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典型案例分析范文
纪检监察案例分析
我个人认为何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中的非法占有的错误行为。
非法占有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按照案件必备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
何某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廉洁自律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何某行为在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何某是共产党员,具备主体资格;何某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跟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之规定,给予何某相应处分。
义马人梁。
中纪委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目的是什么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辟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第一批集中曝光了24起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关注。
专家认为,这是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下一步,要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监察法成为助力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不聚焦主业、作风不扎实一样被通报 4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辟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并集中曝光了首批24起典型案例。 被曝光的2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河北、湖南、广西、宁夏等地,它们无不是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省区。
被通报的问题包含了骗取扶贫资金、截留低保款、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多种类型。 从被通报的干部来看,既有县级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也有乡镇及站所党员干部,还有村干部。
从时间来看,本次通报的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从案值来看,此次被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中,涉案金额从数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部分基层干部因扶贫攻坚存在作风问题被通报,是首批典型案例的一个特点。这类典型案例不涉及具体金额,但在工作作风问题上成为反面教材。
例如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粮食局军粮供应站主任、驻蛇形山镇泉山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刘睿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刘睿和帮扶工作队员毛卫凡在驻村帮扶期间,3次在工作时间到村民承包的鱼塘中钓鱼,造成恶劣影响,且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 2017年8月至10月,刘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毛卫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表示,集中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落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不可小视,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而且手段多样,性质恶劣。
如果任由这些行为滋生蔓延,积少成多,不仅会使脱贫成效大打折扣,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脱贫攻坚无小事,加强通报实现问责常态化 廉政专家认为,通报中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脱贫攻坚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一定要加强执法执纪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坚定决心。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多发,山东省委党校党的建设教研部副教授季冬晓认为,这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扶贫工作只当成一项普通工作、单纯业务来看待,没有从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底线要求上来把握。 “精准脱贫是决胜小康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方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目前精准脱贫在基层落实面临不少问题,数字扶贫、假扶贫、扶假贫、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甚至少数村镇干部与宗族势力、涉黑势力相互勾结,侵害公共财产与贫困群众利益。
“通报的典型案例,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中的小差错都会影响整个扶贫项目的推进。”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目前可以明显感受到对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正在走向细抓严管,向聚焦微小问题过渡。
这也是扶贫需要绣花功夫的体现。 庄德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与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同步推进,扶贫攻坚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跟到哪里。
党风廉政建设要瞄准源头与苗头,来遏制扶贫领域的问题。 季冬晓说,扶贫领域必须要落实制度设计与工作程序,特别是涉及扶贫对象认定和退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制度,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监管、验收制度等。
松一松、垮一垮,都为腐败留下可乘之机。 地方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需持续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发现查处问题隐患,执纪严实硬,问责常态化。
以监察法出台为契机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受访廉政专家认为,结合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透露出了一个信号:以监察法的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让扶贫一线风清气正。 庄德水等专家表示,国家监察委成立后,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和从事公务活动人员的全监督,实现了监督的无缝隙,所有人员都在监督之内。
其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权,做出的政务处分,与纪委的纪律处分,实现纪法有效衔接。 随着监察对象与监察事项的拓展,将有利于保证整个扶贫攻坚项目如期实施,让与扶贫攻坚工作有关的监察对象,都能公正行使权力。
监察法已成为规范扶贫攻坚的一把“利剑”。 竹立家等表示,纪委监委应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用好纪检监察举报系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并加大暗访检查、公开曝光的力度,对工作不务实、不扎实、不真实的,对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首先问责。
来源:网易新闻。
中纪委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有何深意
公布这8起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显示了中央惩治腐败、整肃陋习的坚强决心,也充分说明,我们的党一直把作风建设视作生命线。有一句话说得好:“作风建设不是小事,弄不好就会出大问题”。透过这些违规案例,我们看到的是有些干部依然没有把作风建设当回事,依然把作风建设看作是无关大局的小事,但事实证明,谁忽视了作风建设、谁把作风建设当小事,谁就会出大问题!
特别是当前,公布案例,昭示天下反腐绝不是一阵风,会持续进行,任何抱着“躲风头”心态的人,还是老老实实为民办事、为国尽忠为好。
重庆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是哪几个案例
涪陵区江北街道敬老院原院长王荣学侵占五保人员集中供养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王荣学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克扣的方式,将该院五保人员集中供养资金0.3万元占为己有。调查期间,其违纪所得已上交财政。
2016年9月,涪陵区江北街道党工委给予王荣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江北街道敬老院院长职务。奉节县大树镇庙岭村党支部原书记龙宗林侵占救灾资金问题。
2014年,龙宗林利用管理、发放奉节县2014年“8·31”特大洪灾灾后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的职务便利,侵占救灾资金0.54万元,调查期间,涉案款项已清退。2016年9月,奉节县纪委给予龙宗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州区铁桥镇龙泉村党支部原书记唐仕俊、村委会主任唐仕林、村综合服务专干刘远科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唐仕俊、唐仕林、刘远科在龙泉村美丽乡村建设中,对农户申报资料审核不严、弄虚作假,致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资金被套取6.4万元。
同时,唐仕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调查期间,涉案款项已清退。
2016年9月,开州区纪委给予唐仕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唐仕林、刘远科党内警告处分。唐仕俊已辞去龙泉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
彭水县桑柘镇太平村村委会原主任田井康向民政优抚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15年3月,田井康假称该村符合民政优抚条件的李某某新建房屋不符合无房危房重建维修补助政策,要求李某某拿出0.06万元给他去疏通关系,李某某信以为真并送给田井康0.05万元现金及价值22元的香烟一包。
2016年7月,彭水县纪委给予田井康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了收受的财物。酉阳县万木乡月亮村村委会主任李双文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双文利用负责将扶贫对象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工作的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已就业的侄儿李帅纳入低保对象上报,李帅违规享受了低保补助资金0.07万元。2016年9月,酉阳县纪委给予李双文党内警告处分,清退了李帅违规享受的补助资金。
中纪委通报了哪些套取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按照七次全会的部署,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继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胆敢向扶贫款物伸手的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八起典型案例。分别是:1.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
2008年,妥开祥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肉牛时多报82头,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万元。2013—2014年,虚构培训事实,编造假的培训人员名单,虚开培训发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万元;虚开加油票3.5万元。
套取的资金用于其他支出。妥开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2—2013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2073.04万元,赣榆农商银行获取1626.22万元,扶贫办获取312.77万元,财政局获取134.05万元。
其中,扶贫办、赣榆农商银行分别使用11.1万元、71.3万元给职工发放奖金。赣榆区委农工办主任兼扶贫办主任杜厚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赣榆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崇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降为副行长待遇;赣榆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冯良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分,降为副行长;区财政局原副局长宋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分管扶贫工作的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苏长晓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湖南省城步县丹口镇白水洞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平等人违规获取扶贫工程项目并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城步县招投标办对丹口镇旺溪至洞头山砂石公路以工代赈国债项目进行招投标。李德平与斜头山村村委会主任陈志开组织了3家公司围标并威胁、阻挠其他公司参与竞标,最终以串通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
李德平等人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骗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08.88万元。李德平、陈志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丹口镇党委书记、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彭树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哲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城步县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县长、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杨映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审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肖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发放手机补助等问题。
2013—2015年,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46.3万元,给干部职工发放手机补助和用于公务接待等。紫金县扶贫办党支部书记、主任罗小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国康、赖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县扶贫开发培训服务中心主任胡德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重庆市云阳县凤鸣镇违规发包扶贫工程等项目、多名党员干部谋取私利等问题。2010—2015年,凤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安全,副镇长谭晓勇、向朝鑫、李代国,拿扶贫工程等项目做交易,以借款给建筑商谭洪波收取高利息的方式,谋取私利,谭晓勇还直接收受谭洪波贿赂12.58万元。
陈安全等人先后将6个项目化整为零,绕开招投标等程序,直接交给谭洪波承揽;在验收项目时弄虚作假、伪造验收资料,为谭洪波获得工程款提供便利。谭洪波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又中标4个项目,陈安全等人明知实情,不仅不严格把关,反而将767.55万元工程款不经中标企业直接拨付给谭洪波。
谭晓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安全、向朝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李代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有关领导干部被问责,凤鸣镇原党委书记薛勇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凤鸣镇原纪委书记刘兴甫、云阳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刘卫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泉水寺村原党支部委员、村会计李学猛侵占移民资金问题。2008年,万店镇收取了泉水寺村移民后扶持项目保证金16575元,并出具收据。
李学猛在收据上假冒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长保签字,将该款在村账报销并据为己有。2012年,曾都区农经审计站审计中发现问题,收缴了李学猛侵占的资金。
2014年8月,李学猛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村委会索要被收缴的16575元,经村委会研究同意,李学猛自己找来16550元餐饮票据,以村集体餐费的名义由陈长保签字后报销。李学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长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陕西省户县五竹镇周店村村委会原主任李鹏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等问题。李鹏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时,向5名村民收取“跑腿费”3.58万元;编造虚假资料,冒用2名村民身份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3万元,其中,个人占有2.43万元。
李鹏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甘肃省漳县金钟镇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尕宝骗取扶贫羊问题。
2013年12月,漳县扶贫办下达给尖子村20万元扶贫资金,要求购买良种羊200只并发放给50户贫困户。2014年4月,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