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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家析产案件起诉书范本

    分家析产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被告: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达成的分家协议无效;

    2、依法分割家庭共同财产价值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分家析产起诉状父亲和儿子签了分家析产书,现在父亲反悔,这份分家

    这是一份协议书,不是分家析产也不是赠与合同。

    首先,赠与合同一般只有老人一人确定的内容即可,而且应说明将什么东西赠与何人,本协议书只写了产权是谁的,没有表明是老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三儿子的意思表示。

    其次,如果是分家析产的协议书,也应该有其它子女在协议书上加以确认。而本协议没有其他子女的签字,就不能成为分家协议书。

    特别需要提示的是,证明人和代书人均应是与本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但就本案而言证明人和代书人确都是本案的当事人,尤其是三儿媳,因此证明效力上有重大瑕疵。

    分家析产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目录和证据。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步,要打官司首先得把案子给立上,然后才能进入到法官的实体审理程序,立案固然不是诉讼的关键程序,但是能够成功的一次把案件立上,就意味着好的开始,心情也会好起来。

    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就是起诉状,视被告的数量准备的份数不同,比如被告有两个,就准备三份,一份给法院,两外两份由法院转送达给被告。起诉状内容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是证据目录和证据。根据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和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一样,视被告的数量而定。证据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编号、证据名称、种类、状态、页数页号、证明对象。种类指的是书证还是物证或者其他证据种类,状态指的是复印件还是原件,证明对象指的是要证明什么内容。一般来说立案交给法院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原件等到庭审的质证环节再当庭提交,法院不会保留证据原件。

    分家析产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目录和证据。

    立案是诉讼的第一步,要打官司首先得把案子给立上,然后才能进入到法官的实体审理程序,立案固然不是诉讼的关键程序,但是能够成功的一次把案件立上,就意味着好的开始,心情也会好起来。 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就是起诉状,视被告的数量准备的份数不同,比如被告有两个,就准备三份,一份给法院,两外两份由法院转送达给被告。

    起诉状内容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是证据目录和证据。

    根据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和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一样,视被告的数量而定。证据目录主要内容包括编号、证据名称、种类、状态、页数页号、证明对象。

    种类指的是书证还是物证或者其他证据种类,状态指的是复印件还是原件,证明对象指的是要证明什么内容。一般来说立案交给法院的证据都是复印件,原件等到庭审的质证环节再当庭提交,法院不会保留证据原件。

    分家析产纠纷

    1、分家析产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生效。

    2、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为证据,不用再质证,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公证错误。

    3、另外提醒一句:分家析产协议虽然自当事人签字时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产协议中涉及到的家产属于不动产或准不动产比如房产、土地、车辆等的,还应当经过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后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协议生效后不及时做过户登记,虽然协议生效,但产权不变,原财产所有人(一般是家里的父母)将来反悔不愿再分的,房产等可能仍然归父母所有,分家协议中确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产。

    分家协议书范本

    其实大家都是一家人,不必把这事弄得很僵,有什么事情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商量。

    你们已经准备让步了,这说明您家人都是容人的,所以在路宽上是不怎么计较的,您父亲因为品德高尚应该受到大家尊重。叔叔却不答应,还要再加宽,你可让一个证人得到他的一个具体宽度数字,如3米或者3米半,你答应他了,如他又再反悔,就明显是他的错了,这时有证人就可塞他的口了。

    最后还是劝要协商解决为好。 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 ( 一 ) 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 二 ) 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 二 ) 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 三 ) 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 四 ) 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 五 ) 证人姓名; ( 六 ) 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 七 ) 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如何处理好分家析产的房产纠纷?

    把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赠与相区别 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

    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处分给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 如果调解处理时将上述两种情况混淆,就难以区分各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理,更难以在当事人之间找准平衡点。

    把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个人财产相区别 对财产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是为家庭成员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还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取得来认定。 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

    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即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不改变财产的性质。 把父母用子女给付的赡养费出资购置的财产与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相区别 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

    对于这类财产的处理,以归父母所有为原则,给付赡养费的子女可以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时,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遗产的份额上适当考虑多分。父母与子女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为父母与子女的共同财产,这类财产的处理原则是: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共有人均分,但对共有财产贡献较多的可适当多分,同时给予老年人适当照顾。

    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相区别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夫妻与家庭其他成员约定某些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共同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

    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这仅限于为日常生活所需而处理共同财产,对于重大财产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因离婚而需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因一定的法律事实需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割共有财产时,应该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和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的原则。

    把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与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财产相区别 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有关系为共同共有,各共有人享有均等份额。但是,如果共有人事先约定了各共有人的份额,就构成按份共有,各共有人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得财产如果共有人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对各自应得份额约定不明确,则按等份原则处理。

    除按份分割共有财产外,对其他共有财产应综合考虑财产的来源、共有人的情况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因素予以处理。 把可分割财产与不宜分割的财产相区别 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有可分与不可分的区别,在分割时必须根据财产的性质、用途及财产所有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分割方法:(1)实物分割。

    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

    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产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3)作价补偿。

    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的,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

    【什么是分家析产?】

    分家、与析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分家是将一个较大的家庭根据分家协议而分成几个较小的家庭.所谓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 分家析产不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被继承人死亡,其近亲属依据死亡人生前留下的,没有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由继承人依法无偿占有该财产的活动;而分家析产,是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对家庭中的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处分的活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大家庭的主事家长去世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往往会发生继承和分家析产两种活动,应如何进行这两种活动呢? 首先,应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老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区分开来之后,分别进行继承活动和分家析产活动. 其次,确定继承活动的参与人和分家析产的参与人. 两种活动的参与人是有所不同的. 一、继承活动的参与人,有遗嘱的,且遗嘱合法有效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按第十条的规定确定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二、分家析产活动的参与人,是指家庭中的全体人员. 两种财产的性质也完全不同: 一、继承是继承死亡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如死者生前合法所有的房产权等; 二、分家析产的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财产. 在继承和分家析产活动过程中,对财产的处置方法也不同: 一、继承.按遗嘱内容或按顺序进行; 二、分家析产.按人口和其他标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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