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范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怎样填写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是要填写认定表格的,问问无法上传,只能将填表顺序叙述如下: 事项名称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 子项简称 无 主体部门 市国税局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 办件类别 单办件 办理地点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70号窗口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勘察天数 不需勘察 审图天数 不需审图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名称 条目 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
国总函(2001)8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国总函(2002)326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59号 申请条件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2、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空表 范本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是否收费无收费收费标准无收费办理流程 (一)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资格认定的申请: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其他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条件的次月;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 3、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即认定之月起12个月后; (二)窗口人员受理资料齐全后转相应科室进行审核; (三)对于批准认定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确认专用章。
能否网上申报 不能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批表怎样填写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是要填写认定表格的,问问无法上传,只能将填表顺序叙述如下:
事项名称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
子项简称 无
主体部门 市国税局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审批 办件类别 单办件
办理地点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070号窗口
承诺期限 20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
勘察天数 不需勘察 审图天数 不需审图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名称 条目 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 国总函(2001)8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国总函(2002)326号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59号
申请条件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空表 范本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书面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是否收费
无收费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流程 (一)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资格认定的申请: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其他企业申请资格认定,应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条件的次月;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请资格转正的,应在纳税辅导期满后;
3、临时一般纳税人申请转正的,应在临时一般纳税人有效期满后,即认定之月起12个月后;
(二)窗口人员受理资料齐全后转相应科室进行审核;
(三)对于批准认定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确认专用章。
能否
网上申报 不能
数量 没有数量限制
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应怎样进行认定
(1)概述 回收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共生伴生资源、工业 “三废”、社会再生资源和其他废弃资源,生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 录》中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 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业务。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 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和质量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2)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3)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 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自受理 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4) 办理程序 1) 受理环节。
① 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及产 品质量执行标准和质量检测报告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 审核。审核《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 是否齐全;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 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纸 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 新填报;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打 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或《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给纳税人。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2) 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调阅其税务登记信 息、营业执照信息,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证书》复 印件及产品质量执行标准和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是否有效,与申请的 资格认定是否相符。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制作《税务认定通知书》返还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