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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居住证明范文

    南宁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1。

    申请人填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证件照片3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属具有特殊才能的,则应提供技能鉴定书或专利证书等有效证明或业绩证明材料。

    3。提交原居住证。

    南宁居住证续签流程: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

    制作证件 5。发放证件 南宁居住证可享受的福利有哪些?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2)子女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免费享受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 (5)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7)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活动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8)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非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自治区和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便利。

    南宁办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领居住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住时间证明。

    1、“全区居住证管理系统”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时间证明。 2、未申报居住登记或申报登记居住未满半年,符合直接申领的,需提交居住、就业、经商、就读证明材料(无需近半年的证明材料即提供近期、仍在有效期内的材料)。

    (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之一。(符合办理直接申领的居住、就业、经商、就读证明材料,不需重复提供)。

    扩展资料: 南宁办居住证明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一)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核(有公章或印章或办理人签章可加盖,否则不需加盖); (二)仍在经营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一证通证照)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居住证的办理。

    南宁办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个人申领居住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填写好的《南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三)居住时间证明。

    1、“全区居住证管理系统”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时间证明。

    2、未申报居住登记或申报登记居住未满半年,符合直接申领的,需提交居住、就业、经商、就读证明材料(无需近半年的证明材料即提供近期、仍在有效期内的材料)。

    (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之一。(符合办理直接申领的居住、就业、经商、就读证明材料,不需重复提供)。

    扩展资料:

    南宁办居住证明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一)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核(有公章或印章或办理人签章可加盖,否则不需加盖);

    (二)仍在经营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一证通证照)复印件、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咨询]居住证的办理

    南宁连续就读人员居住证申报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监护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等证明材料。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特殊困难人群提出申请,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及社区服务机构调查核实予以办理。) (2)就读证明材料 个人以就读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以下全部就读证明材料: 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但是学校宿舍住所地址首次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学校法人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学校法人或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学校宿舍住所是指学校自有或租赁的房产。 (3)本人年内一寸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4)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广西南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本人住工地

    居住登记: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报2 居住登记应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3 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已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时间在三十日以下的这几种情况,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END居住证办理 1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申领居住证,但随同监护人居住的未成年人和在全日制教育机构或者培训机构学习者可不必申领。

    居住证分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由省公安机关统一式样,县级公安机关签发,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效。2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在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常住户口。

    3 《办法》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居住变更登记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因遗失、损坏居住证申请补领、换领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END居住证用途 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2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还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需要进行职称考试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3 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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