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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行政公文标题的主要病误有哪些

    为公文“眼睛”的公文标题,对公文质量的影响更加直接,下面根据我多年从事应用文写作教学的积累及公文写作实践就行政公文标题撰拟中经常出现的病误举出实例进行评改。

    公文标题中经常出现病误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文种使用不当 行政公文标题中的文种使用不当不利于公文性质的体现、行文方向的反映、行文目的与要求的表达以及文种特点的揭示,不利于文书的处理和立卷、归档以及日后的检索和查阅,使公文失去它的规范性、权威性,以致降低公文的行政效率。 文种使用不当有如下四种情况: (一)标题中没有文种 例1《关于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后面的内容“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是事由,根据这份公文的内容,应该是一份上行公文,文种应该是报告。

    可以修改为:《某某某关于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例2《关于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评比标准》从公文内容看,应该使用下行文中的“通知”行文,《》可以作为“通知”的“附件”处理。 标题中同时存在标点符号的错误。

    可以修改为:《某某又关于开展评比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活动的通知》;若活动已经开展,又可以修改为:《某某关于印发开展评比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活动评比标准的通知》。 (二)标题中生造文种资料 例1《为王某某同志联系调动事宜》这是一种常见的公文标题错误,有些机关一直延续使用。

    可以修改为:《关于王某某同志工作调动事宜的函》 或《关于商调王只只同志工作的函》 例2《关于张某等同志上访问题的答复》从标题的内容不能看出被答复的对象,如果是答复张某等同志,没有必要发红头文件;如果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可以修改为:《关于张某某等同志上访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如果是让下级单位知晓,可以修改为:《某某关于张某等同志上访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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