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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信访维稳工作意见

    五里乡委员会五里乡人民政府二O一O年信访稳定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平安**建设发力创建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平安和谐五里”,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乡信访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乡信访稳定工作目标:实现“三个新的突破,一个全面加强,两个继续保持”。三个新的突破:在“事要解决”上实现新突破,提高息诉息访率;在解决突出信访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处置非正常上访上实现新突破,减少群众到区、到市、进京上访。一个全面加强: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两个继续保持:继续保持进京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双零目标”;继续保持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无群众越级集访和到区、到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实现“零滋事”目标。

    二、突出工作重点,掌握信访调处工作主动权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定期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按月通过区政务网以电子公文报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

    “做减法”的思路和“五个一”

    (一个信访包案、一个处置班子、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时限、一本处置台帐)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央、市、区交办的案件和辖区内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予以考核。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领导“包案”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信访问题要做到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措施。

    (三)进一步抓好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要完善情报信息收集报送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渠道畅通、灵敏高效、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情报信息工作体系,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动态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做到“情况早预防、工作早介入、问题早处理、苗头早控制”,为预防和处置不稳定事件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四)进一步抓好群众越级集访、异常上访的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遵循“先规范行为,后处理问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组建到区、到市、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上访的接返处置工作班子,以信访、公安及事涉单位为主体,抽调精干力量,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群众进京集访或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在接到接人通知后,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北京开展工作;如群众到市集访或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在接到接人通知后,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将人接回;如群众到区集访或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在接到接人通知后,乡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将人接回。并实行“一帮一,人盯人”的办法,将人员稳控在当地,防止“人员回流”。

    (五)进一步抓好信访事项处理和复查复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信访条例》开展信访事项处理和复查复核工作,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健全制度,规范工作,及时受理信访事项,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理解决,严把质量关,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着力提升信访事项处理和复查复核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六)进一步抓好上访老户息诉罢访工作。对于连续上访两年以上未息访的上访老户,责任单位要重新组建班子、重新调查取证,采取信访听证、案件评查等处理办法,解决一批“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信访问题,消化一批信访老案,对精神病患者和疑似精神病人要及时组织送检医治,努力减少信访“存量”,积极争创无上访老户。

    三、加强综合协调,多管齐下解决矛盾纠纷

    (一)创造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五位一体”优势,努力探索信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化解信访老案,使当事人息诉息访。

    (二)强化综合协调解决问题。尤其是处理集访和群访,要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原则,首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上推下卸。

    (三)充分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遵循“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居)委,疑难问题不出部门、街道、镇乡,重大问题不出区”的工作思路,建立联调联控联防长效机制,发挥基层组织网络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切实抓防控工作,把矛盾调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发现一起,调解一起,化解一起。

    (四)继续推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参与信访调解和信访听证,依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办信和接待工作

    (一)转变工作作风,变上访为下访。一是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要经常带案下访,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做到矛盾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不推向社会。二是乡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了解和排查信访苗头,先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认真实施疑难信访问题,抽调专人,深入基层上门入户,解释政策,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息诉工作。

    (二)规范工作行为,做好办信和接待工作。办信和接待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和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信访登记、告知、转送、相互通报、交办、文书格式等方面的制度,热情接待信访群众,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强化督查督办,促进问题解决

    (一)督查重点。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要强化对信访案件的督查。一是督办上级交办案件及本级排查出的疑难老案。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信访稳定“一岗双责”情况的督查,强化责任主体的工作责任,克服和纠正各种推诿扯皮和不负责任的现象。三是区委、区政府要对久拖不决、责任不到位、疑难复杂的重大信访稳定问题,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进行挂牌督办;对50人以上的联名信进行交办督办。四是对重点交办案件的“五个一”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上级交督办的事项和交办信访案件不重视,推诿不办的;对未按时办结报送的;对办理不符合质量要求,又拒不整改的被上级退回重新办理的,实行通报。

    (二)督办的方式。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对于越级集访和到区、到市、进京个访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和交办”制度。各级各部门须将信访交办案件的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案件办结后也要书面报结果销案。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要随时了解掌握信访工作的进展情况,不定期通报督查。同时,以信访催办单、信访督办单的形式,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查督办,对经过催办、督办仍不按时办结,又无情况说明的案件,年终考核时要扣分。同时,严格推行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重点人头不稳控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五不放过”制度,使交办案件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提高信访案件的息诉息访率。

    六、抓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减少信访问题产生的源头预防机制、超前化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方便群众的办信接访机制、促进信访案件终结的复查复核机制、反映灵敏的预警机制、督办有力的督查机制、强化责任的追究机制、各方配合的协调机制、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认定绩效的考评机制,促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信访督查制度、信访信息系统公开相关信息制度,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集中民智民意民情的人民建议征集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信息综合分析和研判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制度,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三是搞好政策调研。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带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区信访办(维稳办、联席办)要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努力从政策层面处理一批积案,预防和减少新的信访突出问题发生。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制和网络,充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配齐配强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要建立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做好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高信访整体接待水平。

    七、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实行“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每月研究一次信访稳定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用好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行政处分“三项建议权”,定期向党政领导,组织、纪检部门汇报和通报信访案件督查督办情况;对信访稳定工作领导不落实,责任不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不落实,或办理信访案件久拖不决,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除及时予以通报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各村和乡级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凡稳定工作出了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政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到实处。

     

     

     

                                      

    2011年3月1日

     

     

    主题词:稳定 

    信访工作   

    意见 

    抄送:区政法委,区信访办,乡班子成员

    发:各村支两委、乡级各部门

    **区五里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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