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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

    (单位):**商贸有限公司

    :**市**区**10-2号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本合同生效日期

    日,终止日期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为

    日至

    日。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岗位为 

    。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及岗位职责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公司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时,乙方表示愿意,以下情况乙方无条件服从:

    (1)甲方因公司经营服务需要,发展、公司结构调整及公司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

    (2)甲方确因公司经营服务急需,需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的,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公司服务、工作质量、公司等指标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四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产假、陪护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每月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乙方的税前工资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固定月薪制,每月为

    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额为

    元人民币。

    (3)薪资构成:【

    】,绩效奖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如薪酬有变动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1.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若乙方自愿放弃让甲方缴纳社会保险的,乙方自愿写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附劳动合同后,由此发生的任何劳务纠纷均与公司无关,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纪律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

    第十条

    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甲方有关制度予以赔偿或处理,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伤害,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甲方按照第十七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工作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

    5、乙方提前30个工作日要求辞职,提出解除合同的;

    6、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同行及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协议按甲方保密协议管理办法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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