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竞技申请书范文
我要在学校申请电子竞技社团,有人可以帮我写下么
电子竞技社团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会: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审阅这份申请书!
如果说时间是一根线,那么新年就是一个结,截断了过去的年迈与苍陈,去迎接新的青春与葱郁。纵然,人永远逃脱不了守旧的劣性;纵然,新的萌芽总要付出代价,然而当它真的破土而出的时候,又有谁还能去怀疑他的将来呢?
2003年11月18日或许是个很普通的日子;或许有很多人至今都不知道曾经的发生,然而就是在那天,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何慧娴女士正式在人民大会堂宣布了电子竞技被作为中国第99个体育竞技项目。带着无数怀疑甚至是敌视的眼光,竞技类电子游戏正式走上了体育运动的殿堂。往矣,曾经《光明日报》的“电子海洛因”;往矣,曾经蓝极速网吧的纵火杀人,电子竞技走过被扭曲、误解、摧残与侮辱的岁月。而面对它的将是无限的发展前景及其背后惊人的商业价值。
电子竞技是以电子竞技运动是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软硬件设备为器械、在信息技术营造的虚拟环境中、在统一的竞赛规则下进行的对抗性电子游戏运动。电子竞技运动作为一项体育项目,可以锻炼和提高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和毅力,以及对现代信息社会的适应能力,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其相较于当下流行的网络游戏与传统的单机游戏最大的区别在于:它强调的是能力而非游戏时间,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以体育的规则进行对抗。它具备网络游戏和单机游戏所不具备的高对抗性和竞技性,却具有体育比赛的是特征:可定量,可重复,精确比较的特点。它与游戏传统概念里娱乐或“玩”根本上的区别在于高度的技巧性、规律性以及比赛选手的技战术水平。从本质上,他是一种源于游戏却高于游戏的体育运动。
或许我们依旧无法改变那些守旧的思想。因为“游戏”这个词曾经沉沦了太多太多不经世事的孩子。那些个人行为能力匮乏;判断能力低下;没有自制能力;缺少思想和处事取向;找不到自己生命价值和人生目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失落、迷失于后现代的物欲、金钱与权利的孩子在诱惑面前所表现出来的自我丧失其本身因归咎于家长和教育,而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卸给游戏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而作为一个大学生,如果依旧在如此徘徊的话。小而言之,十余年的教育对他是失败的;大而言之,以后其很难有生存于这个竞争话日益强烈的社会的能力,会被社会轻易抛弃的。轻而言之,其还不能被完整的称为一个社会人;重而言之,他甚至不具备被称为当代大学生的资格。而面对这些我们所要做的是细心引导,而非单单的怪罪于外界的物质干扰。
在此,我呼吁老师们能够更加了解电子竞技,给我们更多展示自己的舞台。进入高校学习,学习的是一种学习上的能力在从事电子竞技活动中,我们同样可以获得这种能力我们应该从更高更广的角度来理解电子竞技和学习的关系。所以成立电子竞技协会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了这样的一个协会可以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游戏的关系利用学校的网络资源,组织开展各种比赛和交流,在校园内普及并发展电子竞技运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培养同学们的协作能力和竞争意识。社团将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希望学校领导予以批准。
XXX
X年X月X日
另附带上你们协会的机构组成(如CS部,魔兽部,赛事部,宣传部。。),近期工作计划(如招新,友谊赛。。)
以往电子竞技取得的成绩(如果此些同学挂科极多,可不必具名)
我想在大学建立电子竞技社团
1 首先你得和班主任、辅导员申请,看他是否支持你
2 想校社团联合会、学生会申请,咨询
3 得到团组织、校方的同意
活动就是主要是组织电子竞技比赛,帮助院系组织院系内比赛,组织院系杯,与其他学校联系比赛
举办比赛的关键就是,有没有赞助,拿下第一名,没有奖金,谁会来参加?院系比赛,第一名可能100-200足以,然后公布成绩,公布录像、视频;校之间的比赛就得多一点了,不过学校之间可能和当地的电竞联盟有关系,可以咨询
宣传嘛 ,就是发传单,贴海报,大学里面对电竞的关注程度很高,尤其是dota
征稿,我要在学校建一个电子竞技社,谁能写个有力的建社申请书
申请
敬爱的校领导,我是XX班的XXX,为了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同时为了提高同学们的竞争意识以及对计算机的兴趣和操作能力,想在同学们中间开展一些电子竞技活动,为此,特申请成立一个“电子竞技社”。
不可否认,电子竞技有游戏的不利因素在里面,但是文学社、乐舞社不一样有易于让人沉醉的因素么?关键是如何使同学们保持清醒的认识,有兴趣而不沉迷。这将会在竞技社的活动时间及制度中具体体现,不会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电子竞技已经是一种新兴产业了,这里面也有创造,从事这种工作的大有人在。也许我们不能取得骄人的成绩,但最少可以使同学们头脑、双手更加灵活,也更加具有团队精神。我们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一些没有暴力和不良因素在内的电子游戏竞技,不会让学校和家长担心,也许反而会让师长为我们骄傲。请监督并情指导。谢谢。特此申请成立“XX学校电子竞技社”,请批准。
申请人:XX班XXX
2009年X月X日
省级电子竞技协会如何申请
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规定 全国电子竞技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电子竞技竞赛工作,确保各类电子竞技竞赛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电子竞技运动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竞技竞赛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全国体总秘书处”)负责全国电子竞技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及推广、普及等工作,实施电子竞技比赛的具体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举办电子竞技比赛实行审批制度:(一)凡在我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电子竞技比赛,以及有外籍运动员或运动队参加的比赛,必须经由比赛所在地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向全国体总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二)举办全国性(含港澳台地区运动员参赛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电子竞技比赛,必须经由比赛所在地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向全国体总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三)举办地方性电子竞技比赛,依照当地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竞赛的申请与批准第五条 申请举办电子竞技比赛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主办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有能力执行全国体总秘书处制订的有关运动规程和规则;(三)有与比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四)有与比赛规模相应的经费和设备;(五)使用的比赛设备符合中国电子竞技运动技术规则规定的设备标准;(六)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的适宜场所;并全面负责赛场秩序等安全保卫工作;(七)有符合要求的医疗救护设备和人员;(八)主办方应当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保险,或者参赛运动员应当为自己办理保险后方能参赛;(九)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十)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举办全国性电子竞技比赛,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举办国际性电子竞技比赛必须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第七条 主办方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体育竞赛申请表(地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制、发放)或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二)主办方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或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竞赛规程、筹备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竞赛规程,包括比赛的名称、主办单位名称、承办单位名称、宗旨、竞赛项目、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参加办法、竞赛办法、竞赛规则、奖励办法等;(四)比赛主要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五)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报告;(六)竞赛场地所有人或主管单位同意使用的证明;(七)票务销售或有偿赠送实施方案;(八)按时、足额兑现奖金的承诺书;(九)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同意举办比赛的批准文件。第八条 未经全国体总秘书处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任何形式的电子竞技国家队。第十条 举办电子竞技比赛需要办理治安、工商、卫生、消防、税务等其它审批手续的,举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
第十一条 主办方应当按照审批登记的要求举办体育竞赛,不得随意变更审批登记内容,因时间、地点以及其他因素确需变更的,应当依照有关规ǎ?蛟?笈?羌腔?匕炖肀涓?中?R蛱厥馇榭鲂枰?∠??碌模?靼旆接Φ毕蛏笈??匕炖砣?伦⑾?中?螅?蛏缁嶙既贩⒉脊?妫?⒁婪ㄇ謇碛泄卣?ㄕ?瘛5谌? 参赛规定第十二条 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参赛单位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必须持全国体总秘书处认可的有效证件,方有资格参加经过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审批的电子竞技比赛。
第十三条 必须按照竞赛规程、竞赛日程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赛区报到,自觉遵守赛区的各项规定。第十四条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服装上所有标志和广告应当符合有关要求,违者须立即纠正,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第十五条 按时参加组委会安排的其它会议等活动。第四章 竞赛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 全国体总秘书处及各级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赛事过程的监管,对赛风、赛纪及裁判员执法等进行检查监督,并视情况指派技术代表对比赛行使监督和仲裁。
第十七条 竞赛实行公平竞争原则,参加电子竞技竞赛的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对电子竞技竞赛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使用禁用物品,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第十八条 在举办电子竞技比赛中,必须使用经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正版软件。
第十九条 主办方应当对全国体总秘书处及相关体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予以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二十条 电子竞技赛事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主办方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与承办方、协办方、场地提供方等有关合作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 主办方应当积极督促获奖运动员对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