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上行文报告范文
报告表样式
【公文写作】报告格式、范文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一、报告的使用范围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军队的公文处理规范中,都规定了这个文种。其适用范围,大体上是一致的,但也有些区别。
请看这四个大机关对报告下的定义: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党的《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人大《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答复询问等”。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军队《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询问用“报告”。
从以上定义可以发现,四大机关的报告,均是上行文。其中,党、人大、军队三家的报告,都规定了四项用途,包括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等。
惟独政府的报告,只有三项用途,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询问,而没有“提出建议”这个功能。实际上,在2000年发布的行政《办法》之前,也曾有“提出建议”的功能,只是在新的行政《办法》中取消了。
承担这一功能新增加了文种:意见。因此,“意见”这个文种多了一个上行文的用途。
(节选自《应用写作》2005年第11期《浅谈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写作要求》) 二、报告的特点 1.内容的汇报性: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指导,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个大特点。 2.语言的陈述性: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向上级讲述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领导有什么意见、建议,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法。
3.行文的单向性:报告时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是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 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 属于单项行文. 4.成文的事后性: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 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 5.双向的沟通性:报告虽不需批复,却是下级机关以此取得上级机关的支持 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机关也能通过报告获得信息, 了解下情, 报告成为上级机关决策 指导和协调工作的依据. 三、类别及功用 1.例行报告(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例行报告不能变成“例行公事”,而要随着工作的进展,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写出新意。
2.综合报告;全面汇报本机关工作情况,可以和总结工作、计划安排结合起来。要有分析,有综合,有新意,有重点。
3.专题报告:指向上级反映本机关的某项工作、某个问题,某一方面的情况,要求上级对此有所了解的报告。所写的报告要迅速,及时,一事一报。
呈报、呈转要分清写明。(如:薪酬调查报告) 报告的格式和写法: 标题,包括事由和公文名称。
上款,收文机关或主管领导人。 正文,结构与一般公文相同。
从内容方面看,报情况的,应有情况、说明、结论三部分,其中情况不能省略;报意见的,应有依据、说明、设想三部分,其中以建设想不能省去。从形式上看,复杂一点的要分开头、主体、结尾。
开头使用多的是导语式、提问式给个总概念或引起注意。主体可分部分家二级标题或分条加序码。
结尾,可展望、预测,亦可省略,但结语不能省。 打报告要注意做到: 情况确凿,观点鲜明,想法明确,口吻得体,不要夹带请示事项。
注意结语: 呈转报告的要写上“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参照执行。”最后写明发文机关,日期。
目前写报告容易出错的地方有两处: 1. 结尾处有“特此报告”一类结语,由于词语既无实际意义,也无结构作用,应当去除。如果写成“以上报告当否,请指示”,就更错误,因为如上述,报告是无须上级回复处理的文种,所以,即使协商这句话也是白搭,上级不会答复你。
2. 同理,报告后面加附注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也属废话。再次,写报告要避免太长,一般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
报告范例】 范文 **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河水质污染问题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省政府转来******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河水质污染状况的报告,经市政府调查研究 ,对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案报告如下: 一、解决**河水质污染问题的关键是尽快建成污水处理厂。现在**河的污染主要是**区排放的污水所致。
*区的排放量为2 5万吨,污水比较集中,因污水处理厂未能及时建立,致使污水直接排入**河,造成了**河的污染。 为解决**河的污染,市政府已抓紧*区污水处。
何谓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及其格式?有没相关范例?
上行文是适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或其上级业务部门使用的公文文类,例如汇报、报告、请示等等;下行文是适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使用的公文文类,例如批示、指示、通报等等;平行文是同级机关或无业务指导和行政领导关系的单位之间使用的文种,例如函。
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的请示
公司领导: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冠冕堂皇的理由,可罗列数条),某某部门需购买*****办公用品:***,预计多少钱;****,预计多少钱;。。。以上合计共需*****元。
妥否,请批示。
****部门
*年*月*日
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区违反国家棉花购销政策的通报
国办发[1994]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新棉上市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棉花政策,采取坚决措施整顿棉花流通秩序,棉花收购大局是稳定的。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政策和法纪于不顾,私自收购棉花,公然扰乱棉花流通秩序,经核查,国务院决定予以通报。
一、一些乡(镇)政府和村办轧花厂非法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经营活动。
省涡阳县曹市镇政府自办轧花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然明文规定,严禁将棉花卖给镇政府以外的经济单位,对将棉花卖给供销社的不算交售任务,否则,镇政府要一律没收。
江西省万年县珠山乡政府自办轧花厂……(略)
二、有的棉纺厂非法收购棉花,扰乱棉花收购秩序。
省辉县太阳石棉纺厂在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后,仍高价抢购棉花。在有关部门对该厂进行检查处理的过程中,该厂负责人拒绝检查,实击组织倒运藏匿,并私自动用封存的棉花。
省太康县棉纺厂以解决生产用棉为由,要求每个职工必须向厂里交售“爱厂棉”,通过职工非法高价收购的棉花。
三、有的国营农场扰乱正常的购销秩序,高价抢购,非法经营棉花。(略)
四、有的县政府支持非棉花经营部门假借良种棉加工厂名义非法收购棉花。(略)
五、个体棉贩非法收购、加工棉花,扰乱市场秩序。(略)
对上述违反国家棉花购销政策的问题,有关省人民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已责成市、县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查处纠正。但从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市、县政府已经采取措施纠正,有的尚未处理。请有关省人民政府按国务院[1994]52号文件精神继续严肃查处,将结果报国务院。同时,各地都要引以为戒,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对棉花市场的管理,密切注视收购动态,严肃查处棉花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各地凡是过去制定的与国务院文件不符的规定或政策应一律纠正,要坚决地始终如一地贯彻国务院制定的棉花政策,维护正常的棉花流通秩序,确保今年棉花购销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办公厅(盖章)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_____先生:
我方三月十日致贵方函谅悉,故在函中曾强调我方第816号订单交货之重要,务必将货物于四月三十日前运达。
货物虽已运出,但尚未接到贵方寄来的任何资料,除取消本订单外,别无选择。因为我方顾客坚持交货日期,这样做实出无奈,至感遗憾。
_____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2日
报告是上行文,平行文,还是下行文
报告是上行文,向上面机关上传的文件上行文。
上行文就是指下级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它所属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所发送的公文,是自下而上的行文,故称上行文。比如,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国务院所报送的工作报告和请示就是上行文。
一般地说,上行文是作为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请示问题,请求给予领导和业务指导的文件。平行文。
平行文就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一种行文。比如,中共中央各个部之间,国务院的各个部、委、局之间,各个省委之间,省人民政府之间,各个县委之间,县人民政府之间,都是平级平行机关。
再如,省军区和省人民政府之间,学校和工厂之间,没有领导指导关系,是一些不相隶属的机关。上述这些机关之间,在相互联系或协商工作问题时,一般都适宜于使用“函”来行文。
下行文。下行文就是指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比如,党中央给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国务院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发的文件就是下行文。下行文一般常用指示、决定、通知、批复等。
上报市政府的公文应该怎样写?
上报的公文,原则上都要使用上行文,文种是请示、报告或意见。
上行文一般都要有签发人,文末要加附注(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上行文的发文字号中不能出现“发”字。
上行文在格式、内容上要准确、规范、严谨。上行文一般只有一个主送机关。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上行文有请示、报告、意见这三个文种,文种的选择一定要准确。如果只是向上级汇报某一情况,则用“报告”。
如果是向上级请示某一事项,特别是希望上级答复的事项,一定要用“请示”。如果是向提出工作的建议、意见,用“意见”。
坚持一文一事,报告中切勿夹带请示事项。
公文写作中上行文下行文的问题!
公文行文规则 [日期:2005-11-09]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文章需要通过各式各样的发表和传播才能产生作用,而公文的发表和传播则是按照一定规则来运行和传递的。
法定公文中行政公文和党务公文的运行更要遵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规则。 【您现在阅读的文章来自“中文写作网”,请记住我们的永久域名:http://www.zwxz.com】 第一节 公文行文规则概述 写作公文之前,就要确定行文规则。
从现实的公文写作及教学情况来看,行文规则往往是人们普遍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学习和把握行文规则,则必须首先了解行文关系、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
行文关系 行文关系是机关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在公文运行中的的体 现。这就必须首先弄清我国社会组织的机关单位。
我国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关可以分为三大类型: (一)政权机关,包括: 1.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省级以上立法机关或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的市级立法机关才有立法权)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2.行政机关体系:依次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市(四大直辖市)、区(各自治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地区、州(自治州)政府;市(县级市)、区(市辖各区)、县政府;乡、镇政府。
3.司法机关体系:自最高人民法院至乡镇司法机关。 其它政权机关有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体系等。
(二)团体机关,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 的领导权力核心;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 全国工会机关体系; 全国妇女联合会机关体系; 其他群众性团体,如文联、社会科学联合会等等。 (三)实体机关,包括:事业单位机关,均由国家提供一定 的经费,如学校和研究机构等机关;企业单位机关。
一般实体机关纵向级别较少。 各级机关都有自己所辖的若干部门。
在公文写作中,一定要注意机关和部门的区别。每一社会组织都有管理机构即机关,在机关中又有不同的职能部门。
如市政府,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而商业局则应理解为市政府机关所辖的部门之一。同时,相对而言,机关首脑一般称机关领导人,部门首脑一般称部门负责人。
还要注意,在机关之下有各级单位,这些基层单位又会有自己的机关。如市政府机关下设区县及乡镇政府机关。
又如总公司机关下设分公司机关。 我国社会组织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之间的组织关系和行文关系有以下四种: 一是上下级关系,即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这是直接垂直的关系,一般在上下一级之间。
如国务院和省政府。机关或部门的上行文报告和请示都是面向上一级的机关或部门。
而下行文如决定、通知、批复等都是面向下一级机关或部门。 二是隶属关系,不论大小和级别,都在同一系列内。
如某乡政府就可以说隶属国务院或者所在省的省政府,而和另外的省政府就不是隶属关系。在这一关系之下,上级常用普发性下行公文如命令、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下级也可越级使用上行文(在特殊情况下行文并且必须抄送上一级即直接上级机关部门)。
三是平级关系,是在一个系列中的同等级别的机关或者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其代表性文种是平行文函。
有的通知也可以发挥平行性 。 四是非隶属关系,指不是同一垂直系列不发生直接职能往来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论是相同级别还是不同级别,都要通过知照性行文如函进行协调,或联合行文共同办理。
行文方向 行文方向是以发文机关为立足点向不同机关运行的去向。大 致有四个: 上行,指公文向上级机关单位运行。
行政公文的上行文有议案、报告和请示,但有的下行文如通知、通报等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上行。 下行,指公文向下级机关单位运行。
下行的行政公文较多。 平行,指公文向同级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运行。
函、通知等都可以平行。 泛行,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平行,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公文中的公告和通告就属此类。 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
(一)从行文对象分 逐级行文:向直接的上级或者直接下级行文。 越级行文: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或下级行文。
多级行文:向直接上级并呈非直接上级或者向直接下 级并转非直接下级的一次性行文。 普发行文:向所属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一次性行文, 主送机关使用泛称。
通行行文:向隶属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以及社会群体一 次性泛向行文。 (二)从发文机关分 单独行文。
联合行文。 (三)从对象主次分 主送。
抄送。 第二节 行政公文行文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4章第13条至第23条规定了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4章第11条至第15条规定了党务公文的行文规则。它们是我国所有公文行文的主要依据。
以下主要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4章第13条至第23条规定的11条规则归纳成为6个方面加以解说。 一、注重效用 《办法》第13条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公文不能随意发出,一定要讲究实效,这才能保证发文机关的权威性。如果公务不大重要,不必用公文反映,那么可以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