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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组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熟悉、掌握、运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图纸、合同条款等,对管辖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持监理组的工作,对业主办(总监办)负责。

    二、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总建设,配合上级和总办对施工单位进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测量放样、测量点位加密、横断面复测等工作。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申请,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情况,检查原材料、混合料试验报告批复意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及开工前的其它准备工作情况,条件具备时,上报总办审查或审批。

    四、参与试验段现场监理,对试验总结予以认可和上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监督与管理。

    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工序、工艺、试验检测自检工作,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过程进行检查、控制。

    六、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员在岗情况、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七、隧道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超前地质探测和有害气体的监控监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发现问题,立即制止,情况严重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正。

    八、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重要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部位、重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九、根据批准的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处理,必要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或增加资源投入,确保计划的执行。

    十、配合总办计量监理工程师,对已经完成合格的工程数量进行实地核实后,签署意见后上报。

    十一、配合、参与上级领导、有关单位、部门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十二、完成上级和业主办(总监办)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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