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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夜市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马路市场整治方案如何写?

    为了全面规范辖区马路市场的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根据全区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抓手,以解决马路市场的秩序混乱、卫生脏乱为重点,切实加快“退市还路”和“还路入室”步伐,切实达到“市场与市容并美、流通与交通并畅、发展与稳定并举”的整治目标。二、整治原则马路市场的整治规范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

    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城市交通秩序影响不大且周边暂无封闭式市场的,可以暂时予以保留,但要进行综合提升改造。三、重点任务及分工(一)合理选址,不断加快社区肉菜市场的建设步伐。

    在对全区所有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区位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合理科学确定社区肉菜市场的建设选址区域,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建设和负荷过重的现象。按照“还路入室”的市场建设标准要求,采取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社会受益的原则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建设,并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和便利的审批服务,为市场的建设与繁荣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二)科学规划,全面提升暂予保留马路市场的基础设施水平。

    一是要对全区所有的暂予保留的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各市场的现有基础设施情况,确定合理的改造实施计划。二是对符合改造需求和标准的市场,要找准改造关键环节,通过专业化勘测设计,打造出市场的特色和亮点。

    三是对市场环境基础较为薄弱,不具备提升改造价值的市场,要对市场内路、地面、给排水和照明设施进行基础性改造,并设置必要的经营和环卫设施,确保市场的整洁有序。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齐抓共管,全面规范临时性马路市场管理秩序。一是要规范合理设置摊点摊位,实行划线归位,敦促各经营户自觉按线经营。

    二是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实施执法管理,对超出范围经营的摊点,由区城管执法局一律按照乱摆摊设点予以清理取缔。三是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设置标准的方式,完善配套市场必备的基础设施,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四)攻坚克难,全力加快马路夜市的启动规范步伐。

    一是对于现已具备开市条件的夜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简化商户申办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经营手续办理进度,能开尽开。二是对于目前仍不具备开始条件的夜市,区行城管法局要分析找准症结,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开市。

    三是夜市开办后,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实施规范化管理,要求商户按照确定的开闭市时间规范经营,做到既不影响交通,也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确保夜市经营繁荣发展和环境的干净整洁。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五)顺序推进,逐步加快马路市场的清退进程。一是对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要组织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坚决予以清退。

    二是对清退后容易反弹的马路市场,要指派专人实施蹲守式监管,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实施严管重罚,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巩固清退效果。三是对已彻底清退的马路市场,各城管执法中队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配合相关街道办事处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六)整章建制,全面加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一尽快修定完善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引导敦促经营户认真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及时清理营业期间产生的垃圾,收市后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清扫保洁,确保经营场地干净整洁。

    二是统一设置实用美观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对营业期间各摊点、店铺产生的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做到随产随清。三是要结合周边群众的生活需求,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百姓的理念,合理确定开闭市时间。

    四是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无烟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减少小火炉燃煤污染。五是积极争取省市相关政策,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积极推广清洁炉灶设备,对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区环保局负责实施。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对所整治范围内的马路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制定的方案,对所负责的道路、街区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实施全面整治。(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2日至27日)。

    由区马路市场规范工作组和区商贸委对照任务分工,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五、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建立机构。

    为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区上已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全力实施,。

    马路市场整治方案如何写?

    为了全面规范辖区马路市场的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整洁有序的购物环境,根据全区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要以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抓手,以解决马路市场的秩序混乱、卫生脏乱为重点,切实加快“退市还路”和“还路入室”步伐,切实达到“市场与市容并美、流通与交通并畅、发展与稳定并举”的整治目标。 二、整治原则 马路市场的整治规范要遵循“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原则。

    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面貌的占道经营,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对城市交通秩序影响不大且周边暂无封闭式市场的,可以暂时予以保留,但要进行综合提升改造。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合理选址,不断加快社区肉菜市场的建设步伐。

    在对全区所有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区位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合理科学确定社区肉菜市场的建设选址区域,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建设和负荷过重的现象。按照“还路入室”的市场建设标准要求,采取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社会受益的原则和“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建设,并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和便利的审批服务,为市场的建设与繁荣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实施。 (二)科学规划,全面提升暂予保留马路市场的基础设施水平。

    一是要对全区所有的暂予保留的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各市场的现有基础设施情况,确定合理的改造实施计划。二是对符合改造需求和标准的市场,要找准改造关键环节,通过专业化勘测设计,打造出市场的特色和亮点。

    三是对市场环境基础较为薄弱,不具备提升改造价值的市场,要对市场内路、地面、给排水和照明设施进行基础性改造,并设置必要的经营和环卫设施,确保市场的整洁有序。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牵头组织实施。

    (三)齐抓共管,全面规范临时性马路市场管理秩序。一是要规范合理设置摊点摊位,实行划线归位,敦促各经营户自觉按线经营。

    二是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实施执法管理,对超出范围经营的摊点,由区城管执法局一律按照乱摆摊设点予以清理取缔。三是采取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设置标准的方式,完善配套市场必备的基础设施,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攻坚克难,全力加快马路夜市的启动规范步伐。

    一是对于现已具备开市条件的夜市,区城管执法局要简化商户申办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经营手续办理进度,能开尽开。二是对于目前仍不具备开始条件的夜市,区行城管法局要分析找准症结,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存在问题,不断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日开市。

    三是夜市开办后,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实施规范化管理,要求商户按照确定的开闭市时间规范经营,做到既不影响交通,也不影响经营者收入,确保夜市经营繁荣发展和环境的干净整洁。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

    (五)顺序推进,逐步加快马路市场的清退进程。一是对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要组织成立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坚决予以清退。

    二是对清退后容易反弹的马路市场,要指派专人实施蹲守式监管,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实施严管重罚,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巩固清退效果。三是对已彻底清退的马路市场,各城管执法中队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配合相关街道办事处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整章建制,全面加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一尽快修定完善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引导敦促经营户认真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及时清理营业期间产生的垃圾,收市后对责任区进行全面清扫保洁,确保经营场地干净整洁。

    二是统一设置实用美观密闭的垃圾收集设施,对营业期间各摊点、店铺产生的垃圾实行桶装或袋装,做到随产随清。三是要结合周边群众的生活需求,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百姓的理念,合理确定开闭市时间。

    四是按照 “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全面推行“无烟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减少小火炉燃煤污染。五是积极争取省市相关政策,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积极推广清洁炉灶设备,对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此项工作由区商贸委、区环保局负责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对所整治范围内的马路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30日至12月2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所制定的方案,对所负责的道路、街区范围内的马路市场实施全面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2日至27日)。

    由区马路市场规范工作组和区商贸委对照任务分工,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抓好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构。

    为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区上已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全力实施,。

    专项整治方案怎么写?

    1、要结合实际,对号认领并写清“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见《关于上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2、要结合实际,对号认领并写清省委分五批开展的36项专项整治事项开展情况。

    3、要写清围绕某县解决突出问题制定的专项整治事项进展情况。

    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

    ??如何写夜市管理申请书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一)申请书; (二)场地使用资料; (三)市场摊位设置图及安排摊档计划; (四)夜市服务机构和人员情况资料; (五)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 (六)联办灯光夜市的,还应提交联办协议书。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接到开办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开办或不准予开办的决定。准予开办的发给《市场登记证》,不准予开办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开办单位或个人凭《市场登记证》办理招商、登广告及开展经营业务。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不得自行开办灯光夜市。

    不准擅自发布广告和进行招商活动。 第九条 灯光夜市以优先安排下岗职工为主,安排其他待业人员为辅。

    进入灯光夜市经营的下岗职工必须持劳动部门核发的《下岗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并从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免交场租和工商管理费的优惠照顾。其他经营者不享受此优惠待遇。

    第十条 开办灯光夜市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灯光夜市内设立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对灯光夜市的物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搞好灯光夜市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工作,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灯光夜市实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开办灯光夜市的单位或个人、在灯光夜市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下岗职工、个体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擅自开办灯光夜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广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取缔,并对开办单位或个人处以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6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作风建设,提升效能和服务水平,彻底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确保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教育和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贴近群众,真心实意为师生服务,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提升依法治教治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任务 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防止和纠正部分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和谐校园创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整治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 四、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为官不为”, 群众“办事难”和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

    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得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领导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 (四)学校维护稳定工作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五)不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发放各类民生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民生资金的。 (六)不执行教育局的相关招生规定,招生行为不规范的。

    (七)分班行为不阳光,存在暗箱操作,义务段存在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的。 (八)教师课堂上不认真授课,利用业余时间或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办班的。

    (九)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存在办班收费、乱订教辅收费、补课收费、择校收费、借读收费等问题的。 (十)固定资产、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闲置浪费现象的。

    (十一)不按期推进工程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二)不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的;不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和控制作业总量的;未经教育局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的。

    (十三)不加强学习、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甚至长期不在岗等违反职业道德的;参与赌酒、赌博、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 (十四)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贪图私利、以权谋私的。

    (十五)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代金券及烟花爆竹、贺卡、年历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出国(境)等行为的。 (十六)对收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不整改,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

    (十七)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从**年5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1.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开展好整治工作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1.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 2.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逐条进行整改,认真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6日至11月30日) 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加大源头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做全体教师的表率,坚持把深入整治和规范教育行为工作作为今后学校重点工作,齐抓共管,做到工作格局不变、力度不减、标本兼治、防止反弹。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及时对各个阶段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分析、综合评估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撰写总结分析和综合评估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是**年作风建设的重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活动的整体部署和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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