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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政策申请范文

    免税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XXX(单位)要求减免税收的报告

    XXX税务局:

    我单位是一家以经营XXX为主的单位,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虽经全体员工努力拼搏,但今年销售仍然有较大的滑坡,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重压力很大。按照XXX税收政策,恳请贵局领导能体贴企业的困难,在艰难的时候给企业帮扶解困,给予XXX税收XXX万元的减免。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XXX(单位章)

    二0一四年X月X日

    主题词: 税收 调整 报告

    抄送:XX

    XXX(单位) 打印: XXX 共印:XX份

    税收优惠申请书

    这个具体要看贵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了。

    按照规定,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是要进行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就区分事业备案和事后备案项目。

    增值税减免备案,主要需要填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递交申请书,同时还需要附报其它资料,这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

    企业所得税备案,也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减免税明细表、减免税备案申请,同时也需要附报其它资料。

    以上所需表式,请直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因为各地所需表式都是不一致的。

    企业向政府申请优惠政策报告的范本

    一,公司简介

    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所在地,公司法人(董事,经理),公司人员情况

    工商税务等复印件,原件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

    三,公司向政府申请优惠政策的原因,以及公司申请优惠的有利条件附带相应的法律条款,并说明自己公司符合相应的法律

    内容就这么多,不知道你申请什么样的优惠,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

    申请优惠的项目不一样所写的内容也不同,但基本格式相同

    申请前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工商部门需要具体的材料再写,要不会很麻烦的

    地税优惠政策申请报告怎么写?

    减免税申请报告的写法并无固定格式,只要把减免税的申请内容写清即可。

    一般内容可以包括: 1.标题。如“关于享受。

    。税收优惠的申请报告”、“关于申请免征。

    。税的报告”等等。

    2.行文对象,即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可以写“**国家(或地方)税务局**分局”。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等, 4.企业实际情况。

    这里。主要说明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具体情况。

    比如,享受条件中有残疾人员数量要求的,则可写明企业招收的残疾人员的数量。又如,需要销售收入条件的,则可以写明销售收入指标。

    总之,写清符合享受条件的各项指标。 5.相关法律依据。

    比如,“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免征**税”。一般写明文件名称、发文机关、文件字号、法律条款。

    如果这些内容确实无法取得书面文件的,也可以就大致内容简要的写上一笔。 6.申请内容。

    也就是提出申请要求,如,“根据这一规定,我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特向贵局申请享受免征**税的优惠政策。望予批准为盼。”

    7.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及日期。

    谁能给我写一下减税申请书?

    减免税申请报告的写法并无固定格式,只要把减免税的申请内容写清即可。一般内容可以包括:

    1.标题。如“关于享受。。税收优惠的申请报告”、“关于申请免征。。税的报告”等等。

    2.行文对象,即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可以写“**国家(或地方)税务局**分局”。

    3.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等,

    4.企业实际情况。这里。主要说明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具体情况。比如,享受条件中有残疾人员数量要求的,则可写明企业招收的残疾人员的数量。又如,需要销售收入条件的,则可以写明销售收入指标。总之,写清符合享受条件的各项指标。

    5.相关法律依据。比如,“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免征**税”。一般写明文件名称、发文机关、文件字号、法律条款。如果这些内容确实无法取得书面文件的,也可以就大致内容简要的写上一笔。

    6.申请内容。也就是提出申请要求,如,“根据这一规定,我公司符合上述条件,特向贵局申请享受免征**税的优惠政策。望予批准为盼。”

    7.企业名称(加盖公章)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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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文

    减免XXX税申请

    XX地(国)税局:

    我单位(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座落在什么地方,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

    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某年亏损了多少,近年来由于什么原因,使我单位的产品严重滞销,截止到什么时候产品的销量只有去年同期的多少,职工己经多长时间没有开过工资,经营十分困难,为使我单位早日度过难关,恢复生产,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免除某年某月的什么税金。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退伍军人持有残疾证(因公)在社会上优惠政策申请书怎么写

    作为一个已经近30年的五级因战残疾军人,真还不知道你的所问。

    不要以为残疾军人就可以高人一头,除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优待的规定以外,你到了社会真还不招人喜欢,特别是级别比较高的。 就业的你就没有任何的优惠,仅仅就是抚恤金不计入收入和缴纳个调税;做生意创业的,你是个体的税收就和普通残疾人一样的待遇: 没有专门的残疾军人免税政策,只有单独的残疾人或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相应优惠政策。

    同时符合两种优惠政策的,只能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不可两项同时享受。 一、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暂行条件》第八条第二款: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六款: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退役(转业)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一、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二、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三、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a、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b、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c、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d、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 城镇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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