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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论土地流转问题范文

    申论土地征用及补偿问题1、写一篇调查报告,500字2、分析土地流

    一,非法占用农民土地就是政府、商业集团和村级机构他们从不同角度挤占农民土地,使农民受到损失,这个问题关系到农民的生计问题这是重心问题。

    其次是产品这个问题的原因,原因就是政府机构为了政绩,商业集团为了经济利益他们联合起来损害了农民,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 对策有三个线索,一个是政府的国家有关对策,这是线索,其次就是专家的意见中谈的对策,还有农民的建议也是对策,从这三个角度可以找到很多对策,综合起来就是三方面,问题、表现、原因加对策便构成了第一道题的要点。

    二,第一向不能利用的土地要利,原来不能利用现在可以开发;第二,在现在有城市当中的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第三,限制建筑行业他超标了,利用这个方法开发土地;第四,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角度开发土地。 三,个是国家占用,一个是商业占用,两类。

    那如何保障农民的地价权呢?一方面国家要通过制订政策,对农民进行补偿,通过社保,通过解决农民就业解决这方面的问题;第二商业方面要改革市场条件,制订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个你从哪几方面检查土地占有问题呢?第一通过土地补偿费占用之前的利用收益六到十倍补偿农民;第二安置补偿按农户人口数量六到十倍补偿;第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第四如果补偿以后还达不到正常社会标准国家进行额外补偿,一共四个要点,可能还有其他方面我们遗漏的,主要有这四方面。

    命脉,第一部分论点,论点按我的想法从事件切入,哪个事件呢从材料中找,有侵害农民土地的事件,第一层点出事件;第二层点出命脉的问题;第三点点出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命脉还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发展。 第二部分论据,怎么写呢?先写为什么,为什么有三点理由,第一点土地被侵犯涉及到农民的生存基础,是农民的命脉;第二涉及到各阶层的关系,政府、商家、农民各阶层的关系,涉及到社会的命脉;第三点涉及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发展涉及到科学发展观,涉及到国家命脉,这三点农民命脉、社会命脉、国家命脉是一个大的命脉,小的命脉加上一个宏观、整体的命脉,是农民这个群体,涉及到整个社会、各阶层,涉及到整个国家前景的大命脉 。

    2009公务员乡镇考试申论热点问题

    我猜农民工返乡潮问题。。。。或者是农村新型医疗合作问题。。。或者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

    现在正值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企业受到冲击,企业为了自身资金周转,开始了大规模裁员,而农民工是第一批被裁掉的人。他们没有办法在外创业,只能返乡,因为农民工人员冗杂,情绪不稳定,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同时,农民工作为游走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人,他们的返乡也带来了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可以为新农村的建设出一份力。所以说,农民工的返乡潮是一把“双刃剑”。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问题是近几年来很热的问题,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现在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扩大内需,可是农村市场却很难开发,原因何在?就是因为农民们缺少各种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障,他们怕哪天生病了没有钱治,只好不断的存钱再存钱,这样生活水平也会停滞不前,怨声载道。所以,继续完善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迫在眉睫。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呢,也是个提了很久但一直没有很好的落实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我们国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了好多年的缘故,农民们也都习惯了手中有地的日子,“土地流转”制度上体制上都不完善,不能给农民们安全感,政府也没有很好的把土地流转的理念传达给农民群众,以至于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没有什么突破。现在中国要想农业发展,就必须学习国外农业产业化生产,这样才能保证粮食产量,才能保证粮食充足供给,保证社会安定,而农业产业化生产就是指农业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这就要求我们的某些种粮大户拥有大面积土地的使用权,来进行规模化机械化生产,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

    乡镇的申论考试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像这类比较贴近民生的问题我想会比较容易考到吧。。。你觉得呢?

    呵呵。。。我都是一点一点的打上去的啊。。。。。累死我拉。

    “2016年农村土地流转相关问题”1500字以上

    2016年农村土地流转相关问题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

    泾县法院立足农村土地流转案件审判 助力新农村建设 伴随着农业现代化、农业政策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推进,农村土地价值和增值效益充分彰显,由农村土地流转引发的的矛盾纠纷也更为复杂。2015年至今,泾县法院共审理14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民事案件,其中调解结案5件、撤诉结案4件,判决结案5件,案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互换、租赁等流转类型。

    针对该类案件,泾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诚实信用、公平和依法审判原则,妥善化解纠纷,促进邻里和谐和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助力新农村建设。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稳定农村经济社会秩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大多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或村民与村委会之间,且集体纠纷案件涉案人数众多,坚持调解原则,既能缓解冲突和对立情绪,也能为村民之间、村民和基层组织今后和谐相处、共同生产生活创造前提条件。该院审理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方人数达86人,该起纠纷以调解结案,对维护该村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发挥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坚持诚实信用,稳定农村土地流转秩序。 农业税的取消和农业补贴政策的实行,原流转承包地的农民违背当初约定,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农地和农业补贴的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该类案件,该院依法确定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稳定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土地流转秩序,保障被转包人和承租人利益。

    三是坚持公平对等,保障当事人正当利益。 承包地被征收的安置补偿案件中,部分被征收人因未得到合理补偿向法院起诉请求补偿款。

    该院坚持公平原则,综合考虑被征收人的实际付出、可得利益损失、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状况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款数额。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承租人、被转包人拒付转让费、租金和转包费的,坚持契约优先,公平合理的原则平衡双方利益。

    该院审理的5起相关案件,均以调解方式确定原承包人的利益请求。 四是坚持依法审判,明确界定合同效力。

    对“农转非”的农户,承包方未迁出或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强行或未征询承包方意愿收回承包地的,坚持依法审判,维护承包方承包期限内的承包权,保障承包方权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效力依法审查,承包经营权转让未取得发包方同意的,确认合同无效;对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合同,未经同意不影响合同效力,并建议村委会办理备案手续。

    土地流转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土地流转的常见方式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即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

    二、土地流转应注意的问题 1、农民利益问题。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

    2、流转主体问题。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但由于这种流转方式使得流转方在承包期内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3、流转年限问题。除“四荒地”(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4、流转土地的用途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5、流转合同签订问题。流转合同必须使用政府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

    签定合同时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定;流转合同中要注明流转土地的边界、座落、面积、质量等级和流转土地的用途等内容。 6、流转土地的界限问题。

    乡(镇)农经部门要在流转土地丈量划分上严格把关,明确土地界址,确保流转土地面积与流转合同面积相符,不留隐患。

    辽宁公务员考试近三年的申论主题与行测真题?

    2009年9月13日辽宁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结合给定材料内容,以“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为副标题,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自拟主标题,观点明确,分析深入,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生动流畅,总字数800-1000字。 福建省申论话题是“土地流转问题” 申论范文一:(策论文的写作模式)浅谈如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吸收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此时,我国土地流转开始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兴起,而其动因在于我国地少人多,人均耕地的相对较少,单靠经营承包的土地,种田的经济效益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农民迫切需要新的就业出路。但由于我国农村中的土地流转大多缺乏有力规范和监督。

    因此,如何“规范”土地流转成为“当务之急”。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还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一些地区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缺乏自愿性。

    (二)部分地区存在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倾向。 (三)大多数农村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制约了土地流转。

    (四)土地流转价格过低。 (五)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六)土地流转范围窄,农民即得利益常受损失。 (七)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引发矛盾纠纷 (八)部分地区由于户均耕地较少,难于形成规范经营。

    针对以上存在诸多问题,广州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全方位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土地流转体系。探索通过市场调节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

    根据信息库流转存量和农户的流转愿望定期和不定期在新闻媒介和公告牌上进行信息发布,及时促成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愿望。 二、有关部门应积极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使其认识到土地流转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规模效益的重要措施,符合广大农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协调、帮助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流出与流入双方的权益就可得以保障,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四、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使土地流转加快。 五、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由村委会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 六、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除了常规流转模式外,还可成立股份合作社,农民将土地承包使用权入股,经营者和农民实现双赢,为推动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 七、出台鼓励政策。

    鼓励农户把土地作为要素在市场上依法自由流转,促进农业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保障农民权益。对于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构建责任机制,把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作为政绩考核指标,落实乡村干部工作责任。 申论范文二:(探究式申论文体的写作模式) 处理好土地流转“市场化”和“行政化”的矛盾 ——从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所想到的 回顾历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实质就是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展开的。

    自从1979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村民以一种集体主义的精神冲破农民公社的束缚以来,中国的第二次土地改革已经大致经历了三十年左右,这三十年间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国的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的规模化要求不断突出,与此共生的“农村土地的流转”开始在我们身边日益频繁的发生。 但今天的我们,在看待“农村土地的流转”问题,依然会发现存在很多的问题。

    首先,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和政策的惯性,在涉及九亿农民的根本利益问题即土地问题上,我们一直贯彻行政主导的模式,而非市场经济模式。因为保持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思维惯性,所以表现出过多的行政思维及行政干预,而背离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于是,在“农村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就出现了“土地剪刀差”,农村土地虽是“集体所有”,但只能由政府买,由政府定价。政府征用土地后,再将使用权出让给企业,政府从中获得了巨额“剪刀差”,投入到城市建设等方面。

    企业则在出让、开发等行为中赚取巨额利益。城市居民通过购买房地产,改善生活、工作条件,有的还随着土地升值,获得了财富的增长。

    这一套路,被一些地方政府称之为“经营城市”,但农民的利益却受到很大损害。 农民无法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实际获益,这便成为了许多农民不愿“放手”土地的重要原因。

    因此,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土地作为稀缺性资源,将土地流转价格“市场化”,取消“政府单方定价”。而对于土地流转,一方面,政府应具有顺势而为、推动现代农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应有防止“一哄而上”造成农民失地的“义务”。

    政府的放与收,好比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一不可。因此,政府应巧妙运用“有为之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顺势而为,努力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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