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陪护人员申请书范文
部门申请增加人员 的申请怎么写
1、申请原因(工作内容的增加、难度增大、单位有新的任务或者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套不一致、与同行的比较有落后趋势等) 2、说明目前增加人员的紧迫性(要有事实根据) 3、增加人员后部门将有一个什么样的变化(当然是对本部门及本单位的工作有什么提升或其他好处) 4、申请格式及其他的敬语应该注意规范 拓展资料: 《人员增补申请单》的填写 1、当部门有员工离职、工作量增加等出现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领取《人员增补申请单》; 2、《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认真填写,包括增补原由、增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增补人员工作内容等,任职资格必须参照《岗位描述》来写。
3、填好后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必须经用人部门主管的签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人员增补申请单》后,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检查公司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决定是否从内部调动解决人员需求。
5、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人力资源部将把公司总的人员补充计划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员增补申请单。
增加人员的申请书要怎么写
1、现在工作以及人员配置情况
2、需要增加管理人员岗位的必要性,对公司或者部门运作有哪些益处,没有则带来哪些困扰
3、岗位人员的条件是什么
4、需要什么时间到岗
扩展资料
关于增加人员申请
亚龙小学关于申请增加后勤寄宿制管理人员人员的请示
尊敬的XX县教育局领导:
随着我校学生全员寄宿的实现,学生吃、住、学习、生活都需要看护和管理,各班主任需除完成自己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外,还须对自己班的学生基本上24小时的跟踪管理,每天早晚自习外加寝室管理员(学校每位教师都负责一个寝室、且寝室拥挤、床位紧缺、有很多床是的两个人挤在一起的)、学校菜棚也是责任到人,每位教师一块地,负责耕挖、栽种、管理,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将近一年,教师值周的话更累,本期值周轮流以来已连续(病/累)到了四名值周教师,但因为有那一份责任在,他们总是一直在默默的坚持,但我们的教师也是平常人,现为让我校的教育教学正常开展,切实减轻我校教师不必要的负担、安心教学。有必要向局领导反映一下我校后勤寄宿制管理人员的紧缺情况,现特申请增加亚龙小学寄宿制后勤管理人员一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小学
二O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参考资料:申请书_搜狗百科
工伤陪护申请怎么写
申请书
本人在工伤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陪护,请单位安排陪护人员,或者支付陪护费用由本人寻找陪护人员。
特此申请
姓名:
日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陪护费申请书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2.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本
追加被告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张律师,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可以看出,我国把是否必要共同诉讼作为追加当事人的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追加被告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