投诉投标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身份证明)。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后,怎么以书面形式反应给招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扩展资料: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对投标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如何当场答复

    开标现场异议答复建议:

    1.在开标结束前,应当增加一个“异议与答复”程序。此程序要求:如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必须在开标现场提出,一旦开标结束,投标人离开了开标现场则不再有对开标提出异议的权利;招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场答复,并记录存档。

    2.异议可以口头提出,答复可以口头作出,但需书面记录存档。《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并不要求投标人书面提出异议,也不要求招标人作出书面答复。客观地说,由于开标时间有限,基本上不可能书面提出异议和书面答复异议。为了防止口头异议和口头答复可能出现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单独制作异议和答复的书面记录,并在答复结束后由异议提出人和答复人签字确认。

    3.招标人应指派专门的“异议答复人”而不应由开标主持人兼任。开标结束后再答复或者在开标现场外答复均是违法和无效的,招标人有必要由专人在开标现场答复投标人的异议,开标主持人往往不了解项目情况,很难胜任答复异议的工作。现场的“异议答复人”应当是熟悉和了解项目情况的负责人,应当全程参加开标现场,掌握开标现场情况,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具备快速及时答复投标人异议的能力。

    4.当场答复即为有效,无需再做书面异议答复书,也不得在开标现场当场答复后再用书面异议答复书的形式改变当场答复的内容。

    5.对于开标以外的异议(如对开标前事项的异议)应告知投标人另行提出,开标现场不予答复。

    6.招标人对于非投标人提出的异议不予答复,并告知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或者投诉。

    7.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拒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对开标提出异议,告知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意见、反映问题或者投诉。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此处所指的投标人只包括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加了投标竞争的投标人;异议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口头进行,需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开标异议的提出和答复都必须在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程序结束后或者离开开标现场再提出异议或答复异议都是不合法和无效的。

    投标现场陈述5分钟干什么

    开标一般不会要求技术上的回答,那个阶段在澄清、评标过程中体现。

    开标一般就是对各厂家的投标价格进行公开,并确认。价格开标一般会涉及保证金(如未交则视为废标),法人授权书 (需要身份证证明你是被授权人) ,有些还要求带厂家的相关资,如施工的资政等级,营业执照等等,但如需要,招标文件应写明的。

    开标仅仅是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重要信息, 对于投标文件的效力以及响应程度评审, 都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环节解决。开标时仅记录开标情况,无权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判,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异议不作评判,也无权答复。

    在开标现场,异议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口头进行,需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存档。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开标异议的提出和答复都必须在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程序结束后或者离开开标现场再提出异议或答复异议都是不合法和无效的。

    开标常见问题?

    1、你是哪家投标人?

    2、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身份证核实;

    3、投标文件是不是只有这些?

    4、保证金以什么形式,是否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具体可参阅:www.biaoshula.com/b3965.html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对开标异议

    《条例》确立了开标异议制度,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允许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提出异议且要求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

    一般,开标仅仅是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重要信息,对于投标文件的效力以及响应程度的评审,都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环节解决。开标时仅记录开标情况,无权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判,对于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异议不作评判也无权答复。

    如果仅仅是因为对开标内容有异议需要核实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可以当场核实答复。

    《招标投标法》未对开标现场投标人提出异议及投标人的答复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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