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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划、合同监理工程师职责

    计划合同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等合同文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合同管理及工程计量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二、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认真复核合同文件及设计图表,对错误、遗漏、含糊不清的问题,以文字形式上报业主办(总监办)计划合同部解释和处理;

    三、工程开工前,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确定工程项目划分、评定体系;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合同工程量清单并以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统计、计算出计量控制值,然后汇总、计算出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计量总控制值;

    四、检查、指导监理组的合同管理工作;检查、指导、监督各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及履行合同情况;

    五、配合工程技术部,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工程分包、工程变更,审核工程计量,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执行;

    六、根据合同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月报和计量支付月报表,现场核实计量;对于非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未经工程变更项目审批或未经质量验收的项目、手续不全、资料不全、擅自涂改等,有权拒绝计量;

    七、在授权范围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进行审查确认或上报,对不符合工程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有权否定或拒绝;

    八、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应指导施工单位尽量避免延期索赔事件的发生,一旦延期索赔事件已经发生,应指令施工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降低和减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应及时向业主办(总监办)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九、

    负责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核定延期索赔的具体数量或实际情况,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和有关的监理人员收集、整理、上报延期索赔报告,对不符合条件的延期索赔报告有权否定或拒绝。

    十、完成上级领导和业主办(总监办)交办的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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