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电梯征求意见稿范文
关于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报告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住宅的要求逐步从“经济型”向“小康型”发展, 改善和 提高现有居住水平成为广大居民的迫切需求。
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有大量 宅没有电梯,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越来越引起民众(特别是居 住在无电梯楼 房中的中老年居民)的关注。 二、国内加装电梯实例和相关结构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已有多个居住小区成功实现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 得了 良好的社会效益。
图为上海湘府花园加装电梯后出入口处实景。图2 为南京台城花园居民自己 申请、自 费建设、经各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建造了居民楼外挂式电梯。
除此以外,上海结合“平改坡” 工程,在闸 北区试点完成了住宅加层加电梯的改造(6 层,底楼居民搬住七楼,底楼出售给街道做 老年活动之家)。北京地区的郑常庄、莲花池和车道沟等地约6 万平方米的既有住宅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项目“既有建筑功能提升工程技术中心课题”(课题编号:11DZ2282400)项目 第43卷增刊 工业建筑 2013 结合房屋综合改造完成了增设电梯的工作‘21。
上海市政府近年来非常重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问 题,在居民的强烈要求和人大代表的呼 吁下,相关的设计规定也在积极制订中。在制订设计相关规定的过程中,对于加装电梯前是否需对 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问题,各方专家们展开了激烈讨论,各 有各的观点和看法。
而上文中列举的全国各地的实例中,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进行了抗震性 能鉴定,而有的没有进行。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一些讨论和分析。
南京台城花园加装电梯施工阶段实景三、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建筑之间的关系 (一)新老结构关系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新的加装电梯井道和既有建筑 之间的关系,从结构角度 来说,可以有以下两种关系: l、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上部脱开的方案。在加装电梯与既有结构间设置防 伸缩缝,加装电梯部分本身的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这种方案的优点是新增电梯井道结构为独立结构,计算模型简单,传力路径清晰,对原结构不 会产生任何影响,故而也就不需要做抗震鉴定及加固;但缺点是因电梯井道跨度小(为了减小对周 边建筑的日照影响,电梯一般都选择小型电梯),高度高(为满足使用和电梯设施的要求,电梯井道 高度一般不小于既有住宅的高度),导致井道结构高宽比大,稳定性差,自身抗震性能也相应较差。 假设加装电梯的井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若与原结构彻底脱开,很难避免在一个方向上 出现单跨框架,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5 条中明确规定: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建筑,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若加装电 案。同时采用此方案,原结构的抗震性能也并没有得到改善。
由此可见,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脱开的方案有种种问题,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2、加装电梯结 构与原结构相连的方案。
另一种做法就是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的方案,在上文中提到的 全国各地已经实施的各工 程案例几乎都选择了新老结构相连的方案。在上海,截止2001 年底的统计,7 层以下的住房总面积 18937万平方米,其中需拆除改造的有4000 万平方米,没有电梯的多层楼房面积约15000 万平方 言之,这些住宅当时设计时遵循的规范与现行规范之间至少有两次改动,如果严格按照鉴定、加固的流程进 行,那么首先所有住宅都需要鉴定,并且大部分建筑或多或少的都会涉及到加固工作 量。
对于如此大量的 住宅加装电梯,筹措资金本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如果再加上这笔费用,资金 .。
关于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报告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住宅的要求逐步从“经济型”向“小康型”发展, 改善和
提高现有居住水平成为广大居民的迫切需求。由于历史的原因,上海有大量
宅没有电梯,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越来越引起民众(特别是居 住在无电梯楼 房中的中老年居民)的关注。
二、国内加装电梯实例和相关结构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已有多个居住小区成功实现了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 得了
良好的社会效益。图为上海湘府花园加装电梯后出入口处实景。图2 为南京台城花园居民自己 申请、自
费建设、经各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建造了居民楼外挂式电梯。除此以外,上海结合“平改坡” 工程,在闸 北区试点完成了住宅加层加电梯的改造(6
层,底楼居民搬住七楼,底楼出售给街道做 老年活动之家)。北京地区的郑常庄、莲花池和车道沟等地约6 万平方米的既有住宅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课题项目“既有建筑功能提升工程技术中心课题”(课题编号:11DZ2282400)项目 第43卷增刊 工业建筑 2013
结合房屋综合改造完成了增设电梯的工作‘21。上海市政府近年来非常重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问 题,在居民的强烈要求和人大代表的呼
吁下,相关的设计规定也在积极制订中。在制订设计相关规定的过程中,对于加装电梯前是否需对
有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问题,各方专家们展开了激烈讨论,各
有各的观点和看法。而上文中列举的全国各地的实例中,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进行了抗震性
能鉴定,而有的没有进行。本文拟就这个问题作一些讨论和分析。 南京台城花园加装电梯施工阶段实景三、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建筑之间的关系
(一)新老结构关系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新的加装电梯井道和既有建筑 之间的关系,从结构角度 来说,可以有以下两种关系:
l、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上部脱开的方案。在加装电梯与既有结构间设置防
伸缩缝,加装电梯部分本身的设计应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这种方案的优点是新增电梯井道结构为独立结构,计算模型简单,传力路径清晰,对原结构不
会产生任何影响,故而也就不需要做抗震鉴定及加固;但缺点是因电梯井道跨度小(为了减小对周
边建筑的日照影响,电梯一般都选择小型电梯),高度高(为满足使用和电梯设施的要求,电梯井道
高度一般不小于既有住宅的高度),导致井道结构高宽比大,稳定性差,自身抗震性能也相应较差。
假设加装电梯的井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若与原结构彻底脱开,很难避免在一个方向上 出现单跨框架,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1.5
条中明确规定: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建筑,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若加装电
案。同时采用此方案,原结构的抗震性能也并没有得到改善。由此可见,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脱开的方案有种种问题,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2、加装电梯结
构与原结构相连的方案。 另一种做法就是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的方案,在上文中提到的 全国各地已经实施的各工
程案例几乎都选择了新老结构相连的方案。在上海,截止2001 年底的统计,7 层以下的住房总面积 18937万平方米,其中需拆除改造的有4000
万平方米,没有电梯的多层楼房面积约15000 万平方
言之,这些住宅当时设计时遵循的规范与现行规范之间至少有两次改动,如果严格按照鉴定、加固的流程进
行,那么首先所有住宅都需要鉴定,并且大部分建筑或多或少的都会涉及到加固工作 量。对于如此大量的
住宅加装电梯,筹措资金本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如果再加上这笔费用,资金 .
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符合《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二、本通知所指申请人为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管理工作分为项目报建、备案(设计方案咨询)、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和竣工验收备案四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报建。申请人在取得房管部门的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后,可向所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备案(设计方案咨询)。申请人在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后,签订设计和施工,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网上填报并办理备案。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
1、对于加装电梯采用独立结构设计、结构与既有多层住宅完全脱开的项目,其新建部分按照新建抗震标准设计。
2、对于加装的电梯与既有多层住宅结构相连,作为整体设计的项目,既有多层住宅应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结构安全性进行专项咨询。
(三)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具备施工条件后,申请人应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并同步办理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土建部分的报监手续。
(四)竣工验收备案。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申请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共同完成综合验收,申请人向区(县)房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在项目报建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增设电梯工程)》(网上填报);
2、经房管部门审核的项目实施计划;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含申请人或实施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在施工许可(含项目报监)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网上填报);
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网上);
3、《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或第三方出具的设计方案咨询报告;
6、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别签订的增设电梯改造协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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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 民用建筑住房多少层需安装电梯
各地不一样,通常6层及6层以下不用
广东省建设厅日前草拟了《关于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并下发各地级以上市的建设、规划、房管部门征求意见。
加装对象
分建议和应该两种
《意见》指出,1999年6月1日以前设计的城镇七层及以上旧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旧住宅,没有安装电梯的,若具备有关条件,建议增设电梯。1999年6月1日以后设计的城镇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没有安装电梯的应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可在条件成熟的小区先搞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推广。
2016年广州市住宅加建电梯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在7月1日执行吗
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