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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内处分申诉范文

    对于党内的错误处分应该在哪里申诉 -

    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党章规定,党员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准则也规定:“党员对党组织关于他本人或其他人的处理,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

    党组织对党员的声明、申诉、控告和辩护必须及时处理或转递,不得扣压,承办单位不得推诿。”这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规定。

    按照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办,有利于正确执行党纪,正确地处理党内矛盾和党内斗争。做出处理决定之前,听取本人的陈述,可以防止主观片面地做出错误的处理决定和结沦,有利于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

    做出决定之后,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即使处理错了,也可实事求是地加以纠正。

    党内警告处分本人不同意,怎么申诉

    可以申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实施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给予党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需要本人签字。但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并可以在送达的处分决定上说明。

    不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如何申诉

    1. 不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事人,可以向党组织提起申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三条明确: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2.如何申诉。由于党的章程和纪律处分条例没有明确党员申诉的程序,因此,作为申诉人,可以直接向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比如上级党委作出处分决定的,可以向该上级党委申诉)申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党记处分决定作出后,如何申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党员处分决定范文

    怎样写党纪处分决定 党纪处分决定,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给犯错误党员以纪律处分的书面材料。

    一、党纪处分决定的写法:1、 标题。要写明是什么组织、给什么人、什么处分(错误)的处分决定。

    例如:“**党支部关于给予***同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决定”、“中共**委员会关于对***同志贪污公款错误的处分决定”。 2、 正文。

    一般写以下内容:(1)受处分人的基本情况。一般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 贯、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入党年月、简历以及现在工作单位和党内外职务。

    以往犯过何种错误,受过何种处分,也须写明。 (2)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

    应将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错误的主要情节,造成的后果及本人应负的责任等,详细写明。(3)受处分人的态度。

    要写明受处分人所犯错误是自己主动交待的, 还是别人揭发的。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及悔改的具体表现。

    (4)处理意见。应当写明党组织对其错误的分析和作出的结论,给予什么处分、以及讨论表决的结果。

    3、 署名。写明作出处分决定的党组织名称和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写党纪处分决定应注意的问题: 1、 凡是写进处分决定的错误事实和情节,必须是经查证和核实的。 2、 不要把不是处分依据的问题和思想作风、工作缺点等写进去。

    3、 对错误事实、情节、责任的表述要恰如其分,不夸大、不拔高、不粉饰、不缩小,不作无根据的推论,不无限上纲。 4、 语言要简练、通顺,用词要准确、无误。

    5、 集团性案件,要在统一的调查报告的基础上,按人分别写出处分决定。 注:党籍处理决定的写法,可参照此文。

    怎样写申诉信

    党员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后,如认为证据不实、定性不当、处分过重而不服时,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申诉一般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通常称为“申诉信”。

    一、申诉信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标题。应概括出申诉的主要内容,如《关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申诉》。如申诉的内容不好概括,也可简单地写《我的申诉》或《申诉信》。

    2、抬头。向哪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诉,就将这个组织的名称写在标题下面第一行(应顶格写),并加冒号。

    3、正文。这是申诉信最主要的部分,一般应着重写以下几方面: (1)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受处分的情况,一般应写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以及何时、何地、何原因、受到何单位何种处分,等等。

    (4)落款。申诉人在正文的右下方应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诉日期。为了便于接受申诉的单位与申诉人联系,申诉人还应写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二、写申诉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实事求是,不能隐瞒错误事实,更不能伪造有关情况。如果申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还会受到严肃的批评,甚至加重处分。

    2、要针对自己的问题,学习党章有关条文和有关政策法规,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问题,不要提出无理要求,更不能无理纠缠,甚至妨碍公务。否则,将受到党纪乃至国法的制裁。

    本人对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不服的,几日内可提出上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规定本人对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期限,在处分下达后即可提出申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这应该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处理的基本原则。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做到以下点: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违纪事实为根据,以党的纪律为准绳,使所给予的纪律处分与违纪错误的性质、情节相适应。

    (2)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也是实施党纪处分的一项重要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必须做到:党的各级组织必须维护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党内的有关制度和程序办事。

    不论对任何党员的纪律处分,都必须按照处理党内违纪案件的批准权限,由党的组织或纪律检查机关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4)坚持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任何党员的权利都受纪律的保护,任何党员的行为都受纪律的约束,任何党员的违纪错误都必须受到纪律的追究。党内没有凌驾于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执纪工作中,惩前毖后,就是指对违犯了党纪的党员,一定要不讲情面地指出其错误。

    一定要按照党纪的规定给予恰当的纪律处分,以便使后来的人们引以为戒,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治病”的目的,是为了“救人”,任何犯错误的党员,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坚持错误,积极改正错误,就是好同志。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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