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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会议增补委员范文

    党支部如何补选委员

    经查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三章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五条得知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以下是具体选举条例: 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四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组)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扩展资料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团委书记)、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如何补选党支部委员

    增补程序 增补程序分为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增补程序和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外的委员增补选举程序。

    (一)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增补程序如下: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事宜,由委员会酝酿提出新任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意见。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增补候选人名单以及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上级党委经研究后任命新增补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外的委员增补选举程序如下: 1.在党组织内部讨论增补选举事宜,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酝酿提出新任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2.向上级党委报送书面请示,提出增补选举意见。

    请示中注明本届委员会基本情况、增补理由、本次增补选举时间、增补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酝酿产生方式以及增补选举办法等,同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候选人登记表。 3.经上级党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选举,增补选举与换届选举程序保持一致。

    4.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 扩展资料 增补条件 在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任期内,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其他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为缺额,应及时增补: 1.因工作变动、离休、退休、辞职等原因调离本单位,党组织关系转出的; 2.因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4.其他不能履行职务的情况。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增补程序。

    党支部如何补选委员

    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是在原党支部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

    党委会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提出补选意见,待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换届选举人数有硬性规定: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80%;当选委员的得票要占实到会人数的50%以上(过半);三是按照2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

    增补支部委员的程序是什么

    答:按照有关规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时,可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党员大会 或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补选。

    不得由上级党组织指派。进行补选的具体程序为: 一、分析缺额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增补建议,经支委会讨论后,以书面请示报上级组织审批。

    二、召开支部委员会传达上级批复,确定委员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三、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 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四、对增补委员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考察,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组织审查。 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增补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党支部委员工作调离,无需增补委员,流程如何走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

    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更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七条 经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常委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提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第十八条 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常委、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经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扩展资料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一般可不补选,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选的,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 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主要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3.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为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员代表大会一般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主持)。 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

    (其差额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二)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 1.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理由、时间;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 2.召开党员大会的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3.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其差额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三)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工作流程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可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委员的,参照党的基层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流程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支部委员如何增补、更换?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洞口县委组织部-党的基层组织增补委员工作流程。

    什么是增补支部委员

    解决党支部委员缺额的一种方法。在支部委员调出或因其他原因缺额,影响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如不到改选时间,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并将补选后产生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委批准,不得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一般情况下,增补支部委员,是在原支部成员基础上,再作增补。而在改选时,上届的支部委员,不能作为当然候选人,是否成为候选人,要通过党员酝酿决定;成为候选人后,要经过选举,才能连任。所以,增补不同于改选,不能以增补代替党支部改选。

    党支部委员会成立后,如果出现空缺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补选党支部委员,要充分发挥民主,酝酿好候选人,经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然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扩展资料:

    进行增补的具体程序:

    1、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的方法;

    2、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也可由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供全体党员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增补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3、对增补委员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考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增补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情况,经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5、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规程与方法——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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