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公安报备范文
大型活动需要到派出所报备吗
需要报备的。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第六条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 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 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 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许可。
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扩展资料 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 (一)活动方案和说明; (二)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三)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向政府报备吗
大型群体性活动不一定向政府报备,但一定要向公安部门报备。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参考资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大型活动申请报告
申请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治安许可的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十五日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填妥的《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应当经学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申请报告内容:
1、活动时间
2、活动期间占用道路的地点和面积;
3、交通组织方案;涉及公交的,应有公交部门的相关意见;以及道路主管部门的意见等。
4、活动人数和车辆数符合核定的场地容量;
5、保卫方案具备可行性,相应措施能确保落实;
6、临时搭建或使用设备、设施的,符合质监、安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7、对道路交通可能造成影响的,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具备可行性;申办材料1、提交填妥的《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活动方案和说明;
3、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4、场所提供方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5、主办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主办方是自然人的,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7、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场所提供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等;
8、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供书面委托代理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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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体性活动需要向政府报备吗
大型群体性活动不一定向政府报备,但一定要向公安部门报备。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四)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参考资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百度百科。
举办活动,说是需要去公安局做安保报备,请问需要什么资料呢? - 搜
(一)活动方案和说明;
(二)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三)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应当同时提交有关批准文。
扩展资料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活动的具体内容、安全保卫措施承担全部责任,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规模、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和任务分配、识别标志;
(三)场地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入场票证的管理、查验措施;
(五)场地人员的核定容量;
(六)迅速疏散人员的预备措施。
第六条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作出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许可。公安机关在作出决定过程中,必要时应当进行实地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4号—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