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1、安全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验。
3、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工作条件。
5、安全科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计划的下达。每年主动联系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其结果由安全科向劳动者公布。检验人员负责内部检测,并及时记录上报存档,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6、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7、依法履行职责,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
8、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意义 (一)职业卫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职业卫生工作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
搞好职业安全与卫生,是对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根本维护。因为社会生产实践的主体是人。
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五个层次的需求上,安全需求是首要的。现代人本观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基本准则之一。
(二)职业卫生工作是工会落实维护职工基本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维护的内容很多,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三)职业卫生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小康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人们的身体健康。职业卫生工作的目的就是保护广大劳动群众的安全和健康。
一个民族没有健康,就称不上小康社会。各类事故的减少方能体现社会的和谐。
(四)职业卫生工作是尊重劳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尊重劳动首先要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者首要的是尊重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突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就是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具体表现。
工人阶级是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主力军,他们的劳动理应受到重视和关心。没有广大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就谈不上可持续发展,更谈不上和谐稳定。
(五)职业卫生工作是逐步与国际HSE标准接轨的重要途径 职业卫生工作可以不断改善我国企业中的生产环境、产品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可以不断地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我国的国际地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应包含和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技术部门的职责、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车间负责人职责、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等。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应包含和明确岗前告知、现场告知、检查结果告知、警示标识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应包含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应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参考资料
荆门市人民政府.荆门市人民政府[引用时间2017-12-2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清单
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9、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职业病防治管理考核办法
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 目录 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2、 职业危害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3、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5、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 6、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7、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8、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9、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0、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12、 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 13、 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 公司文件 文号: 公司关于成立职业卫生 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经 年 月 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 部门。
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组长:XXX (二)、副组长:XXX (三)、兼(专)职负责人:XXX (四)、成员:XXX (五)、图表: (六)、工作职责: 1、制定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落实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人的诊断、救治、康复和安置工作。
3、组织开展对本公司各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其他: 公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 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3、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4、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管理 一、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由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
日常工作由安全主任协调落实。 二、公司每年实行职业安全健康年检制,检测单位为市职业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或有资质的劳动职业卫生检测站。
三、新建、扩建、改建和引进工程项目,其劳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工程劳动职业卫生部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需经卫生职业部门签字同意、才能审查、验收。
四、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责任制。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分析生产环境提出改善措施。
五、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尽量避免粉尘污染,减少员工接尘的时间,定期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体检。 六、发生急性中毒事件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部门和市(区)安监部门、市(区)建设部门报告。
七、制订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报告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八、如发生职业病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要求,对职业病者进行治疗;依据治疗部门所开具的医疗证明,对需要疗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视病情轻重予以处理。
九、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广东省规定的职业健康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
第二章: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防护 一、有毒有害产生场所应设有职业安全健康卫生防护装置。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安全的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危害有害因素。
、如工作场地降温,工作间密封防尘噪声防护等。 二、防护设备、防护措施应和生产设备同步进行。
三、防护设施装置完好率在95%以上。 四、每年接受市职业安全健康、安全劳动卫生督测所的检测或有资质的劳动卫生检测站检测,并建立职业健康卫生档案。
五、检测结果必须在国家允许标准规定值的范围内,并在检测点设置标志牌。 六、建立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以及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度。
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 第三章生产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卫生监测 一、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劳动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不良有关的有毒有害因素应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健康标准。
二、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监控,其监控率不少于95%,工作时间或工作次数,监控在正常的工作范围内。 三、粉尘或物理因素监控合格率应有90%以上。
四、粉尘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程度进行分级,不允许存在二级危害,更不能有三级、四级危害因素的存在。 五、如发现有毒、有害因素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降低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六、电焊作业中产生电焊弧光,在电焊作业和气焊作业中,必须使用特制的防护眼镜片的面罩,并且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手套和高温工作鞋等。 七、噪声作业岗位按国家标准进行监控,消除和减弱生产中噪声源,控制噪声的传播,加强个人的防护,使之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以下。
第四章:职业危害培训教育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在岗期间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培训教育。 一、 培训教育内容: ⑴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知识。
⑵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⑶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⑷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五章:员工健康监护 一、员工进公司(厂)工作前要进行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才能进入公司(企业)工作。
对在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无毒害作业岗位和办公室后勤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二、一年一次者,体检率应在90%以上,两年一次者的体检率应在85%以上。
三、规定组织职业病者,可疑职业病者进行复查、治疗或安排其到恰当的工作岗位工作。 四、在职业性体检中,发现职业性重监护人员,须及时到专科医院就疹。
五、在每年的五月份到十月份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发放清凉饮料费。食堂增加凉茶、汤水供应。
六、公司安技部门制订职业防治技术措施,防止各类卫生事故的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主要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
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
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
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
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
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
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3、伤亡事故统计
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
1、职业病报告办法
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
2、职业病处理
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
七、三同时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规定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时,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1、安全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依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体验。
3、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工作条件。
5、安全科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计划的下达。每年主动联系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其结果由安全科向劳动者公布。检验人员负责内部检测,并及时记录上报存档,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6、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7、依法履行职责,向劳动者提供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
8、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意义
(一)职业卫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职业卫生工作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搞好职业安全与卫生,是对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的根本维护。因为社会生产实践的主体是人。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价值实现五个层次的需求上,安全需求是首要的。现代人本观念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基本准则之一。
(二)职业卫生工作是工会落实维护职工基本权益工作的重中之重
工会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维护的内容很多,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工作。
(三)职业卫生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小康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人们的身体健康。职业卫生工作的目的就是保护广大劳动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一个民族没有健康,就称不上小康社会。各类事故的减少方能体现社会的和谐。
(四)职业卫生工作是尊重劳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尊重劳动首先要尊重劳动者,尊重劳动者首要的是尊重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突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就是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具体表现。工人阶级是创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主力军,他们的劳动理应受到重视和关心。没有广大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就谈不上可持续发展,更谈不上和谐稳定。
(五)职业卫生工作是逐步与国际HSE标准接轨的重要途径
职业卫生工作可以不断改善我国企业中的生产环境、产品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可以不断地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我国的国际地位。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编辑本段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 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
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编辑本段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一是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二是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三是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是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实行特种作业资格制度。五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命令,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是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有关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的总称。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禁止女职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对女职工的“五期”保护等。
未成年工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度,因而必须对他们给予特殊的保护。
(3)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态实施强制执法的一种手段。
包括一般监察、专业监察、事故监察三种形式。 一般监察是对企业进行的常规监察,其重点是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
专业监察是对危险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的专项技术监察。事故监察是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组织和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审批结案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2、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公司各车间岗位存在的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 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原料车间、动力车间、包装车间。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① 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a、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a、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c、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
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②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生产部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企管部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保安室主任: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厂办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物流部长: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4、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
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①治安队:由保安室人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②消防队:由各车间义务消防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
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 ③抢险抢修队:由公司各车间保养班组成。
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④医疗救护队:由各车间班组长组成。 负责人:总经办经理。
担负现场抢救受伤的人员。 ⑤物资供应、运输队:由公司车辆驾驶员及物资装卸队组成。
负责人:车队队长和物流部经理。保证救援物资和其他急运物资的运输供应。
5、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 ①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②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生产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b、 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c、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d、 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e、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Ⅰ、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保卫、生产技术、人力资源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Ⅱ、组成由维修班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6、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 公司报警电话: 23456 消防火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中心 120 卫生局 66666666 7、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
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