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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法信访工作简报范文

    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的写法(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3.今后的打算。

    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

    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主管、同事商量。一定要避免上司出观点,到同事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

    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

    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

    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信访群众如何走访,信访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如何受理、办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央推行逐级走访制度实施后,省委、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省信访局要抓紧研究落实,搞好工作衔接,细化具体措施,有效减少越级走访和非正常上访发生,推动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省信访局先后4次组织省市县相关人员到北京、广东、湖北等地调研学习,充分借鉴北京市“一单式”办理工作法,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河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对群众到省走访应当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我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思路,通过召开开封现场会、组织集中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访谈录、报纸电台答记者问和印发口袋书、宣传册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努力做到“压实两个责任、规范两个行为”。

    “压实两个责任”即压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和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即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和规范各级干部的工作行为,推动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我省自去年12月1日全面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后,群众赴京到省越级走访明显下降。

    今年以来,群众到省越级走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8.4%、25.6%,赴京越级走访降幅更为明显,批次、人次同比下降44.8%、59.2%,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

    一段时间以来,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既损害司法权威,也影响正常信访秩序。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有利于积极、稳定、可持续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3年12月,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2014年以来,省信访局积极配合省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

    政法机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等9项制度措施,确保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比如,制定诉访分离办法,建立裁定、导入制度,群众“对号入座”,属于信访的找信访,属于司法的找司法;建立公开、移交制度,该谁管的不给推卸的借口,不该管的不给插手的空间;建立转化、解困制度,跟进心理矫正和困难帮扶,引导上访群众回归正常生活;建立完善各级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及分别设立窗口接访机制,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省信访局及各级信访部门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严格甄别把关,耐心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强对诉访分离相关情况的分析研究。

    目前,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态势。积极推行“阳光信访”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在江苏淮安召开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建设全国统一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将群众走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视频接访等不同形式的信访诉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受理办理,实现“三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处理过程透明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和“三个全覆盖”(对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体现方便快捷、阳光公开。

    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是符合群众利益、顺应信息社会发展、大有可为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我们在推进中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切实抓好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和应用。

    投入资金搭建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完成2007年以来1000多万条信息系统数据的迁移,以及全省市县乡近8000个行政机构及直属职能部门的编码工作。今年3月份,新系统中15个模块与国家信访局成功对接,实现了信访业务的网上流转。

    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春节之后省信访局举办4期新系统应用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6700多人,全部实现会操作使用。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名义研究制定了涵盖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符合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要求的《河南省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以不断提高全省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

    二是持续拓宽畅通信。

    如何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

    (一)准确定位,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信访工作理性回归 坚持规范信访事项和规范信访秩序相结合,规范信访事项是规范信访秩序的前提,要想规范信访秩序,必须规范信访事项。

    凡是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 拓宽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的渠道,告知其选择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

    如果把不是信访的问题引入信访渠道,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误导了群众。在畅通信访出口上做实做强,使大量被误导进入信访渠道的上访人,通过教育引导、法律告知引导其退出信访渠道,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诉求。

    (二)强化法治,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 破解信访难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逐步把信访事项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依法解决问题。 具体来讲,一要依法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一定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

    二要依法教育疏导,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涉访人群导入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三要依法惩戒处理,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上访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对把上访当成诬告、陷害、诽谤渠道的,要强化法律告知,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

    四要依法终结信访,坚决维护三级终结的权威;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律按法律规定,通过审判监督和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程序处理,并结合各部门的纪检监察监督、法制工作监督,强化纠正错误,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维护法制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三)正确引导舆论,淡化信访宣传误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对信访群众的导向作用,客观报道宣传信访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信访的正确认识,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

    淡化对信访特别是越级信访促进问题解决的宣传,不过分夸大和渲染信访的作用,大力营造依法解决问题的舆论氛围,从思想上消除涉访当事人对信访渠道过高的价值预期,引导其自觉选择司法解决途径,在法治程序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强化法律告知、释疑解惑,教育警示群众防范违法犯罪,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源头治访,把涉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县级以下 信访问题的解决和防范关键在基层。

    要紧紧抓住县级以下有关部门这个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和防范源头:一是把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解决在源头。二是增加县级以下有关部门化解矛盾、依法解决问题的层级,从村组、社区到乡镇、办事处、县区有关部门来真正了解实情、层层化解矛盾。

    三是对涉访违法行为也要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解决在县级以下。要坚持法制原则,以“合法”还是“违法”作为定性标准,不要纠结于是否为“上访人员”、“特殊群体”,防止违法行为的逐步升级。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从源头上发现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信访部门如何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

    一、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在信访理念上凸显精准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和自我教育。

    要进一步强化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利用广、电、报、刊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信访条例》等信访法律法规及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护权益。信访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坚持实行报刊广电并举,网上网下互动,平面立体同步,内宣外宣共鸣,充分利用接待场所、报刊、网络等平台,对群众重点宣传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阳光信访等改革举措。

    司法行政、法制等部门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教育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要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各类程序法、实体法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二是积极培育信访法治文化。

    加强信访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信访文化融合发展,努力培育以“忠诚、为民、法治、奉献、担当、自信”为核心的信访工作价值理念。要通过对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等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有效震慑违法,努力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持把宣传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的全过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推广律师进村、进社区制度。

    鼓励律师等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介入矛盾调处、代理诉讼、维护权益,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发挥好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的作用。

    二、坚持依法定位和厘清边界,在信访受理上实现精准一是找准信访工作定位。信访工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守土有责;职责外的事,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要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单位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二是落实法定途径优先。

    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进一步明确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的受理界限,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相互衔接、操作性强的运行规则,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一律交政法机关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实行依法终结,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裁定为终结决定的,一律依法进行终结,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三是强化法律引导。在信访接待窗口增设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信访人优先选择法定途径解决问题。

    建立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预审与沟通机制,法院、法制办、信访等部门以例会形式,定期对案件分流、办理、协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对工作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分流由法定、救济有渠道”。三、夯实规范办理和依法解决问题,在办理上突出精准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符合解决条件的,依法依规解决到位,不欠法律账、政策账,决不花钱买稳定。努力提升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二是强化初信初访办理。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的要求,明确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办理机关的首办责任,规范初信初访办理流程,切实提高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减少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

    三是强化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扎实规范信访业务基础工作,在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录入等环节下功夫,以“三严三实”的要求规范信访业务基础,确保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档案齐全。

    四是积极探索把“阳光信访”纳入网格化工作平台。发挥好网格员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作用,把网格打造成基层信访工作的基础平台。

    五是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在处理信访积案问题上,特别是情况复杂的涉法涉诉案件,在坚持法律判决的前提下,尽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实现息诉罢访。

    六是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体访案件。在处理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访案件时,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决不为了解决个人或少数人的问题而突破法律政策规定、乱开口子,也不迫于信访维稳压力而无原则地迁就不合法的诉求。

    四、落实依法终结和畅通出口,在退出机制上体现精准一是实现访诉无缝对接。访诉分离必须处理好访诉分离制度与畅通信访渠道的关系,做到“诉访事项有分离,权利救济无死角”。

    一方面,要畅通诉讼等法定渠道和平台,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和执法水平,使法定渠道更快捷、更顺畅、更公正,推动矛盾和问题的顺利解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件的甄别上,标准要统一,访诉要衔接。标准要统一是指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信访部门之间对诉与访的判断标准要统一,不能各行其事。

    访诉要衔接,即各国家机关和信访部门在处理可能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请求时,要做到无缝对接,避免“踢皮球”。二是完善终结退出机制。

    要依法依规受理、办理。

    王文海厅长在全省政法既平安建设信访工作会议上讲的6个为什么具体

    2009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政法暨平安建设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学习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讲话精神,认真分析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形势,研究确定了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监狱监狱长、政委,市劳教所所长、政委,局机关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发展变化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影响和挑战,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中职能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理念、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适应,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会议研究确定了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重点: 一、着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通过政策引导、行业监管等方式,大力发展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考试,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规范拓展律师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提高律师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党员的战斗力;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等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组建律师专业服务团队,为党委和政府分忧解难;加强律师行政管理工作,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扎实做好公证工作。

    全面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抓好《公证机构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制度落实,促进公证工作大发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证工作影响力。 ——有效抓好司法鉴定工作。

    开展司法鉴定档案评查活动,切实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大执业司法鉴定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水平;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确保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确保司法鉴定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审核,留优汰劣;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建设水平;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 ——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严肃国家司法考试纪律,绝不允许发生任何考试事故;做好各项细节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着力夯实监狱劳教管理基础,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安全管理,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万无一失;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提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积极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目标;努力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逐步实现戒毒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落实到位。 三、着力完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切实打造“民心工程”品牌。

    抓住机构改革时机,把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列入机关内设机构;做强“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品牌,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的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规范建设和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 四、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使城市社会更加文明、诚信、安全、有序;以加强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法制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主要内容,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丰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五、着力开展调解工作,切实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消灭在萌芽状态;动员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到群众中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 六、着力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增强管理能力。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果;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七、着力保持宣传工作的良好势头,切实扩大社会影响力。

    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发挥宣教部门的宣传工作枢纽协调作用,形成宣传和力;精心组织开展上规模、上档次的宣传报道活动,力争形成有规模、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工作格局。 八、着力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建水平;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工作。

    中央政法委信访办

    信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处理人民群众向党委、管委会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管委会上访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其他中央机关、省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其他市直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转办、立案交办。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人民来信来访问题查处工作。

    审查责任单位信访结案卷宗。上报上级转、交办信访案件处理结果。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来信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党委、管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各职能部门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干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0指挥中心工作总结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

    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

    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市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

    市、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

    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

    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

    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

    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市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

    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

    在全市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

    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市共有“三所一庭”57个,200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200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市委常委会专。

    政法系统如何做好纪检工作

    摘要:政法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是政法机关负责日常纪律检查、监察工作的职能机构。

    政法系统需配备专业人员从事程序严格、影响力很大、针对性很强的纪检监察工作。政法系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求专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积极创造有利于政务管理、机关人员培养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纪检监察部门应从性质、作用、人员等重要方面着手,开展高效务实的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政法系统;纪律检查;监察工作 一、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1.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 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是涉及公、检、法的法规条例、开展宣传教育、预防腐败、廉洁自律、执法监督、纠正不正之风、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绩效管理等方面,对本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纪检、监察的工作。

    政法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是极其重要的,主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及相关条例开展工作。政法系统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职责,针对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和非职务行为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和意见,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2.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 政法系统中,公安机关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群众性治安保卫工作等方面;检察机关负责国家法律监督,行使刑事侦查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等方面;法院负责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等方面。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包括六大方面的内容,纪检监察工作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公、检、法的法规条例发挥重要作用。政法系统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最主要的是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相关的法规。

    宪法是根本大法,政法系统的工作职能、职责经过严格的程序制定,不能与宪法相违背。公、检、法适用的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比较而言,具有一致性、衔接性、实效性。

    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适用领域,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适用活动,制定本单位的制度汇编,组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2)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积极作用。

    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干部负责的、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安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纪检监察工作离不开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障。

    首先,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得到合理的部署,如通过法规、条例进行规定;其次,纪检监察工作需要按步骤落实,如通过对工作安排的细化、监督,确保工作按时间安排、高质量地完成。再次,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公众了解、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和意义等。

    纪检监察不仅是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同时是让公众实现对政法系统的最为有效的最广泛的监督。 (3)预防腐败、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腐败是万恶之源,预防腐败、廉洁自律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抵御外界不良行为侵袭的能力。廉洁是每一位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内在品质,是我国优秀人才具备的传统美德。

    清正廉洁指的是淡泊名利、不殉情不枉法,是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具有的神圣的职业使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反腐倡廉,保持清廉的作风。

    通过对腐败案件进行查处、向公众进行宣传教育;进行日常公务行为和非公务行为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通报;对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等等。 (4)执法监督、纠正不正之风是重要的环节。

    纪检监察干部对执法进行监督,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和歪风邪气。政法系统的案件量大,难免会出现一些需要监督的事项,执法监督是督促案件迅速、高效得到突破、提请批捕、提起公诉、进行判决的重要环节。

    执法监督通过案件检查、制定制度、实行制度、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纠正不正之风主要是查看是否有违反实体法、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是否有贪污受贿的情形。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在执法监督、纠正不正之风中应起模范带头作用,监督本单位人员,特别监督是办案一线人员的工作。

    (5)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是重中之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设有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科室,如公安局下设警务督察队、检察院设有监察室、法院设有监察室。

    信访举报是指有关人员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违反廉洁性规定等行为进行来信来访,举报不法行为的情形。案件查办是指纪检监察干部对反映涉嫌违反法律、违反廉洁性规定等行为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的情形。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是重中之重,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的形式举报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本单位领导的决定,对案件进行正确的处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是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通过对案件的查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指出和纠正,对广大工作人员具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6)绩效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环节。绩效管理制度是政法系统中以单位为规模对每一年度各科室的业绩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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