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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研室“三定”规定范文

    三定方案指什么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编制,实质就是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定职能,就是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

    教育局教研室参公有什么法规性文件吗

    关于参公管理最权威的公文是国家公务员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具体地址在这里: http://www.scs.gov.cn/Desktop.aspx?path=Desktop.aspx?PATH=gjgwyj/gjgwyjsy/xxllym&gid=8c6e19c1-cfd0-400d-b21a-0d703ee516cc&tid=Cms_Info文中提到: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作为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

    (由于各地情况不一样,不清楚你所在的城市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议你按照以上授权依据的法律法规范围去找一下你们当地的关于教育局教研室的定性的文件,包括三定方案也行,只要有提到你们室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文件就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党委系统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和政府系统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授权情况和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规定(方案)或规定的主要职责确定。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三定方案如何制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受部委托组织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50号)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以下职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 1.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2.卫生部原全国公费医疗事务管理中心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涉及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3.民政部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及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4.人事部原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及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5.原劳动部就业司承担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的统计工作职能。 6.在以上职能基础上,因按国家规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而增加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由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建设全国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职能,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为主承担。

    2.由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及受理投诉举报的职能,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承担。 (三)需要强化的职能。

    1.对社会保险基金及事务的统一管理,协调运作。 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内部自律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的指导。

    3.对社会保险对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指导。 二、主要职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在部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四)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五)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六)在部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国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参与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工作。 (七)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八)按照部的统一规定,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在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主办《中国社会保障》杂志。

    (十)在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涉外技术合作、人才交流和专业培训。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内设13个处级机构。

    (一)办公室拟定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中心各项公务活动的协调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中心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中心安全保卫、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财务、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外事联络、协调、接待及组织出国考察和培训工作,承办中外社会保险协议的相关事务;负责中心的来信来访工作。(二)综合计划处负责中心各类公文审核和文电处理,组织办理部内外征求意见文稿的答复;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年度扩面征缴计划并督促落实;拟定年度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要点和中心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社会保险工作信息》。

    (三)调研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综合性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各类综合性重要文稿;参与社会保险立法的有关研究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组织经办系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宣传工作经验;指导《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四)系统建设处负责指导经办系统开展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经办系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各项综合管理和业务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办系统干部。

    三定三评三挂钩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三定:

    1、定岗位责任2、定任期目标3、定年度计划

    三评:

    1、村党总支自评

    村(居)党总支要根据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所做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自身职责,定期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在政治学习、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到经常性自评,积极促进村(居)党总支健康快速发展。

    2、党员群众测评

    继续坚持村级党组织民主监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进行党务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定期召开党员评议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群众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建设扎实基层组织阵地。

    3、上级组织考评

    针对各村(居)党总支制定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镇党委将实行“季度一小评、年度一大评”,下派挂钩领导和分工干部,监督规范村(居)党组织各项事业的发展,召开点评会,针对各村(居)党总支具体问题,努力做到点面结合,在统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地帮助村(居)党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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