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离婚.反诉原告返还彩礼的代理词范文

离婚案件被告提出返还彩礼是反诉还是并案
根据描述是属于反诉的。因为都是属于夫妻间的财产分割。
反诉的解释: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离婚代理被告关于彩礼
离婚时候的彩礼问题,有两种情形:(1)如果已经共同生活,法律不支持返还彩礼;(2)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以法定事实婚姻为认定原则】这里所谓的“ 法定事实婚姻 ”,指的是不但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已经共同生活。(1)法定事实婚姻成立--不返还彩礼:如果领证以后共同生活,认定为法定事实婚姻已经成立,即已经有了法定的事实婚姻生活。
这种情况下,法律也不支持返还彩礼。(2)法定事实婚姻不成立--返还彩礼:如果领取结婚证后,并没有共同生活、居住,这种情况下,虽然已经成为法定婚姻关系,但是并没有进入事实婚姻状态,即还没有开始正式的婚姻生活。
为了保障现实生活的公平、公正、合理,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按照法律原则,应该返还彩礼。二【《婚姻法解释二》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诉讼中被告要求返还彩礼是反诉么
根据描述是属于反诉的。
因为都是属于夫妻间的财产分割。 反诉的解释: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