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主要事迹范文

谁有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本人在开展“五五”普法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我县倡导的“提振精神、提升形象、提高执行力”活动,积极组织和推动我局的普法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为我局普法工作再上台阶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1、履行职责,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我局普法规划。我在认真学习领会“五五”普法的精神实质和工作思路的同时,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保证“五五”普法和的顺利实施,根据“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精心起草了农业局“五五”普法规划,着手做好机构、规划、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落实。并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围绕农业工作中,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工作。
自2007年至今,我局每年春、秋两季分别在我县广场、集贸市场、农资市场向广大农民朋友发放法制宣传单,告知广大农民朋友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年来共发放法制宣传单共计10万份。
并对我县农资经营人员每年定期进行法制工作培训,共计培训2000人次,使他们在经营活动中知法、不违法,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意识,降低了我县农民用种风险、用药风险,增强了我县农民安全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概率,维护了我县农村经济稳定、社会稳定。3、工作扎实,开拓创新,把普法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我局的普法工作全面开展。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农业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投诉农资质量案件明显减少。全局农业各项工作均有序、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农业生态环保等工作均在普法基础上得到了加强,收到了自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应有的效果。
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守法知法,善于利用法律,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做人有 自己的原则,生活中的小事和法律也紧密相连,我们做为21世纪的人,一个时刻关注身边的法律与各类事物,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写。
XXX,女,现年XX岁,自调XXX以来,一直兼任“五五普法”联络员,该同志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造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学法、用法水平,为和谐法治企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促进了公司各项法制工作的开展。
一、 重视普法,营造普法教育浓厚氛围
自兼任“五五普法”联络员以来,该同志就认真学习天津市规划建设建设系统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相关文件,自学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各级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参与起草了公司《五五普法规划》、《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计划》等公司普法文件。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与部门其他人员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的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制精神,倡导广大员工学法、用法。
二、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学习
该同志在抓好自身普法学习的同时,积极配合公司及部门领导搞好普法宣传及培训工作。充分利用会以、简报、标语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公司普法规划,配合部门领导制参与制定了《年度普法实施意见》;开展骨干普法培训4次,印发宣传资料100余份,工作简报4期,印制宣传标语12副,举办法治讲座2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司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切实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进程。
三、 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提升“五五”普法效果
协助部门领导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分别围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3.15”、“6.26”、“12.4”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以各种形式展开大规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去年还和配合其他部门改版了公司OA系统,完善了网络普法主阵地,内容丰富详实、版面新颖、扩大了普法面,有效提升了普法效果。
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努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时间、讲效率,以员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纪守法,努力做到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事迹
赵锐,女,1979年4月6日出生,专科文化,现任水城县杨梅乡中心小学政教处德育辅导员。
她任职以来,对于法律知识的宣传、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她扎实的工作特别是在普法教育工作中效果显著,受到了全校师生员工一致好评。现将赵锐同志开展我校普法工作的有关情况简介如下:一、潜心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众所周知,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而教师作为学生的表率,更应知法、懂法,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因此,做为学校德育辅导员的赵锐老师抓住点滴时间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做详细的学习笔记,努力提升自己做为一名校园里普法教育者的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
赵锐同志不仅重视自身学习,他还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利用每周一教职工政治业务的学习时间,组织全校教师进行相关的学习,来强化全校教师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从而提升学校依法办校,依法治教的能力。二、精心组织,强化法制意识。
1、组织学习,学生家长齐懂法。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有利于自觉的树立法律意识。
为此,赵锐老师利用多种途径组织学习。如在每期开学之初,带领学生有计划地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小学生安全须知》、《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材料;利用课堂、班会课让学生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读本》等法律知识。
另外,她还通过黑板报、墙报开展“法制教育常识”、“法制知识问答”、“毒品危害”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媒体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录像,让学生在耳濡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 历年真题 考试心得 模拟试题目染中增强了法制意识。除此之外,她发动学生家长学法、守法、护法。
利用家长会为家长讲述学法、知法、懂法的重要性,让学生和家长在学习和生活中明确法律知识。2、德育引导,使学生在实例中感染教育。
赵锐同志十分注重教育的效果,他在政教处始终坚持以德育教育为主,引导学生强化法律意识。在他的教育和引导下,全校学生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普法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教育学生从身边小事说起,有人有事的实际例子教育该如何保护自己。在开展学生德育工作时,赵锐同志据事说法,让学校事与和当今的社会事有效的结合,从中找出法律的重要作用的因素,从思想上解决问题,端正自己的行为,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
组织各种活动是强化法律意识的很好方法,组织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让学生喜闻乐见,积极参与,又注意集多种教育效果于一体。引导学生向正面发展,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家访、召开家长会,让法律始终保护自己,跟随在学生身边。到学生的家中不但要汇报学生的学习表现,更要重视向家长宣讲有关法规,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方面的联合教育作用。
让学生学法为了守法,要守法必须学法、懂法,才能用法。搜集英模人物的模范事迹材料,进行学习,正面引导,激励上进,形成良好学风。
让学生分清是非观念,端正行为准则。3、开展活动,教给学生依法守法、护法的方法。
为了让学生将枯燥法律知识学会,并能依法守法、护法。她在平时就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用法。
如她举行普法知识作文竞赛,进一步检验学生是否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是否有掌握一般的法制知识的一种有效措施,帮助学生澄清是非,提高认识。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从一些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总之,赵锐同志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能根据学校工作环境和实际情况,让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得到感染,在全校逐步形成了依法执教、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很好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
法制小故事
1、选举非儿戏 破坏要惩处 2004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岁的妇女,由于对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邓某有意见,在全村选民正在进行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时,竟然纠集部分村民阻止选举,谩骂、阻碍其他选民投票,还起哄、推搡工作人员,抢夺人大代表选举票箱,并撕毁选票。
把剩下的选举票箱扔进村边的小河里,在无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只好返回。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不久,几名公然破坏人大代表选举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
后来他们受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罚。 2、要奔前程走正道 花钱贿选要处罚 湖南岳阳市某镇召开人大会拟补选一名副镇长。
现年34岁的本镇畜牧水产站站长邹鲁得知后,便通知邹游、柴荣共同商议如何竞选副镇长。邹鲁武决定拿出3000元,由邹游、柴荣对各自熟悉的人大代表行贿,共贿赂27名人大代表。
邹鲁武还利用自己是镇人大会第四代表团团长的身份,跟镇人大代表打招呼,结果在选举会上顺利当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把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定为破坏选举罪。
该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地县人民法院近日对邹鲁武贿选案作出判决,以“破坏选举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
在今年6月,邹鲁武因贿选被镇人大会罢免了副镇长职务。参与策划贿选的邹游、柴荣免予刑事处罚。
3、修建学校是好事 滥伐森林悔不该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4、少年无知毁树苗 害人害己是教训 在1989年的一天,嘉兴某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啦? 原来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而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其实这是王某太无知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呢。 5、劳资纠纷莫小视 依法处理出和谐 一天,来湖州织里打工的安徽广德民工张辉来因不事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
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说:“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双方剑拔弩张。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在认真听取双方的诉说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法律的宣传。
经过做工作,张辉来等7人最后同意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但他们要求调处中心帮他们重新计算一下计件工资的总额。吴美丽将张辉来等人所做的23种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调处中心,并根据市场价格客观公正地评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资。
张辉来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资后十分满意。一场可能引起恶性事件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
那么吴美丽用什么法进行宣传的呢,主要是《劳动法》中的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
关于法制宣传的讲故事的征文
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
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
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
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事迹的作文格式是什么样的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等关于严禁酒后驾车的警示语,在街边马路两旁,小区门口,比比皆是的悬挂着,它在提醒每一个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道路交通法》规定,饮酒未到醉酒程度,驾驶机动车辆,处驾驶员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200~500元的罚款。往往有一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贪恋一杯酒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就在我身边就有一位,他就是我的爸爸。
虽然,他没有闯出大祸,但是有一次把他吓得够呛。也足以警示我们。
我爸爸算是个“小酒鬼”吧,每顿饭前他总是习惯的拿出酒杯,酒量不多,一瓶啤酒而已,拿“酒”经沙场的他不算多,毛毛雨,弹指吹灰之力,刚好:那天晚上,他在家里喝完酒,有人打电话让他出去办点事,老爸就驾驶着摩托车一溜烟的出去了,不一会儿,爸爸突然回来了,看着他气喘吁吁,脸色煞白的推门进来,我和妈妈满脸疑惑。爸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把我吓死了,我骑车快到新华路的时候,看见路口停满了警车,我差点撞枪口上了。”
看着爸爸那副快要瘫倒的神态,我和妈妈哧笑了出来。“叫你平时不要酒后开车,你就不信,这次把你吓破胆了吧,幸好没出事,万一有点事怎么办,为了你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劝你从今以后少喝酒,要开车绝对不要喝酒。”
,妈妈一本正经的对爸爸说。我在旁边也听得直点头,爸爸坐在那里手还断断续续的拍着自己的胸口,一声不吭,我估计这次真的把他给吓怕了。
自从这件事以后,爸爸很少喝酒,及时喝了点他也不开车了。酒后驾车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啊,让我们携起手来,劝解那些走在违法边缘的驾驶员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关爱明天,关爱社会!。
法制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的事迹
法治人物评选事迹材料“护法使者”买柏林----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爱特社区义务普法辅导员在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的社区、学校,经常会看到一位年仅古稀,满头银发的老人,脚踏三轮车,热情地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
每到周末,孩子们就会像一群小鸟一样呼啦啦地围拢着他,听他讲融入了法律知识和人生哲理的故事,一声甜甜的“爷爷”把笑容可掬的他淹没在快乐的海洋里。他就是召陵区天桥街道爱特社区义务普法辅导员------买柏林。
买柏林,今年78岁,是一位有着57年党龄的离休检察官,他1947年参加革命,在随刘邓大军南下途中到了漯河搞地方建设,从那时起,他一直在漯河工作、生活,1994年4月他从源汇区检察院离休,离休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常常思考,离休后干什么?是颐养天年,还是为社会做点贡献,最终他选择了后者。十多年来,他脚踏三轮车深入到农村、学校、社区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做法制报告等。
他的事迹受到群众的称赞和领导的表彰,他先后受到省、市、区党委和政府的表彰奖励,被省关工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省优秀社会法官、漯河市“十佳市民”,并多次荣获市、区“优秀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是买爷爷把我从电脑网络游戏中拯救出来,我不敢想象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子”看着洋洋(化名)甜蜜的笑容,很难想象5年前他是一个迷恋网络游戏、逃学厌学的孩子。
洋洋的父母是双职工,平时没有时间管教孩子,他一直跟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2003年7月的一天中午一点多,买柏林看到洋洋背着书包从小区出来进入了一家网吧,他就一直蹲在网吧门口想看看洋洋几点出来,学校2点半上课, 已经3点了还不见洋洋出来。
买柏林走进了网吧,看见洋洋正玩得起劲,叫了几声也没有反映,于是就走到他跟前,拍了拍孩子的肩膀。洋洋头也不抬,很不耐烦的说:“我还没有打完呢”,“那你接着打吧” 买柏林说完就又蹲到了网吧门口。
直到下午4点洋洋才从网吧里出来,当看到买柏林蹲在门口还在等他时,是又惊讶又不好意思。“走吧孩子,爷爷想和你聊聊” 买柏林走向前去拉住洋洋的手说到。
通过交流得知,洋洋已经为了上网玩游戏逃学几个月了,上课象听天书,即使是到学校不是上课睡觉,就是抄袭别人的作业。“爷爷,你不要给我爸爸妈妈和奶奶说,要不他们会打我的”, 买柏林同意了,但他也向洋洋提了个条件,“你三天不要再进网吧,看看上课还瞌睡不瞌睡?”,就这样买柏林在网吧门口蹲了三天,没有看到洋洋进网吧一次。
三天后,洋洋在学校门口碰到他后就拿出作业本,当买柏林看到上面有三个鲜红的“优”字时。高兴的伸出大拇指:“爷爷知道你身上的优点很多,相信你下一步会做得更好”。
孩子有了初步改变后,防止反弹是很重要的,为了不让出现反弹现象,买柏林一直不断地与洋洋谈心交流,鼓励洋洋继续努力下去。“给孩子鼓励,让他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灰心丧气,这是转化网瘾少年很重要的一步” 买柏林说。
经过半年的努力,洋洋已不再是网络成瘾的孩子了,而是一个学习优秀、爱说爱笑的少年了。现在上了中学的洋洋在学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要引导孩子走出电脑游戏的诱惑,首先要了解孩子的心理,要和他们交朋友,尊重他们” 买柏林认为,多一份理解和尊重,多一点交流和沟通,就多一份帮迷途孩子知返的力量。像洋洋这样情况的孩子,买柏林已经成功的转化了6名,每一个孩子都是他从蹲网吧、学校门口开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步步地用爱、用温暖、用恒心,把网瘾少年从网吧拉到了课堂上。
买柏林常说“我愿意做一把伞,撑起腰来为下一代遮风挡雨,蹲下去做一头牛,为下一代鞠躬尽瘁”,“单纯的法律知识讲授不免让人会感到枯燥乏味,不要说是孩子就是成年人听着也不耐烦,必须找一条适合孩子们的讲课方式”。为给孩子们上好法制课,他经常到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寻找相关典型案例,还自费订了许多报纸杂志,看到有关资料、故事就剪下来。
十几年下来,他收集整理了大量的生动案例,剪贴本就有厚厚的几大本,并结合自己从事工作四十余年的经验,精心备课,深入浅出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累计讲课230余场,听课人数达10万人次。女学生郭某,父母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其父一有怨气就大骂孩子,使郭某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性格郁闷,学习成绩曾一度下降,当她听完买柏林的法律的专题讲座后,就将一本《未成年人保护法》放在父母床头,其父读后,受到极大出动,认识到大骂孩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于是他改变了对女儿的态度,父女关系融洽了,郭某也变得活泼开朗了。
在义务咨询、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中,买柏林发现一些失足青年在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生活上往往都会遇到种种困难。他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先后帮助多名下岗青年职工办理工商执照,做起小生意,重新实现再就业;为树立两老回归人员正确的人生观,改变他们以前破罐破摔的念头,使他们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买柏林常常深入到失足青年家中,以例说法,“超前”帮教,对两老回归人员。
法律知识小故事150字左右
为配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使辖区内的学生和群众更好的学法、用法、守发,今年以来,临泉县吕寨镇中心学校在全镇21所中小学中广泛开展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把普法教育工作做实做透,该镇决定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经过镇综治委研究决定,2007年元月份起,该镇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和镇中心学校,以五五普法位契机,对全镇中小学学生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并通过他们把法律知识、法律故事等传递到他们的父母等家人身边,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们的口语表达能力,一方面达到普法教育再次见效果的目的;为使“同学法”真正取得实效,该镇编印了常用法律知识明白纸,普法小手册等,发放到学生的手中,使他们学法有依据,宣传有内容。
据了解,该镇打算在明年开学后举行学生父母共同参加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同学法”活动得到进一步巩固。 目前,该镇已发放普法明白纸6000多份(张),普法手册2000多本(份),有效地推进全镇法律知识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