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范文

食品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 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损失,保障公众身体 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 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乳制品生产企业落 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 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较轻食品安全事故(V)五级。
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 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 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 、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 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3.3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 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 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5 较轻食品安全事故(Ⅴ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轻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 30 人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较严重危害的。 (3)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有: a)火灾事故; b)化学危险品泄漏。
c)水、汽异常情况; d)卫生、人员健康异常; e)违反操作规范; f)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包括投毒等) 。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安市岱岳区新兴食品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2、应急组织与机构 2.1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总指挥,办公室、生产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的 指挥中心。 2.2 各部门职责 2.2.1 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2.2 生产部根据指挥中心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 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2.2.3 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 后处理工作。
2.2.4 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 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 工作报告等。 3、检测、预警、分析 3.1 预警 3.1.1 办公室主动收集企业内部检验发现的、消费者投诉的、国家检验 机构检测的及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分析整理 后,汇报指挥中心。
3.1.2 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活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对食品 安全造成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进行调查、识别,初步判定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 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3.2 检测 3.2.1 办公室化验室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进行验证。
3.2.2 生产部组织各部门对厂区内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防火设施的 配备、安全用电、用水等进行定期检查;根据需要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操作规 范,车间卫生,人员健康状况,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安全供给等进行不定 期检查。 3.2.3 公司应加强防火管理,厂内禁烟区严禁吸烟。
未经批准外来人员 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各类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 3.2.4 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水、 电、设备及员工健康出现异常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3 分析 3.3.1 办公室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验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提 出合理的处置意见。
3.3.2 生产部对可能发生影响环境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的特点进行 分析,配备必要的应急准备设备、设施和物质保障。 。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如下: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第七十三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最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8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批次中,网红电商三只松鼠赫然在列。
天猫超市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检出值为70 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25 CFU/g)高出1。 8倍。
六、老鼠乱窜,漏勺掏下水道。
。这是你认识的海底捞吗? 8月25日,媒体报道海底捞北京太阳宫店和劲松店后厨出现老鼠、火锅漏勺用来掏下水道等多项卫生安全隐患。
随后,北京市食药监局对海底捞立案调查,要求“海底捞”总部在一个月之内按照承诺对北京各门店实现后厨公开化、信息化、可视化。 七、湖南娄底破获上亿元假减肥药案 8月29日,湖南省娄底市披露一起案值亿元假减肥药案。
当地警方历时半年多侦查,在阿里巴巴大数据协助下,于豫、皖、湘三省捣毁了销售网络遍及20余省份的有毒有害假减肥药制售团伙。警方正在全力追缴流向全国的近百种“品牌”、十万余盒假减肥药,这些减肥药成本不足1毛钱,利润率令人咋舌地接近9000%。
八、志愿者发现江西九江大米遭镉污染 11月6日,有志愿者通过自媒体发布了一篇关于九江大米遭镉污染的公开举报信。信中称,2017年10月中旬,临近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港口街镇晚稻收割期,志愿者在港口街镇两个村村民的家中、农田取了土壤以及稻谷样品,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
结果显示,稻谷中的镉含量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 针对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曝出的镉污染大米事件,柴桑区纪委已对11名责任人问责。
九江市纪委也已对市有关部门和区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九、杭州警方破获特大假酒案 涉案金额超5000万 11月,杭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酒案,该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
本案中所查获的假酒,属于高度仿冒,从酒瓶、外包装、合格证、防伪芯片及酒的口味,基本上非专业人士难以辨别真伪。终端的零售门店装修豪华,极像品牌白酒公司的专卖店,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区分,并且柜台上摆放的都是真酒,假酒都放在暗格或者仓库里面,假酒存货较少,给警方的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十、街边烤肠调查 大多是仿造肉 街头巷尾的“台湾烤香肠”摊点引起热议。据在火腿肠公司工作的员工介绍,正规厂家会使用鸡肉,一般主料是鸡大胸、鸡皮、鸭皮,再使用主要增香物质——猪肉香精、红曲红色素、防腐剂、淀粉。
部分黑心厂家可能会用狐狸肉、貂肉等,只要加上猪肉香精,消费者根本分辨不出来是什么肉,对青少年的发育成长百害而无一利。 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提供了更大的保障,虽然处罚力度不小,但是食品安全事故却依然屡屡出现。
小到吃出异物,大到吃出生命安全威胁。究其原因在于法律制度的力量只能从已经发生的问题出发,而不能从根源上防范。
然而食品追溯体系恰恰是从源头上规避食品安全问题。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怎么写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工人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事故分级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3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2.2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3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3.1 事故报告3.1.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3.1.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人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3.1.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4 应急响应4.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
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4.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各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
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3)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4.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4.5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
食品厂的环境安全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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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降低病死率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县政府统一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事故预测和变化情况,按照事故等级,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琼中食品监督管理局,指挥部成员从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防控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分级设立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省食安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3、掌握全县食品安全动态,及时向省食安委及省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 5、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6、发布公告、通告、信息,编发简报、要情。 7、接受投诉、举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8、统一调配整合执法资源。 9、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10、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县政府职责 县政府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成立县食品安全防控指挥部。
突发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五)各有关部门职责 1、县食安委: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责,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2、卫生局:是食品安全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防控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对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食品进行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实施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并配合相关部门作好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帮助、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标采标、加强计量监督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5、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注册;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批发店,超市严格建立进销台帐,进货实行查验商品办法。
包括对经营资格、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等的监督检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6、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保健品的监管和认证工作,制定保健品的相关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假劣保健食品。
7、公安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8、建设、环保局: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如下:
第七十一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第七十三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第七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七十五条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食品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 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损失,保障公众身体 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 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乳制品生产企业落 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监督检查规定》《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 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较轻食品安全事故(V)五级。
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 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 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 、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 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 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3.3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 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100 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 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 30-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1.3.5 较轻食品安全事故(Ⅴ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轻食品安全事故: (1)造成伤害人数 30 人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2)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较严重危害的。 (3)公司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有: a)火灾事故; b)化学危险品泄漏。
c)水、汽异常情况; d)卫生、人员健康异常; e)违反操作规范; f)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包括投毒等) 。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安市岱岳区新兴食品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2、应急组织与机构 2.1 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总指挥,办公室、生产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的 指挥中心。 2.2 各部门职责 2.2.1 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2.2 生产部根据指挥中心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 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2.2.3 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 后处理工作。
2.2.4 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 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 工作报告等。 3、检测、预警、分析 3.1 预警 3.1.1 办公室主动收集企业内部检验发现的、消费者投诉的、国家检验 机构检测的及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分析整理 后,汇报指挥中心。
3.1.2 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活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对食品 安全造成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进行调查、识别,初步判定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 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3.2 检测 3.2.1 办公室化验室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进行验证。
3.2.2 生产部组织各部门对厂区内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防火设施的 配备、安全用电、用水等进行定期检查;根据需要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操作规 范,车间卫生,人员健康状况,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安全供给等进行不定 期检查。 3.2.3 公司应加强防火管理,厂内禁烟区严禁吸烟。
未经批准外来人员 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现场、各类仓库等重点防火区域。 3.2.4 车间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水、 电、设备及员工健康出现异常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3 分析 3.3.1 办公室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验证的结果进行分析,提 出合理的处置意见。
3.3.2 生产部对可能发生影响环境的紧急情况和潜在事故的特点进行 分析,配备必要的应急准备设备。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3.3销售部门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3.4各加工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4.1报告 报告原则: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4.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各分厂、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分厂、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由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2.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2.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4.2.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照《*****有限公司产品撤回程序》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5.责任追究 5.1各加工厂、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2各加工厂、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6.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