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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醉晋升专题报告范文

    甘肃省卫计委审批高级职称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报条件:

    1主任医(药、护、技)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备注:当年取得的成人学历可以作为报考学历使用。

    二、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级表》1份。

    3毕业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执业证。

    4外语合格证(B或A级英语证)、计算机合格证(五门合格);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5继续教育证书(晋升周期内每年Ⅰ类、Ⅱ类学分总和不能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能低于5分。人事局组织的公共课目培训。)

    6到农村服务的有关材料:单位派遣计划、名单、受援单位证明、个人总结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确认证件等。

    7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主治主持或指导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的原始病案5份(不少于3个年份)同时还须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网上下载表格。从2015年开始,由评审专家从《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5份原始病案进行评审。

    8专题报告:麻醉专业、护理专业、口腔、皮肤、医技和其它非临床科室,提供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需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

    9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及科研获奖证书,并按规定的篇数注明代表作并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仅限1篇)。

    江苏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2014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省下发的卫生类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专业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一)学历要求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应是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卫生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卫生职称考试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

    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申报人员应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专业标准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与能力提供材料,本人填写的《任现职后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应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

    申报人员应按卫生类资格条件附录规定,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对设有病区,以手术病案、住院病人抢救或疑难病案等资料撰写论文的,须提供住院病案。

    对申报麻醉专业的,除提供2份专题报告外,还需提供2份反映自己业务水平,且本人主持麻醉的麻醉记录单。专题报告须提交专题报告所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来源。

    高评委专家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病案或专题报告的水平进行评价,必要时对病案或专题报告引用的原始资料来源进行抽审。(三)业绩、成果要求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

    (四)论文、著作要求送审论文必须发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公开发行的杂志(标有"ISSN"和"CN"期刊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搜索查询,其结果中出版物名称、刊号、出版地等信息与送审论文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一致,该出版物则为具有合法刊号的刊物,如没有查询结果或与核查的出版物刊载信息不一致的,不能作为送审论文(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的除外),不得计入送审论文的篇数。

    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医学卫生职称/考试网搜集整理申报医师类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或预防医学类专业学历(学位)。

    基础医学类专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等相应专业高级资格的学历依据。根据卫生职称考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生职称高厅〔2003〕2号)、江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卫生职称考试校外卫生职称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生职称高[ 2006 ] 20号)等文件精神,2008年以来,参加未经省卫生职称考试厅、省卫生厅审批公布的高等学校现代远程卫生职称考试在我省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学习取得的医学及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历,不再作为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依据。

    申报副高级资格,如仅提供1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本人须撰写10万字以上。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可提供市级(含)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在医学类或相关专业期刊(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可作为申报社区副高级资格的送审论文。(五)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离退休人员申报评审等方面的要求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离退休人员申报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苏人发〔2004〕24号、苏职称办〔2004〕5号等文件执行。

    非免试对象必须提供规定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

    外省合格证书不作为申报依据。本省市级人事部门或外系统相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申报的依据。

    (六)职称外语要求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精神执行。申报人员应提供规定的外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遗失的须提供由省级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免试对象提供《江苏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资格免试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审核表》(附后)。(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社区卫生)破格条件正高级、副高级资格破格条件按照苏人通〔2006〕76号和苏卫人〔2007〕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在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

    谁有皖人社厅、财政厅【2011】67号文件的内容

    关于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部门、科室: 根据省卫生厅卫人秘〔2011〕418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1.2011年申报评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皖卫人〔2006〕93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

    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08〕17号)精神,实行评聘一致的单位要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严格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 3.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均须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2009、2010年笔试成绩合格3年有效、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因公出国任务者免考),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评审。

    4.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从2010年起,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服务一年以上,或在任期内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川任务。 5.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6.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双专科毕业人员,两个专科学历专业均为医学及相关专业,在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给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时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参照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精神,计算学历取得时间:1998年7月1日以前的毕业生,从1998年7月1日算起;1998年7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从取得第二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下个月算起。 7.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及证件需报送省人社厅审查同意后方可报省卫生厅职称工作办公室参与评审。

    8.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主治医师在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时,原则上必须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9.从2010年开始,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副主任医师申报晋升主任医师资格,其任期内应根据科室工作需要不脱离一线夜班工作。

    二、评审时间安排 1.2011年8月10日下午5:00,召开申报人员会议,布置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传达文件精神; 2.2011年8月11日—8月19日,由各党支部组织完成个人述职及人事科接收申报材料; 3.2011年8月22日— 8月24日,申报材料公示; 4.2011年8月26日,申报者专业知识答辩; 5.2011年9月13日,专业组评审,评委会评审; 6.2011年9月14日,报学院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出具委托评审函; 7.2011年9月19日,申报材料报省卫生厅职称办。 三、具体要求 1.各支部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支委、科室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为成员的职称评议小组,负责本支部范围内晋升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述职工作,并根据实绩提出评议推荐意见。

    2.申报者在个人述职中,必须表明对职称晋升的态度及今后工作打算,并积极准备参加医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答辩。 3.职称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上报各类原始资料,未参加公示的材料视为程序不合格,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登录医院网站 http://www.azyfy.com下载中心下载,用16K纸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登录医院网站 http://www.azyfy.com下载中心下载,用16K纸打印)。

    3.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包括首聘和续聘聘书或聘用合同)及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人员需提供由省教育厅统一监制、验印的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须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人事科提供)及复印件。 4.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5.外语(医古文)、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 6.有效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7. 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有关材料:单位派遣计划、名单、受援单位证明、个人总结及所属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件等。任期内执行援外、援藏、援川、援疆任务人员由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出具证明。

    8.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及科研获奖证书,并按规定的篇数注明代表作并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以及基础性研究论文仅限1篇)。 9.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1份(附参考文献复印件);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还须提交本人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资料1份(需附能证实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

    10.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始资料。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提供本人主治、主持或指导危急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处理原始病案5份,同时还须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登录医院网站 http://www.azyfy.com下载中心下载)。

    麻醉专业、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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