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林保护年度的通知范文
怎样写一篇关于绿化的报告?
http://www.9n0.net/Article/200611/89923.html市林业绿化工作报告 同志们: 按照会议要求,现我向大会报告xxxx市林业及绿化委员会的工作。
一、过去林业工作的回顾 多年来,我们在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米泉市林业及绿化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造林绿化事业成绩斐然。
我们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大搞造林绿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林业已经担负起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任,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行业体系,全市森林面积、蓄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值持续增长,造林质量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2004年底,全市现有森林资源面积为xx万亩,其中:1、东南部xx山脉天然林xx万亩(由xxx林业厅xxx林场管理).2、前山丘陵天然灌木林和河谷次生林xxx万亩(由xx镇、xx乡林业站负责管理)。
3、城区绿地面积达xx0亩,绿地率达xxx%,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xx平方米,全市已有“花园式”单位xx个,绿化合格单位75个。4、农区平原人工林xxx亩(其中防护林13681亩,用材林xx亩,经济林xxx亩,四旁树2265亩)。
5、xxx荒漠灌木林xxx亩。全市森林覆盖率xx%。
全市活林木蓄积量95万立方米(其中xxx林场87万立方米,xx市8万立方米)。年立木木材生长量1.5万立方米(其中xxx林场1.2万立方米,xxx0.3万立方米)。
全市实施退耕还林5000亩,退耕还林户316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70家,年消耗木材3600立方米。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6个,驯养马鹿66头。
在xxx人工种植肉苁蓉xx亩,林业产业总产值xxx万元(现行价)。林业发展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市上下对林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全社会对林业的认识不断深化,“林业生态效益第一”的思想深入人心,对林业发展的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把林业主要看成是一个产业,一个行业,转变成为把林业看成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
全党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林业建设,有效的集聚了林业发展的要素,在实践中实现了林业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与xxx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加贴近,与各族群众迫切愿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更加贴近。 (二)林业重点工程全面实施,造林绿化成绩显著。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启动了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我们强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封沙育林、防沙治沙造林林业工程、“三北”四期防护林建设工程,国家重点生态林保护工程。2004年完成防沙治沙四荒地造林xxx万亩,农田防护林xx亩。
全市已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建设,85%以上的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完成了xxx高等级公路、xxx国道造林绿化工程,城市绿化亮化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在xxx前沿已基本建成了以防风固沙为重点的环准葛尔盆地南缘长xx公里宽xxx公里的多功能生态防御林带。
从而使我市长期受风沙危害的状况有所改善。 (三)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产业化经营有了新进展。
全市目前有经济林葡萄、李、苹果、桃、枸杞等xx2亩,沙产业开发已开始起步,人工种植肉苁蓉x亩,树木育苗已具有一定规模,全市有育苗面积780亩,国营、集体苗圃各一个,育苗专业户22个,年出圃各类苗木3xxx0万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六户。
其他特种养殖业已有了新的发展。木材经营加工企业70家,年消耗木材3xxxxxx立方米,年创产值xxx7万元。
此外,蔬菜、果品储藏保鲜、花卉培养产业已经兴起。xxx镇、xxx乡的农牧民依托前山天然河谷次生林和xxxxxx干旱湿地荒漠灌木林观光旅游等产业也悄然兴起,并已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区增收的突出亮点。
2004年全市实现林业产值1353万元。(现行价),在农牧民新增纯收入中来自林业的收入已达115元。
(四)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林业发展的活力倍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稳定林权、长期不变”的改革政策得到落实,激发了社会各界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实体投入林业的热情。
林业投入已由单纯依靠政府向投资方多元化转变。全市目前已有百亩以上造林大户12个,林地、林木确权颁证工作逐步加快。
(五)依法治林意识明显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造林绿化行政领导负责制、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全社会护林护绿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林业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随意采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连续48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病虫害“四率”指标得到控制。林业工作站建设日趋完善,2004年我市乡镇林业站已通过国家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验收。
林业机构稳定,“宣传、管理、执法、服务”等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迎接林业发展高峰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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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讲话 作者: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6-10-6 0:33:45 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是贯彻落实XXXX年全国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议主要是总结XXXX年以来的环境保护工作,表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煤(油)改气”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全市XXXX年的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首先,我代表市政府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同志作了工作报告,讲得很好,我都同意。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市的环保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正确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刻内涵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环境问题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实践“三个代表”[本文转载自文秘写作网- 找文章,到文秘写作网]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保证。 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口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充分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因此,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时代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创建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我市来讲,如何在生态环境脆弱和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在过去的两年中,我市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实施“煤(油)改气”、“蓝天、碧水、宁静”三大工程等环保项目为重点,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努力巩固和提高“一控双达标”工作成效,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基本实现了达标,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三废”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围绕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通过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使我市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特别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环保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西宁市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工业企业污染自控能力差,重点工业企业“一控双达标”巩固提高的任务还很重。
大气环境中土壤尘和建筑尘污染、餐饮娱乐服务业油烟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治理迫在眉睫。湟水河水量持续减少,河段污染呈上升态势,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居高不下。
局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整体趋于恶化的基本态势还没有转变。环境问题仍是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影响招商引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制约因素之一。
为此,各区、县,各部门,尤其是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建设和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紧紧抓住当前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机遇,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利益和环境效益的关系,把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之中。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建设是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才能提高城市的形象与价值,实现扩市提位和强市富民的目标。
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生态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建设生态环境,就是为了实现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强烈愿望,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
要扎扎实实地落实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措施,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落实措施,力求实效,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各项环保工作 当前,充分认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与历史机遇,开拓创新,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是环保工作的首要任务,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重点,全面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我市工业企业“一控双达标”只是较低水平、低标准的达标,离全面达标还有很大差距,工业企业污染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任务还很重。要进一步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和督查力度,按地区、按行业分类指导,量化管理。
严格控制黑色金属冶炼、化工、有色金属、采掘、造纸等企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有效控制石油类、挥发酚和重金属有害物质的排放。 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电力、建。
吉林省森林资源监督调研报告
1---吉林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于1999年9月18日由吉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1999年11月27日经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http://www.southcn.com/law/fzzt/fgsjk/200509070129.htm 2---一九八八年全省有林地面积623万公顷,除少量人工林外,几乎全部是天然林 ,人均占有林业用地0.47公顷,人均占有有林地0.27公顷,均比全国人均占有高 l倍以上。
森林覆盖率35.9%,居全国第五位。森林蓄积量是7.6亿立方米,列全 国第六位,木材生产量占全国第二位。
此外,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大,是潜在的森林 资源。吉林省森林资源有其独特的优点。
一是树种繁多,珍贵树种丰富。在全国植 被区划中,属于温带针阔叶混交林带,因而品质优良、经济价值高。
树种十分丰富 ,比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林区种属成分丰富,特别是长白松(美人松)是世界上罕见 的稀贵树种,仅为吉林省所特有。二是森林的生长量和蓄积量高,全省有林地平均 每公顷生长量约3立方米左右,比全国平均数高1立方米还多;有林地平均每公顷蓄 积量约110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数高30多立方米,而且天然林占绝对优势。
但是, 由于长期不合理地过量采伐,人工造林又树种单一,珍贵树种和优良材质树种的面 积和蓄积量明显减少。林种组合也不合理,用材林比重大,约占80%左右,居绝对 优势;防护林占5-6%;特用林占4-5%;经济林和薪炭林合计不到5%。
在林龄构 成上,幼龄林面积处于劣势,中龄林面积处于优势,成熟林面积又在急骤减少,而 且采伐量超过生长量,长此下去,经过一定时期,可采资源就有枯竭的可能。因此 ,今后要把功夫用在中、幼龄林的抚育管理和整个山林的合理采伐上。
在吉林省广大的山区和丘陵地带,密布着大片大片的茂密的森林,它们是吉林 省的另一项巨大资源。吉林省是全国重要的林区之一。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876.9万 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6.8%。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为7.11亿立方米,森林 覆盖率为35.9%,占全国第六位。
由于开发历史的不同和地形、气候的差异,吉 林省森林的分布很不平衡,主要分布在东部长白山区。长白山、老爷岭、张广才岭 、哈尔巴岭、吉林哈达岭以及松花湖以北,茫茫林海,滚滚松涛,连峰续岭,绵延 千里,素有"长白林海"之称。
这里的森林植物带,因为气候冷湿,降水量丰富,适 宜林木生长,属典型的中温带森林区。长白山区树木种类繁多,经济价值较高的林 木就有100多种。
针叶林以红松、云杉、冷杉、黄花松为主,阔叶林以水曲柳、黄 菠萝、胡桃楸、枫、桦、紫椴、糠椴、色木、青楷槭、榆、山杨为最多。长白山区 的森林大都为针阔叶混交林,其中阔叶树稍多于针叶树。
针叶树中,红松分布最广 ,约占二分之一。红松又称"果松",树身高大,一般在30米以上,可谓长白林海之 冠。
其次为云杉和冷杉,主要分布在海拔1000-1800米地带。树干笔直,出材量高 ,木质多呈白色,故人们通称其为"白松"。
它常与红松混生。再次为黄花松,其性 好低湿,山谷低坡地带皆密生此树,是长白林海中特有树种,生长快,树势雄伟, 冠形规整,因为秋冬落叶,故人们又称"长白落叶松"。
另外,还有一种以其亭亭玉 立的树干、绮丽优美的树冠而被人们誉为"美人松"的长白赤松,数量较少,多混生 于长白林海之中。红松材质精美,富树脂,耐水湿,不易腐蚀,在经济用材中声誉 最高,可供建筑、架桥和制造家具之用。
云杉、冷杉色白质软,纹理条直,易于加 工,为建筑和家具良材,又是高级造纸原料。黄花松质重而坚实,抗腐力强,是制 造枕木,充作桥桩、电柱,乃至建造房屋的良材。
长白赤松是北方理想的庭院绿化 观赏树种。水曲柳、黄菠萝、胡桃楸是长白林海中著名"三大硬木"树种。
它们木质 坚实,纹理粗大美丽,是工业、农业、国防和人民生活的理想用材。紫椴木质轻软 细密,是制造胶合板的重要材料。
白桦树皮质地柔韧纤细,光泽明快富弹性,是长 白木画的原料。这些天然林和天然次生林以及采伐迹地上营造起来的人工林,不仅 每年为国家提供了几百万立方米的木材,而且为本省采伐、制材等工业的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
3---吉林省森林资源概况 (2006年) 吉林省是中国的重要林业基地,森林覆盖率高达42.5%。现有活立木总蓄量86089万立方米,列全国第6位。
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是中国六大林区之一,有红松、柞树、水曲柳、黄菠萝等,种类繁多。“长白松”为长白山特有的珍稀树种,因其树干挺拔、树皮鲜艳、树形娇美而被称作“美人松”,并列入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森林覆盖率达42.5%林业年创经济价值220亿元 近20年来,我省林业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建设、再造秀美山川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高度统一,建设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加速林业现代化进程。吉林林业建设。
<有关环境的调查报告>的例文
注意该地名
城市环境污染的现状与思考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2004年暑假我到山西太原旅游兼探亲,欣喜之余却发现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我国城市环境污染现象仍旧比较严峻。
几年前,走在太原大街上很看见车辆过出扬尘一片,回来也不会觉得鼻咽干燥肿痛。然而现在走在大街上不出半个小时皮肤上就会沾上不少黑色灰尘,清晰可见;出门半日回来,喉干鼻痒并不少见;现在平均每分钟车流量比原来几乎增加了两倍,这原本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标志,但实际上其后附带着环境保护等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在网上,我查到了如下信息:
2003年,47个重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率平均分别达到45.36%,87.45%和74.15%,与2002年相比分别提高了10.68%,1.78%和12.06%;国家重点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日均值为0.108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植为0.048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植为0.039毫克每立方米,与2002年相比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浓度均略有上升。以上数据均出自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200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
说到这城市空气污染的元凶,汽车尾气首当其冲,城市居民的健康正遭受着日益严重的污染损害。汽车尾气中所含的污染物多达几十种,除了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CO等有毒气体外,还有铅,镉,铬,等有害金属和致癌有机物。汽车废气含有上千种化学物质,可分为气体和颗粒物两大类。国外专家的研究表明,由于汽车废气的排放主要是在0.3米至2米之间,正好是人体的呼吸范围,对人体健康的损害非常严重:刺激人体呼吸道,使呼吸系统的免疫力下降,导致暴露人群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道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等一系列症状;尾气中的苯类物质是强致癌物,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等。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中成人的肺癌发病率年年攀升,患有铅中毒和白血病的儿童有增无减,汽车尾气难辞其咎!
如今,经过有识之士的大声呼吁,尤其是受到非典侵袭之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然而这仅仅是沧海一粟,面对仍旧严峻的污染现状,人们在感叹的同时更增添了几分无奈和悔过。几十年甚至百年以来的忽视带给今天的不仅是隐患与威胁。好在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仅在2003年就有四部:
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实现了我国的污染防止方式由末端治理走向源头治理的跨越,将企业的经济行为与环境资源保护紧密的连接起来,改变了过去环保、生产两张皮的状况;
7月1日起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现了从超标收费到排污即收费、从收支一条线到收支两条线、征收对象扩大到所有单位和个体共商户等诸多新突破,使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上的作用日益凸显;
9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使我国的环境评价范围由单个建设项目扩大到区域发展规划,为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提供了法律保障;
10月1日起实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止法》填补了我国在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空白。环境保护在更加强调法律手段的同时,经济手段的作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城市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用、强化垃圾处理费收取等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建设中来;在二氧化硫的防治中,“排污权交易”在山东、山西、江苏等地开花结果,显示出市场机制的巨大作用。
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决心,也看到了环保的希望。然而在现在这个时代里,毕竟是一切都以经济为中心的,所以要环保同时也要发展经济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需求。当今城市经济发展中一个新名词备受关注------循环经济。与其说这是一个新的经济理念不如说是一个新的生态文化概念。因为它所提倡的由“资源---产品---废物”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特征的新发展模式转变,包含了人类发展观的变革。可以说将来的环保事业将溶入更多高科技的手段和更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未来的前景还是十分让人振奋的。
记得每年的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这虽然是1970年由美国民众发起的一次大规模的社会活动,但它的意义已经在全世界深入人心。地球是我们共有的家园,她孕育了生命,也孕育了人类。现在每年“地球日”的活动影响遍及世界各地,并且敦促联合国到各国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使全球的环保工作全面启动。只要地球的沉疴仍然存在,“地球日”就不会寿终,我们每个“觉悟人”就有着责无旁贷的责任。
真希望明年的再次旅行能够感受到另一番景象!
国家在实施天保工程的前提下对下岗职工是作如何安排的
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对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林规发〔2012〕27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实施振兴林区经济、提高天保工程区百姓生活水平等天保工程战略,继续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统筹解决好天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保障民生问题,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总体目标基本解决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以下简称安置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困难问题,维护安置职工切身利益,实现天保工程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三、基本原则(一)保稳定原则。(二)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
(三)坚持安置职工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四)坚持量入为出、不突破补贴总额,补贴资金包干使用原则。
(五)坚持先缴后补、不缴不补原则。(六)坚持专款专用,统筹使用原则。
四、具体实施(一)补贴范围和对象各林业局及所属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财农[2000]83号)文件精神安置的国有全民职工(含计划内合同制工人)和混岗职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补贴。1、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安置后未实现稳定的再就业,各年度按个体劳动者身份由个人承担缴费并且没有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安置职工,给予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2、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安置后已实现稳定再就业并按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安置职工,其按城镇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期间不享受补贴政策。按城镇企业职工缴费和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未达到补贴年限的补贴至规定年限。
3、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断保”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经企业和个人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予以补贴。(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确定的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年度林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6%,逐年计算确定安置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全额自费缴纳的,给予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安置职工个人承担三分之一。
(三)补贴年限从2001年安置第一批职工起,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根据安置时间不同,统筹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对安置职工分别给予逐年计算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四)补贴办法补贴采取个人申请、逐级审核、先缴后补的办法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摸底测算(2012年12月1日—2013年2月28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发统计调查表,各林业局及直属企业分别对安置职工参险缴费、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及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逐人测算应补贴金额。
于2013年3月15日前上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各林业局和直属企业要根据本细则要求制定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方案,报地区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进行资格审核(2013年3月1日—3月15日)。各林业局及直属企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此次补贴范围及对象要求,确定符合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进行公示(2013年3月16日—3月26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安置职工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确保补贴工作公开透明。第四阶段进行申报登记和发放(2013年3月27日—11月30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安置职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人自愿申请并填写《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安置职工原所在企业和人事档案保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林业局及直属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呈报,经地区社会保险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林业局及直属企业向林业集团公司提出资金申请,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各林业局及直属企业核定的补贴人数及金额拨付专项资金。各林业局和直属企业具体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
对未断保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对断保欠费的,由林业局及直属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动员安置职工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享受补贴政策。
对于逾期拒不补缴欠费的,不给予补贴。第五阶段进行审计(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
由审计部门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六、保障措施(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行为,特别是出现新的群体性**事件。
天然林育苗和天然经济林育苗补贴有什么区别
补贴区别详见: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改革,加强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森林公安、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资金。[1-2]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下达下一年度林业工作任务计划,具体包括:下一年度造林、森林抚育及良种生产繁育计划,湿地和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支持重点内容,林业贴息贷款建议计划,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立项指南等。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下达的林业工作任务计划和有关要求,结合本省林业建设、保护和恢复工作任务,于每年3月31日之前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林业补助资金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年度任务或计划、申请林业补助资金数额、上年度林业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总结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五条 国家林业局根据各省资金申请文件、林业工作任务计划等,统筹研究和提出各省林业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并于4月30日前将林业补助资金分配建议函报财政部。
第六条 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各省资金申请文件、国家林业局的资金分配建议函、上年度林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确定林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复预算后三个月内,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资金。 第七条 林业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
第八条 林业补助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九条 林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林业补助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1-2] 第三章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第十一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二条 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区划界定的公益林林地。
第十三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根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包括管护补助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两部分。 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第十四条 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工企业等国有单位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测算审核管理成本,合理确定国有单位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数量、管护劳务补助标准。
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用于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和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等支出。 公共管护支出主要用于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监督检查和评价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五条 财政部根据各省、国家林业局报送的国家级公益林征占用等资源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的预算。 第十六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与承担管护任务的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签订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合同。
国有单位、集体和个人应按照管护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根据管护合同履行情况领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第四章 林业补贴 第十七条 林业补贴是指用于林木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湿地、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与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八条 林木良种培育、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具体支出内容是: (一)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包括良种繁育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良种繁育补贴主要用于对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设备购置费用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主要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种苗木外,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树种苗木的补贴标准。
(二)造林补贴。对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
关于年终安全报告的文章
年终安全总结报告 一、今年的重要工作 今年以来建发公司重视抓好交通、防火、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广州市和开发区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各项文件精神,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基层,抓安全到车间、库房、小区、场馆和工地。特别是年初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第四季度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都紧密联系建发公司及属下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
在维稳方面,坚持妥善处理劳资矛盾纠纷,注意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建发公司上下和谐融洽,保证了各项安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五个突出”): (一)突出抓好“两个落实”,明确权责,分级管理,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建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自觉维护稳定,明确认识到:“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核心就是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安全观,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而安全与生产,和谐与纠纷又是矛盾的统一体。必须明确在生产经营与安全工作出现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企业发生矛盾纠纷时,作为管理者应首先考虑化解矛盾纠纷。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作为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就是要考虑在生产经营中如何减少和杜绝不安全的问题。要研究如何有效地发现和防范事故隐患,积极广泛地树立“保证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建发公司上下认真抓好“两个落实”。 1、组织落实。
建发公司党委和经营班子定期倾听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并将交通、防火、安全生产及维稳等工作统一领导,并下设综治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各直属企业也都按要求配备和充实了相关的人员,加强领导,建全了组织。
2、责任落实。年初建发公司与属下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在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又与建发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了责任书。
为了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年初就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还坚持每次大的活动都明确主题,做到有方案、有动员、有检查讲评。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刚开始,就召开了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和贯彻安全月活动的文件和方案。
为搞好集团办公大楼的消防演练,又召开了本部全体员工、大楼保安、服务人员参加的动员会,请区公安消防处的干警和建发公司领导宣讲有关消防灭火及逃生的知识和程序。为及时交流和总结安全月活动的经验做法,又分别在下属企业召开现场会加强交流和沟通。
各直属企业领导注重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物业公司领导明确分工,及时抓好所管辖区域内消防设施维修,并召开现场会,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
监理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工地,责任落实到个人,公司领导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分别下工地抓落实。岭头公司针对9家未能交出去的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企业,与区安监局有关领导共同研究制定如何加强管理的方案。
(二)突出搞好“三结合”,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好企业日常的安生生产检查工作。 建发公司针对本企业、直属托管和代管的企业分散、面广、点多及业务种类繁杂的特点,分析摸底,有重点地搞好安全大检查(其中直属和托管企业17家,合资参股企业15家,代管的东区外资企业77家,合计110多家),从5月中旬开始,结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对企业租用发电机使用管理,对易爆品和公众聚集场所,危化品管理等专项整治情况,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相关的38家企业、建筑工地、“三小”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
对隐患疑点多,不安全苗头较突出的飞天润滑油、晓风皮革厂、青年路物管商铺、依利安达等4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其中依利安达公司加热炉已被区安监局勒令停产整顿。
飞天润滑油已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该厂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和更换。在整改中还组织所属员工进行了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
另外也将公众聚集场所作为大检查的重点目标。即建发公司建设大厦、第一体育中心、青年苑、北围厂房和明珠酒店。
以上单位总体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基本保证应急需要,通道、出口畅通安全,用电、用气、用火能保证使用安全。都建立了消防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是普查与堵漏洞结合。对因用电高峰期,个别企业租赁油机发电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加强整改,堵塞漏洞。
检查的重点是代管的东区5家外资企业,督促企业在用机发电中3个弄清。弄清油机租赁单位是否有完备的资质;弄清油机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弄清油机的安放与油的储存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安全教育与典型交流结合。针对东区外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新工作经验不足等情况,组织部分企业的安全主任到新政丰公司检查该企业加热炉整改的情况,又组织到南方气体公司观摩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和做法,使观摩者深受启发和教育。
还针对顶津 育法》《婚姻法》等各种法制宣传。让群众受到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以上。
最新的林业相关的政策法规
林业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国家所有的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一) 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的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少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二) 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三) 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四) 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五) 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第五条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第六条 国家鼓励林业科学研究,推广林业先进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国家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依法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同、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满腔派和强制集资。 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 (一) 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 根据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集体和个人造林、育林给予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 (三) 提倡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木材,鼓励开发、利用木材代用品; (四) 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造林育林; (五) 煤炭、造纸等部门,按照煤炭和木浆纸张等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门用于营造坑木、造纸等用材林; (六) 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国家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林业生产建设,依照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规定,在森林开发、木材分配和林业基金使用方面,给予比一般地区更多的自主权和经济利益。 第十条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专程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十二条 在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森林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森林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建立资源档案制度,掌握资源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 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四)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
依照前款规定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的,已经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同时转让,同时转让双方都必须遵守本法关于森林、林木采伐和更新造林的规定。 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根据林业长远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国有的农场、牧场、工矿企业等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第十七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林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