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公告范文
业主委员会想换物业公司,需要哪些步骤?
首先要召开业主大会。
(更换物业公司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的人数要双过半(总面积、总人数))。 制定物业管理招标书,并通知目前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邀标或公开招标,评标、答辩,以选出中标企业 将招标结果送居委会和房管局(住建委)物业科及小区办备案 通知前物业公司交接事宜 通知小区办、居委会,配合新老物业公司进行档案、资料的交接,审计物业管理账目,做财务交接、设备交接等。 新物业开始工作,老物业离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委员会想换物业公司要走哪些流程?
业主委员会想换物业公司要走的流程:
业主大会应当在更换物业公司前决定以下事项:
(1)业主大会的决议;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
(2)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4)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洛阳新闻网律师频道加盟律师回复:更换物业公司的程序是这样的: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需要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时,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更换,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
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之前,根据不同情况,应当确定以下事项: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确定中标人;物业服务价格幅度或水平。
业主委员会换物业公司需要哪些步骤
首先要召开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同意的人数要双过半(总面积、总人数))。
制定物业管理招标书,并通知目前负责管理的物业公司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邀标或公开招标,评标、答辩,以选出中标企业
将招标结果送居委会和房管局(住建委)物业科及小区办备案
通知前物业公司交接事宜(提前10天--30天)
通知小区办、居委会,配合新老物业公司进行档案、资料的交接,审计物业管理账目,做财务交接、设备交接等。
新物业开始工作,老物业离场。
业主委员会与物管公司签定的合同即将到期,想更换新的物管公司.还要
根据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和修订后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只需要全体业主“双过半”即可,也就是业主人数过半,业主建筑面积过半。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只要公开公正公平地由业主大会来决策,是一定能选聘一个适合本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无权干涉。
同时由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还是很专业的工作,建议业主大会聘请专业顾问来操作,以便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