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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销合同质保金条款范文

    销售合同中质保金部分如何要求?

    建议: 1、明确质保金比例; 2、明确质保金付款时间; 3、明确质保金付款条件; 4、加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条款。

    质保期满,如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的,买方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N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万元)。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

    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销售合同中质保金部分如何写,质保金10%保质期到后付款,应如何组织

    建议:

    1、明确质保金比例;

    2、明确质保金付款时间;

    3、明确质保金付款条件;

    4、加入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的违约条款。

    质保期满,如未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问题后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的,买方应在质保期到期之日起N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万元)。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

    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采购合同中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他的比例是多少??请教专业高手!

    1、采购合同的质保金没有明确规定,看你所采购产品的性质及金额大小以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一般实践中,公司规模大,所需产品对自己生产厂家是非常特需的,影响生产计划及出货计划的,那么质保金比例可高。一般是在5%-20%之间。反之,在5%以下。

    2、一般目的是以防供应商的品质不良导致公司财产的损失

    3、具体比例每个公司所要求的其实都不一样。一般来讲都是20%。

    4、采购此批货物,采购方将会扣押或少支付20%的金额,直至验货保证品质OK后付齐全款。

    扩展资料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

    在采购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二、严格审核采购合同主要条文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卖商品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对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所交货物因质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购的标准而引起纠纷。

    2、交货地点应明确

    签订合同时,要写明交货地点,保证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丢失货物,尤其是在跨国采购时应注意。

    3、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

    为了避免所采购的产品因过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在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的收货时间。

    三、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采购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采购合同

    产品买卖合同法规定质保金留总价款的多少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扩展资料:

    质保金的要求: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

    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二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质保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质保金预留怎么写?

    标准施工合同文本中都有,在通用条款中就有约定,然后在专用条款中可补充,一般如下:61.3.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通用条款的约定,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为(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其他扣留方式:/61.3.4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发包人全部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并不意味着免除了承包人在主体结构等方面的保修责任。

    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后,最迟不超过3天内到发包人现场进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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