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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义勇为申请书范文

    可以怎么写关于见义勇为的话题作文

    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是一种应该大力提倡的行为.作为旁观者或许会考虑很多,但是作为需要救助的人,可能会改变以后的人生!“义”有大小,无论是大小都会体现出高尚的人格. 我看到有见义勇为想法的大有人在,而真正去见义勇为的毕竟还不多.这种现象不是我们的群众思想不够高尚,而是对于事后的保障问题成为我们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希望在今后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的健全,对于见义勇为有了一套完善的制度.避免了英雄的后顾之忧.这样我们生活的环境会越来越好.安定.团结.和谐的社会不再是愿望!我们的英雄会越来越多!社会风气越来越好!见义需勇为,出手不顾虑! 所以你阐述这个话题应从多方面着手,不同的人立场不同角度不同所受的影响和感受都不同.。

    如何申请见义勇为

    应向民政部门申请,正式解答如下: 6、公民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下面是全文,其中还有关于民政部门关于见义勇为认定的工作流程,应该可以解答全你上面的问题: ============================== 1、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 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

    2、适用于哪些人? 1、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 2、非本市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见义勇为,参照执行。

    这里所说的“非本市人员”是指不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外国人。 3、本市公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参照执行。

    4、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实施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行为,按照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 3、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 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

    4、哪些行为应当确认见义勇为? 下列行为应当确认见义勇为: 1、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如同正在进行的盗窃、抢劫、杀人、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应当确认见义勇为。

    2、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如同正在进行的放火、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应当确认见义勇为。

    3、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如抢救落水儿童、抢救火灾等,应当确认见义勇为。

    4、其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的行为。 5、见义勇为由谁来确认? 确认见义勇为的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

    根据规定,具体确认工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见义勇为一般由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 2、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由行为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确认。

    3、区、县民政部门对见义勇为确认有困难或者有争议的,可以移交市民政部门确认。 6、公民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7、民政部门确认见义勇为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个人或者组织关于见义勇为情况的反映或者确认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作出书面的结论。

    对需要以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处理结论为依据的,民政部门应当在公安、司法等部门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结论。 8、民政部门确认见义勇为,以哪些材料为依据? 根据规定,下列材料经调查核实,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 1、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的证明;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证明; 3、受益人提供的证明; 4、外省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 5、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证明。

    9、见义勇为确认过程中,行为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见义勇为确认过程中,行为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区、县民政部门在法定期间内作出书面确认结论的权利。民政部门对行为人的确认申请明确表示不予确认,或者在法定期间内未作出确认结论的,行为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见义勇为怎么申请 -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北京见义勇为申报材料有哪些呢

    1、本人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

    (依据《办法》第二十一条)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民政部2007年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五条)3、本人病历材料。

    (依据民政部2007年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六条)4、现场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民政部2007年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六条)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依据民政部2007年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六条)6、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综合报告及残情鉴定表。(依据民政部2007年第34号令《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见义勇为需要什么条件

    1、一切个人和组织都可以反映有关见义勇为的情况,行为人可以申请确认见义勇为。

    如果行为人因伤残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为申请。 2、反映见义勇为情况或者申请确认见义勇为,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

    3、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应当向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如果行为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区、县,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部门提出。

    4、反映情况或者申请确认时,应当提供有关线索或者证明材料,由民政部门调查认定。 扩展资料: 申请见义勇为奖: 评选部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你可以向这些部门提出个人申请。

    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宁,开展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奖”表彰活动。 申报对象 中国公民有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的,均可进入申请表彰评选的范围。

    评选条件 不负有法定职责、特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的: 1、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2、扭送或者协助有关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3、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 4、其他见义勇为事迹突出的。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个人申请。

    基本特征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形成条件 一是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二是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三是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这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见义勇为行为。

    相关法规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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