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害事故证人证言范文
工伤证人证言怎样写,有范本没
基本情况: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什么事情时发生什么事故。
事故情况:在场证明人有谁,参加抢救的有谁,什么人打的120,什么人通知的单位负责人。抢救情况:什么人采用什么手段送伤者去的什么医院,陪同人员有谁,初步诊断为什么伤情,谁垫付的医药费。
治疗情况:目前已治疗多长时间,是否出院,已出院的共花费多钱钱,该款项是谁支付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资料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情经过,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协议书、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交通事故工伤证人证言范文
交通事故证人证言(范文)
被证明人:武无污
2019年8月24日晚8点15分许,武无污骑自行车沿305国道道边顺行至国贸大厦出口处时,突然,一辆红色保时捷(没看清车牌)从国贸大厦停车场出口冲出,瞬即将武无污撞飞,摔在公路的对面,人当即昏迷(我不知人死没死)。
车主是个女的,副驾驶上还有一个男的,当时那个男的正搂着女的亲吻。
随后,他们二人迅速将武无污抬上车送往医院。
特此证明
2019年8月24日
证明人:虎糊呼
工伤认定,事后听说的证人证言如何写
证人证言主要包括三部分:
1、证人身份及工作工种信息(比如证人名字、性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在何公司从事何工作,与受伤职工关系);
2、工伤事故发生经过证明,该部分要把证人当场看到现场情况写清楚(明确受伤职工受伤时间、地点、做什么受伤、受伤原因、受伤部位、证人本人当时在做什么、如何知道受伤职工具体受伤的事实等详细情况);
3、证明人签字按手印,写清楚年月日,附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建议证人证言最好由证人本人亲笔书写,书写用笔应该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纸最好是用白色A4纸张,字迹要求工整清楚。工伤职工应提前准备好红色印泥,让证人在本人签名处及错字、别字处按手印(手印最好按右手大拇指)。
工伤证人证言怎么写
申请工伤认定,不需要写证人证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证人证言表怎么填写
寻找到事故目击者,请目击者写一份事故的发生经过的详细情况,并签字按手印。以第三方的角度对事故发生有一个清晰的表述,方便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判断是否能构成工伤。
当然,也可以由劳动者自己讲事故发生的经过详细表述一次,然后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