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垫付情况说明范文
事故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步骤如下: 抬头写:关于XXXX的情况说明(注:XXX是指你犯错的情况)称呼:正文(注:就是你为什么犯了这些个错误,说下原因,也就是为自己辩护下,当然,不是强词夺理,而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再犯云云)事故说明人:你的名字日期范文如下: 02月03日晚上19:30左右于岳家嘴立交桥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后续情况说明: 事故基本情况说明: 本人行驶汽车从中北路通过左拐立交匝道进入徐东大街,见一电瓶车逆向行驶在路中,急忙按喇叭鸣示,同时向左侧无车方向打方向盘,并紧踩刹车直至防抱死发生作用。
但电瓶车并未停止,并继续逆向机动车道向前开,并无减速,直至发生交通事故。 事后闻出电瓶车驾驶人口中有酒味并已经告知交警,且电瓶车无牌,无交强险。
电瓶车驾驶人事后说自己每天从此穿过马路,一直没事,将事情全都怪罪于我,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事实毫无悔改的认识,令作为机动车驾驶者的我感到无奈。 此致 敬礼 XX:XXX 2012年02月04日凌晨5点 扩展资料: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
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等。事故是一种动态事件,它开始于危险的激化,并以一系列原因事件按一定的逻辑顺序流经系统而造成的损失,即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害、死亡、职业病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有生产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之分。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事故和事故后果(Consequence)是互为因果的两件事情:由于事故的发生产生了某种事故后果。但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事故和事故后果看作一件事件,这是不正确的。
之所以产生这种认识,是因为事故的后果,特别是引起严重伤害或损失的事故后果,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相应地注意了带来某种严重后果的事故;相反地,当事故带来的后果非常轻微,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时候,人们也就忽略了事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
垫付申请书怎么写
一,证垫付申请书
被保险人:
报案号: 一.出险时间,原因,经过:
二,伤者情况:
姓名:
年龄:
医院:
科室:
住院号:
诊断:
治疗方式:
三,垫付申请
被保险人/司机/伤员 申请交强险垫付款 元,用于伤者 住院治疗费用。
保险人声明:此次赔付为交强险垫付,如后期由于保险责任,事故责任,治疗方式 变更等情况导致垫付金额大于实际赔偿金额,申请人应主动退回多余赔款。如不主动退 回,保险公司将通过诉讼手段退回赔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申请人承担。
垫付申请人:
日期: 年 月 日
工伤垫付证明怎么写呀
你公司不是有给员工治疗的费用清单吗?保险公司非要的话可以叫你公司员工写一份好了。
格式:
工伤垫付证明:
我公司员工??,在?年?月?日?因在工作中??发生受伤,当时送??医院进行治疗,从治疗开始至今,公司已经为其垫付医药费共??元,现附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公司负责人:
( 要盖章的 工伤员工:
年 月 日
你看看可以不,根据你公司实际情况可以修改一下。希望对你有用。
你看看可以根据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一下
如何证明事先垫付了医疗费
生了交通事故后,为伤者垫付医疗费能够使伤者得到尽快的救助,减少损失。
但是不少车主担心垫付医疗费后,受害者不承认,还要要求更多的赔偿。要怎么证明已经垫付过医疗费?小编为你解答。
垫付费用时要保留好证据对于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侵权人来说,其所垫付的费用,可先行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法院在一并处理其所垫付的费用时会审查受害方各项具体损失的票据原件。
在给付现金的情况下,如果受害方予以否认,侵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收条或银行打款记录;收受现金的一方应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实际损失。因此,双方在交接现金、票据等材料的过程中,最好留取相关证据,比如要求受害者在收到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后出具收条,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在转账时最好备注是用于垫付医疗费,并最好要求受害者也出具收条。
否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为鼓励侵权方积极垫付,一般都会将侵权方垫付的费用一并处理,折抵侵权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部分,判令保险公司直接给付侵权方,侵权方也可以自行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侵权方所垫付的费用既包括具体的损失项目,也包括直接给付的现金。垫付的主体可以是司机、负有赔偿义务的雇主、车主、相关单位等。
受害方需举证证明存在实际损失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的一种类型,受害人请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需满足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因此,即使侵权人垫付了费用,受害人也应举证证明其存在实际损失,除非侵权人表示同意自愿补偿,否则侵权人有权按照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而且,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侵权人所垫付的费用超出了受害人所应得的全部赔偿额时,受害人还应返还超出的部分。 总之,对于侵权人的垫付行为,受害人应予肯定,并结清相关费用,以明确损失,积极配合侵权方及时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