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检察院起诉书范文
检察院起诉书怎么写?
1、标题为民事起诉状2、第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基本信息。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原被告如果是自然人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如果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次行一定要写法定代表人及其职务。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信息。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需要对方给付的具体标的,分点描述。
4、事实与理由部分:说明事实情况,内容应当全面完整,但语言应简洁,不能过于繁琐。一般来说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叙述。
事实与理由的最后一段一般是写被告的某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5、另起一行空四格写“此致”,再另起一行顶格写法院名称。落款写具状人名称、时间。
需要具状人手写签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如有附件需在落款下另起一行列明。
附带民事起诉状(故意杀人案)样本
这是个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你根据具体的案情稍加改动就可以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xx,男,出生,x族,x人,住址:
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5月9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xx等人的纠集下,窜至本市南开区泾水道超音速网吧,对xx进行殴打,后又将xx带到本市西青区外环线一僻静处继续殴打, 造成原告人头部损伤为轻伤的伤害。
受伤后,原告人被送至本市黄河道医院治疗,期间造成原告人多项损失,其中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275元,陪护费500元,交通费71.3元,营养费1000元, 共计3013.53元。
原告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并严重侵害了原告人的身体健康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9年5月5日
写一篇故意人杀人的诉讼书?
我为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担任代理人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我受本案被害人亲属白海平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人在杀人之前,对被害人说:“打死你我也顶不了命!” 就凭这样一句话,他就应该顶命! 河南规范律师事务所2007年11月7日号调查笔录记载: 调查人甘泽远、周冬雪、朱永红。 被调查人朱宪法 ?打的时候你听着是几个人打? :开始是李凡的妻子(炜琴)和四妮打,后来李凡也打四妮,并且李凡还说:“打死你我也顶不了命”,当时四妮说:“你还打死我?” ?李凡的妻子一直在现场参与打架没有? :中间离开一会儿。
开始李凡的媳妇也参与了打架,后来又来了,她中间离开有几分钟。 ?“妈呀”一声叫之前,李凡媳妇在不在现场? :在现场。
你听到李凡媳妇参与打架没有? :开始就是她俩女的先打。 ?以前公安机关来调查过你没有? :来了好多次。
?你今天讲的和在公安机关讲的一样吗? :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被告人李凡用刀连砍被害人25刀(根据白海平致尉氏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一封信中所述),又是明言要打死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豫汴检刑诉[2008]18号起诉书称,“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帆因琐事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据此,其应该判处死刑。
被告人杀人之前叫嚣“打死你我也顶不了命!”就凭这样一句话,即使有自首情节仍然应该判处死刑。因为法律不能允许任何人有杀人的特权! 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书(鉴定书编号2008208)错误,不能被采信。
起诉书称,“被告人李帆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本代理人认为,这里是错误适用法律,理由如下: 应该全面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该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这里适用的主体在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之前,就是精神病人,要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是其危害结果是否属于“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所为,而不是在其犯罪之后新确定一个“精神病人”。 该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被告人李帆即算在犯罪之后,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但由其在杀人之前说,“杀了你我也顶不了命!”以及杀人之后打110报警,说明其行为时精神正常,应当负刑事责任。 起诉书所适用的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里适用的主体是精神病人,而不能成为任意的人在予谋杀人或激情杀人之后逃避刑事责任的借口。这个犯罪的精神病人即使事前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也应该是众所周知的。
而被告人李帆,连其妻侯卫琴也不知道其有精神病!如果知道其有精神病,侯卫琴和陈四妮打架,李帆参与了进来,侯卫琴中间离开一会儿,让李帆用刀砍了陈四妮25刀致死,侯卫琴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李帆对陈四妮说:“打死你我也顶不了命”这句话,当时并不是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由陈四妮回他说:“你还打死我?”可知陈四妮是不知道其有精神病的。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书(鉴定书编号2008208)鉴定的医学依据是,“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又称妄想型分裂症。患者的注意和意志往往增强,尤以有被害妄想者为著,警惕、多疑且敏感。
在幻觉妄想影响下,患者开始时保持沉默,以冷静眼光观察周围动静,以后疑惑心逐渐加重,可发生积极的反抗,如反复向有关单位控诉或请求保护,严重时甚至发生伤人或杀人。患者也可能感到已成为‘众矢之的’,自己无力反抗的心境下,不得已采取消极的自伤或自杀行为。”
李帆的情况不符合被害妄想者的情况,没有发生“积极的反抗”中的轻度状况——“如反复向有关单位控诉或请求保护”,却突然发生了“严重时甚至发生伤人或杀人”的情况,这是不符合科学规律的,也就是说,被告人杀人的情况不属于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 综上所述,对被告人应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杀人罪,不适用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
故意杀人案的量刑和起诉书
故意杀人罪量刑: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起诉书:你直接到法院起诉,他们会帮你解决,不用你来写。案件处理流程:需要通过公安局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
1、侦查期——最多三个月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3、一审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上述最快的话累计:2+1=1=4个月,最长的话3+1.5+2.5=7个月。 望采纳,谢谢!。
附带民事起诉状(故意杀人案)样本
这是个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你根据具体的案情稍加改动就可以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xx,男,出生,x族,x人,住址: 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2008年5月9日下午1时许,被告人xx等人的纠集下,窜至本市南开区泾水道超音速网吧,对xx进行殴打,后又将xx带到本市西青区外环线一僻静处继续殴打, 造成原告人头部损伤为轻伤的伤害。 受伤后,原告人被送至本市黄河道医院治疗,期间造成原告人多项损失,其中医疗费元,法医鉴定费275元,陪护费500元,交通费71。
3元,营养费1000元, 共计3013。53元。
原告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并严重侵害了原告人的身体健康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9年5月5日。
故意杀人案的量刑和起诉书
起诉书是检察院制作的,你不用考虑它。首先,作为刑事案件必须及时报警,由警方接手处理。你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向警方和检察院、法院提出。
刑事案件处理案件流程:公安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
至于因该案引起的民事损失部分,可以在刑事审理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实践中一般都是刑事审理中附带民事的提起为多。
对方尽管是残疾人,只要没有法定免死的原因(如精神病发作时作案等),本案是明显预谋性的故意杀人既遂,依照法律应当被判处死刑的,如果没有特大民愤等情况,也有可能死刑缓期执行。
估计要这样的人执行民事赔偿,即时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赔偿的吧。他被判死刑(死缓也是死刑,只是非立即执行而已),他本人以及家人还有可能再拿钱赔你受害者吗?法院强制执行也根本无法到位的,应当考虑到其家人的生活等因素,即使赔,也仅仅是象征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