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专利无效范文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格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②专利代 理机构 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地址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电话 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请求宣告下述专利权无效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代表) 发明创造名称 ④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⑤ 附件清单 ⑥ 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⑦ 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人,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填写第一署名人位置,第一署名请求人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四、 本表第④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的应写明其来源或出处。
专利 文献应注明国别、专利号或申请号、分类号、申请日和公布日;非专利文献应注明文献的国别、名称、引用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和期、卷、页数、段 落、图号等。 五、本表第①和第④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和份数。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专利宣告无效-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之主题不合格。
(2)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美观性和非冲突性。 (3)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申请人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没有专利申请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并因此而获得专利权的情形;另一方面,是指外国人不符合《专利法》第18条规定的情形。 (4)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
(5)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 (6)在后专利权。
有专利无效申请的实战总结吗?
实践中许多无效宣告请求是在专利权人起诉侵权人之后,被诉侵权人出于抗辨目的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此时提出请求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要把原告方的权利基础完全否定,从而使对方侵权成立的主张失去依据。 专利无效的情况比较复杂,有多种情形都可以导致被授权的专利最终无效。
请求宣告无效的理由主要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和已有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即丧失新颖性)、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的技术方案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不明确,以及在修改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时超出原有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范围,等等。 程序上,在缴纳规定费用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证据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把副本送交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必须在指定期限答复,但不答复不影响审理进行。答复时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修改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而只能对其进行缩小。
在我代理的专利无效请求案例中,特别注意在被请求无效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寻找撰写漏洞。 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对专利权的影响绝对关键。
这其实也是真正有经验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律师都会千方百计寻找的专利无效突破口。以发明专利为例,谁都知道想从专利不符合三性入手进行无效申请的操作比较困难,特别是创造性,能够通过这条途径把目标专利无效掉的可能性很小。
而且针对专利三性要求申请无效,收集对比资料和有关证据的要求及成本相当高。 专利申请案的撰写水平由于撰写人的专业素质不同而有很大差距。
如果权利要求写的太窄,显然容易被第三人规避。而权利要求如果过宽,以至包容了公有领域的技术,也很容易被他人申请专利无效,至少部分无效。
如果果断的抓住专利申请案的错误展开攻击,对于申请人来说不仅成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成本之低也令申请人在申请无效时不必有后顾之忧。一般来说,攻击权利要求书的要害往往有专利说明书没有充分地公开,(专利法第26条3款)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第26条4款),和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没有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21条)、专利的主题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专利法第33条)。
充分把握这些条款的具体规定,结合对权利要求书的细致分析,对专利无效申请人来说有很重要的帮助。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
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发明创造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依照《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确实不具备专利条件的,可做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2。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该请求属实,即可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3。
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法定领域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条所述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怎样申请专利权无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某项已授权专利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或实 质要件,均可就该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申请,如 果专利被宣告无效则丧失专利权,但不影响宣告前已履行的合同及已执行的生效裁判。
《专利法》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 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 定。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 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人民 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