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答辩状范文
有没有家庭暴力起诉状的范本
1、写清楚原、被告的基本信息2、写明诉讼请求3、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有层次,有重点,避免太多冗长,没有重点。
4、列举家暴的证据。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王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李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X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请求将双方婚生女李X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3、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计价值XXXX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XXXX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XXXX年XX月XX日在XX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XXXXXXXXX”,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了女儿李X。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XXXX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答辩状的范文是怎样的呢
答辩状的范文 答辩人:xxx,男,x族,xxxx年02月14日生,xxx省xxxxx县人,住xxx省xxx村。
身份证号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x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xxx之父。
被答辩人:xxx,男,36岁,农民,x族,住xx省x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x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xxx不应该对x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 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x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x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xxx的死亡。
2、xxxx年xx月xx日晚上,x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x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xxxx年xx月xx日晚上,x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xxx、x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x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 xxx死亡后,在xx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xxx和x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xxxx年xx月08日与被答辩人xxx就x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xxx、x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xxx家属壹万贰仟元(12000。 00元),每人承担6000。
00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12000。00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
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x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xxxx年xx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x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xxx和x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xxx和x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x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原被告三方于xxxx年xx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四、当事人xxx和x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x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家庭暴力起诉例文
家庭暴力 丽玲和先生中雄结婚十二年,生了儿子小华和女儿小美,本来是人人称羡的一个家庭,但自从五年前中雄迷上了赌博和喝酒后,就常因细故殴打丽玲和孩子们,酒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打骂,也常常在半夜回家时,叫醒丽玲和孩子们,数落他们的不是,并叫他们罚站,不准他们睡觉,丽玲和孩子们长期以来生活在精神虐待的恐惧中,不胜疲惫。
有一天傍晚,九岁的小美哭着对丽玲说,下午爸爸的朋友到家里来喝酒,有一位叔叔酒后对她上下其手,爸爸也知道这件事,但他说不能告诉别人,丽玲听了以后伤心欲绝,二话不说的就收拾行李,带着小华和小美回娘家,没想到中雄也火速跑到丽玲娘家,大骂丽玲没把孩子教好,而且做出不要脸的事情,想要强行将母子带回,并扬言如果不从,将放火烧房子,看着一脸惊恐的双亲,饱受威胁的丽玲带着两个孩子能到何处寻求援助呢? 问题一:如果你是小美的老师,而且知悉这件事情,你应该如何处理? 以丽玲的例子来看,她可以就近向警方求援,若有需要警方会协助声请保护令并通报家暴中心继续追踪。或者她可以拨打「113」妇幼保护专线,专线社工员可立即提供线上咨询。
当然,丽玲可直接向各县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寻求协助,中心会有专业社工员评估个案需求提供陪同验伤、庇护安置、协助声请保护令、法律咨询、心理谘商、医疗、诉讼及紧急生活费用补助等服务。因此,如果你是小美的老师,而且知悉这件事情,则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也应该透过上述管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主管机关通报。
问题二:丽玲若报警处理这件事情,能获得立即的保护吗? 警察人员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时应采取下列方法保护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发生: 1. 于法院核发暂时保护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护或采取其它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之安全措施。 2. 保护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护所或医疗处所。
3. 保护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对人之住居所,确保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机车或其它个人生活上、职业上、或教育上必需品。 4. 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权利、救济途径及服务措施。
所以丽玲不必担心无法获得立即的援助。 问题三:在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有没有要注意的事项? 为了身心的治疗与取得受暴的证据,建议丽玲尽快带小美就医与验伤,但有时事发后伤痕不一定会立即呈现,还是可以先就医与验伤,并在伤痕出现后,再至医院补验伤。
若丽玲不清楚如何验伤,可求助医院的社会工作室协助验伤,若丽玲未随身携带健保卡或备有金钱,医院社工员应协助申请医疗补助。(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二条医院、诊所对于家庭暴力之被害人,不得无故拒绝诊疗及开立验伤诊断书。)
丽玲自己也可以搜证,把任何可以证明施虐者施暴的证据都保留下来。 问题四:精神虐待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行为,能否请求法院核发民事保护令? 1. 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指身体暴力行为,也包括精神虐待行为。
所谓「精神虐待」,系指使受害者在精神上及心理上备受困扰的虐待行为,例如当众或私下羞辱对方、隔离孤立对方、不准受害者与家人或朋友来往、指责对方不忠诚、威胁要离家而去、威胁要永远地带走孩子、控制对方的行动、干扰睡眠或饮食等等均属之。本案中雄在半夜回家时,叫醒丽玲和孩子们,数落他们的不是,并叫他们罚站,不准他们睡觉,让丽玲和孩子们长期生活在恐惧中,不胜疲惫,实属精神虐待。
2. 精神虐待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攻击身体,但是这种以精神虐待为手段的虐待行为,会为被害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上或心理上的伤害,其伤害性并不比身体虐待低。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据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规定声请法院核发第十五条第二项的暂时保护令及第十三条第二项的通常保护令。
问题五:在寻找适当的安置场所方面可以做哪些努力? 丽玲可以考虑下列场所暂时安置: 1. 自己的家: 意外吗?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家不安全,是因为施虐者在的缘故,但是民事保护令中有一道保护令是要求施虐者要迁出受虐者的住所,这对受暴者是一项保护,但是若在立即暴力现场时,可声请「暂时紧急保护令」,若法官判定丽玲的状况是需要请警察来带施虐者离开,则在丽玲拿到保护令那一刻,即可要求警察执行。 2. 回娘家: 这是最常看到的一种,回到自己原来的家,自己的娘家总是会包容自己的。
3. 亲友家: 这时就要仰赖个人的支持系统了,你的资源够不够呢?临时到亲戚朋友家暂住,有亲友可以帮你吗?若想不出来,是否开始考虑建立这方面的资源呢? 4. 自己租屋: 有些人不想麻烦别的亲友,又担心回娘家后被施虐者骚扰,所以干脆租个房子住或是躲起来,但是对于没有计画而被迫离家的人是很煎熬的,所以若有「有一天真的要离家」的念头时,就要开始计画准备。 5. 庇护中心: 在没有娘家可回,也没有亲友可以叨扰,而自己又暂时还没有能力可以租房子的状况下,还有公家或民间团体的庇护中心,若有这样的需要,各家暴中心都可以洽询。
赡养纠纷答辩状范文是怎样的
赡养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53岁,汉族,xx县xx镇xx村 2007年4月23日,被告刘付东收到齐河县人民法院宣章人民法庭送达的开庭传票及民事诉状副本。
现就原告刘其勤诉我赡养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状如下: 一、被告xxx未分得原告刘其勤的家产,但对其尽了赡养义务; 在80年代初期,农村地区盛行“男到女家落户”的婚姻风尚。 由于我家生活困难,父亲刘其勤无法对我们兄弟三人提供生活保障,我遂在1980年结婚时将户口落到岳父母处,成为“入赘女婿”。
婚后,我与岳父母签定了遗产继承协议,约定我对二老尽赡养义务,其死亡后的遗产由我全部继承。从此我与岳父母共同生活。
在20多年的时间里,岳父母的生活全部由我和我对象照顾(我对象是独生子女)。 80年代后期,我的两个弟弟长大成人,我参与了他们订婚、结婚的全过程并尽己之力为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帮助。
但原告在分割家产时,考虑到我已与岳父母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家产分给其他两位被告,我未分得任何家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之规定以及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之精神,我应当得到原告的一部分家产,但事实是我在继承遗产的未考虑之列,即原告非法剥夺了我的平等继承权。
虽然如此,毕竟我与原告是父子关系,“血浓于水”,我在婚后对原告仍尽了应尽的义务。在我母亲2000年2月初四病故前,因原告劳动能力有限,我便在其需要时帮其耕地,以劳务形式给予扶助,村中居民均可作证。
近十年来,我不仅对原告进行劳务扶助,逢年过节时还送肉、酒等礼品。 尤其是最近三四年,我在物质扶助外又增加了100元的财物扶助,为原告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之规定,我对原告的付出符合尽赡养或扶助义务的情况。 二、我的家庭经济条件目前异常困难,无力为原告提供更高要求的赡养条件; 十年前,我的岳父因病去世,我按人子之礼为其发丧、安葬。
2004年3月,应岳母要求,我为其在村西花10000余元盖了三间瓦房,供其单独生活;6月,我长女因病住院,花去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20000余元。2005年6月,我的对象被查出肺癌,在一年多的治疗中,病情反复两次,不断恶化,花销达30000余元;2006年9月,我对象因病医治无效过世,葬礼花费4000余元。
2006年11月,我儿子结婚,彩礼、结婚费用共计40000余元。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我因各类事项工支出12万余元,这些钱对一个只有靠耕地取得收入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响应县里号召,我在责任田种上树后,我的耕地减少,家庭收入渠道随之变窄,生活条件限于自保。 三年来,家庭的各种变故使我的精神受到巨大的刺激,心理承受能力大大降低。
为了度过难关,我借了大量外债。加上外债的压力,本被告无法满足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
原告平时在生活上出现什么困难,我都会及时帮着解决。但其在诉状中称我们对他不管不问,既不提供住处,又不提供赡养费,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首先,我们兄弟逢年过节送的礼品和财物解决了原告在生活上的困难,而且他自己有已承包出去的土地,每年可以获得千余元的承包费;其次,在无处住宿后,原告并没有聚集我们兄弟协商处理提供住宿一事,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庭,令我们感到不解。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合情理,本被告已对其尽了赡养义务却遭起诉,甚感意外。
鉴于我目前的经济条件,确实难令原告事事如愿。恳请人民法庭适当考虑我所面临的困难处境,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xx法庭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
答辩书样本
民事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说明: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被告、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
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
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
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二、民事答辩状格式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诉我单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_年_月_日 附:答辩书副本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 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 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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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
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写作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
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写法没有统一的规定,一定要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以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①呈送的机关。写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离婚案件答辩状范文是怎样的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就原告朱xx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
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
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
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家庭暴力离婚上诉状范文
第一,如果当事人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及时向司法机关求助。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由于该问题提到“上诉”一词,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