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范文
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生活中邻里纠纷往往是由于人们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之间缺乏谅解礼让,所产生的摩擦 2011年5月,XX社区盘西组居民庄春花与庄永华就两家相邻巷子砌墙一事,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很快发展到动手。庄春华说这条巷子经常有污水流淌,现在整治酷夏天气炎热,每天都会有阵阵恶臭散发出来,影响了自己家人的生活。于是庄春华未和隔壁庄永华商量便在在巷子里起了到隔墙。这一下污水是进不来了,但引起邻居庄永华的强烈反映:你怎么有权随便砌隔墙自己独用?这不成了你自家的巷子了吗?双方很快发生争吵并动起手来,庄永华阻止庄春花继续砌隔墙。
庄春花向XX街道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了情况,请求法律帮助。XX社区调解委员会给予了接待,并及时介入调解。调解人员先到现场勘察,并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庄永华说:“我也不是没事找他家麻烦,这个巷子是公共的小道路,她凭什么把它围起来?成了她一家的吗?”社区调解人员针对庄永华提出的问题征询庄春花的意见,问她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没想到庄春花脱口说:“还能怎么办,他打我也打了,骂我也骂了,我岂不是白吃亏呀?现在谁怕谁啊!”调解人员严厉地说:“现在是法治国家,你说的是不对的。还有,举国上下都在建设和谐社会,邻里之间互动友爱是一种美德的体现。古人都晓得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并耐心开导她:“第一火气不要大,第二要讲法,第三要讲德。你耐心地听我讲,污水引发的恶臭,影响了你正常的生活;你可以跟隔壁商量下怎么解决而不是什么也不说就自作主张的忙活起来。还有违章砌隔墙有两个不对:第一是违章,第二是占为已有,走道是公用的,不能设障。你的要求是合理的,是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但行为却是违法的,要纠正。他虽然动手是不对的,但是你也有不对的地方,所以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才能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人员的耐心开导劝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围墙南至前门小屋,北至庄永华房屋卫生间窗户北侧50厘米处,墙高不超过2米。二、北侧围墙尽头处由庄春花安装一扇门,庄永华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打一门栓插孔。门锁钥匙各人一把,出入时通知对方。三、建围墙及门的费用由庄春花负责,所有权属庄春花,双方签字后生效。
在社区平时生活中,邻里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或多或少会影响着社区安定。其实邻里纠纷大部分都是些小事,但就因为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友善和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互间的通行、通风、采光、卫生、噪音和互不干扰等相邻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布在我们城市的大街小巷,贴近我们的生活;人民调解工作人员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了解我们的生活。邻里纠纷也就那些小事情,不至于闹的你死我活的,更不至于闹上法庭,而人民调解就很快捷方便的满足了居民的需要,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和稳定,促进了社区的健康与文明,是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合同纠纷调解申请书范文 哪位高手给我写份范本
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机构建立的示范方案 --------------------------------------------------------------------------------发表日期:2004年4月19日 出处:农村土地流转、仲裁规章文件汇编 作者:农经站 本页面已被访问 1186 次 为正确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市农经站决定选择试点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机构,特制定组建方案如下: 一、 调解机构职责 乡镇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机构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必须在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如果当事人一方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而另一方已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耆宿的,调解机构不予受理;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已对另一方的调解申请作出答辩或者表示同意后又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调解机构应予以受理。
对争议金额较大或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纠纷案件,由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协助,或者呈报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处理。 二、 机构组织 调解机构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农经工作的副乡(镇)长担任;副主任两名,分别由乡(镇)经管站长和有关部门领导担任;机构下设一办公室,一般设有首席调解员、助理调解员和记录员3人。
办公室同乡镇经管站合署办公。 三、 调解程序 (一)、申请调解必须按规定递交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提交副本。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及住址;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请人的要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调解机构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在七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案件受理后,调解机构应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调解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 五日内必须向调解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及其有关证明材料。
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供或者不提供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四)、上述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调解事项的,代理人应向调解机构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五)、调解员必须认真审阅申请书、答辩书。调解机构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被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材料。
案件中的有关问题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调解机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技术鉴定。受委托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事项、鉴定标准和要求等认真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六)、调解机构应在调解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前五日内,将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可作缺席调解。
(七)、调解由首席调解员主持。调解开始时,助理调解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并核对当事 人的身份和代理人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调解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参与合同纠纷调解的权利和义务。
(八)、调解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引导双方当事人将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并可就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经当事人辨认;宣读勘验、鉴定结论;也可根据需要,通知证人出场作证。
(九)、辩论结束后,由调解员征询双方最后意见,然后进行调解。调解员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导、说服教育并充分协商,尽量使纠纷在双方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获得解决。
(十)、调解过程中,记录员做现场笔录。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证人应当在现场笔录上签字。
(十一)、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后,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及其代理人姓名、职务; 2、申请的理由、争议的事实和要求; 3、调解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4、调解的结果。
调解书由调解员署名,加盖调解机构的印章。 (十二)、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如果当事人因特殊情况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的,可在接到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 调解机构工作制度 (一)、调解机构要切实履行规定的调解职责,认真审查调解申请书、答辩书、委托书,对相关文书的送达做到及时到位,对纠纷事实及证据要深入调查,对有关问题做严格的技术鉴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正当的调解申请,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偏向,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治; (二)、调解的目的是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合同纠纷; (三)、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 (四)、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调解案件材料归档和经办案件回访 案件审理终结后,调解机构应按时间顺序和有关正、副卷的规定,把案件材料装订成册,分类编号,归档管理。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的文本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机构保存。
调解机构对经办的纠纷案件,在处理终结后,应及时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意见,检查。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汇报材料怎么写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
(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
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有什么
您好:
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调解法
有的矛盾纠纷争议的不是重大的利益,而是为了争面子、赌气,对于此类纠纷,调解人员就可以先用“背靠背”调解法。调解人员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待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稳定,意见接近时,再把当事人叫到一起“面对面”地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相互谦让、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情绪对立和吵闹等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调解法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观念。通过法情并用,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挥法律与道德的双重作用,唤醒当事人的良知,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
借用外力调解法
调解人员还可以通过调查摸底,请出当事人佩服、对其有影响力的人来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他们达成调解协议。一是邻里调解。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都是聚群而居的,相邻关系密切而又重要,一家有事,四邻相助,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因此,遇到矛盾纠纷时,可有选择性地请邻里人员帮助进行调解,规劝双方当事人以团结为重,做出谅解与让步。因为是邻居,平时又都很了解,这种调解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友情调解。友情调解是指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调解人员可根据情况请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好友予以劝导、疏通及说服教育,使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三是联合调解。民间纠纷的情况复杂、牵扯人多、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调解往往力不从心,效果不佳,在这种情况下,应邀请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分头做工作,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褒扬激励调解法
民间纠纷调处方法很重要,说话要讲究方式,语言要讲究艺术,既不能单刀直入,更不能五马长枪,要深入浅出,和风细雨。在实际调处中,对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及时表扬鼓励,就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通过表扬鼓励,寻找共同语言,缩短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活他们的自信心和正面的兴奋情绪,堵住可能反复的退路,从而使调解成功率得到提高。
排忧解难调解法
有些矛盾纠纷发生是因为当事人在生产生活中确实存在一定实际困难,对于这类纠纷,调解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调查,找出症结所在,切实帮助其解决困难。困难解决了,矛盾纠纷也就化解了。
迂回迁让调解法
在矛盾纠纷调解中,调解人员要针对当事人的个性特点,因人因事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化解。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调解员不能感情用事、以怒制怒,说绝话、讲狠话,而是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里的积怨发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达到调解效果。
真情打动调解法
矛盾双方往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执,事情本来并不大,为争一口气,互不相让,僵持不下,还有些矛盾双方当事人都想得到解决,但却难以启齿。对这类型纠纷,调解人员要以情感人,主动和解、对话调解、互谅调解。实践证明,这是调解家庭、夫妻矛盾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