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给业主发函范文
发布者:刘楠林2020-01-29
工地施工没有项目经理,作为监理该如果向甲方下发工作联系函呢?
项目经理是一个单位在这个项目上的法定代表人,对整个项目担负全部责任。
您提的问题,完全没有必要针对项目经理,下发工作联系函,只要针对项目部或相关专业的施工员就可以了。另外还要看这个项目的大小,如果是一栋楼几百万的项目,施工员、资料员都是一人承担,所下达的联系函,只要有施工员签收就行了,技术上的问题,他就会解决掉,不是技术上的问题,在他权限范围以外的问题,他会向上级领导汇报,或得到授权来解决问题。
有的项目经理经常管理两个工地,不可能整天在一个工地上呆着,等着您发工作联系函给他。不管什么样的事情,空口无凭,说过了就忘记了,对方也可以不承认;最好的方式就是发工作联系函,一方面有一个凭证,另一方面要及时送达给对方,并请对方签字接收,这样以后有什么问题,一方面可以查询记录,另一方面可以清楚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