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减免税说明范文
幼儿园减免税书面申请怎么写
你要介绍你们幼儿园的基本概况,如办学许可证、工商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还有地理位置、幼儿生源情况、师资配备等证明你是一所合法合规的幼儿园
第二部份,你要找出幼儿园可以减免税的法律依据,你要求减免那些税就要找到相关法规条文(而且这些条文是与你的幼儿园实际相吻合的)。
最后,申请相关税务机关核实、给予批准就行了。
不过,需要减免税,一般税务人员还会要求到现场查看,做这些东西肯定需要花费一些‘粮草’的,这些大家都懂。
幼儿园 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该如何写
3月3日上午,山东省税务局在教育大厦召开座谈会,邀请了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和部分学校的人员参加。
会上传达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文件中指出:(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文件说明,国家继续执行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免税优惠政策,这将继续有利于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
附件: 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二、关于“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 (一)“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 (二)“提供养育服务”是指上述托儿所、幼儿园对其学员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三)对公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四)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五)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 三、关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问题 1.“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
2.“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 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不予免征营业税。
四、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五、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减免税报告书例文
北 京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减 免 税 报 告 书 (二) 申请人全称: 计算机代码: 申请人公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填 写 说 明 1.申请人如为个人可不加盖封面的“申请人公章”。
2. 申请人类别表明申请人申请减免税的身份,请划钩表示。 3.残疾人申请减免税需提供街道、乡镇残联或民政部门意见。
4.本报告书一式三份,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单位:元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或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一、个人所得税税额减免情况 申请人类别 下岗职工 自主择业军人 科技成果转化 个体工商户 残疾人 孤老 烈属 伤残军人 其他 个体工商户开业时间 个体工商户雇佣人数(人) 上一年度个人收入及纳税情况(元) 个人收入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减征额 项 目 批准税款减免起止时间 税款减免比例 减免税数额(元)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其他 街道、乡镇残联民政部门的意见 审核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 缴款书号 入库级次 申请扣除金额 损失种类 财产原值 计提折旧 保险公司赔偿 过失人赔偿 残值或变价收入 清理费用 财产损失净额 合计 三、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弥补亏损情况 中介机构名称 审计报告文号 税务检查单位 税务检查文号 亏损年度 企业申报亏损 亏损审核确认数 累计已补亏损数额 未弥补亏损数额 企业申请补亏额 补亏后亏损余额 中介审核亏损额 税务审核亏损额 1 2 3 4 5 6=4[3]-5 7 8=6-7 四、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免税情况 销售住宅详细地址: 销售住宅面积(平方米) 购买日期 自建日期 销售日期 销售收入 (元) 购入原价(元) 应税收入(元) 应纳营业税(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