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推荐劳模公示格式范文

    市劳模是怎样政审的

    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组织推荐方式,同时,也面向社会接受各界群众的直接推荐或自荐。主要有6个评选程序:

    一是职工人选。必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本单位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经县(市、区)及市(州)人民政府逐级遴选公示后,报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领导小组。行业系统职工推荐人选,在省级行业系统遴选公示。

    二是农民劳动模范人选。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推荐、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经县(市、区)及市(州)人民政府逐级遴选公示后上报。

    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人选。必须征求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人选还须按照监管职责权限,征求相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审计部门意见;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人选还须征求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

    四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选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上级纪检监察、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是凡评选推荐出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要上报事迹真实、特点突出、成绩量化、评价客观的书面材料,对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还需附上有效证明。

    六是推荐人选在省级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批准。

    201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劳动模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31号)要求,现将我区拟推荐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见附后材料)。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初审通过对象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海量国际轨道交通在线

    谁能提供下面文件的原文?谢谢《关于省第十届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和养

    各市(不含县级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年第4号,以下简称省政府4号令),现就省第十届劳动模范在职荣誉津贴和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计发标准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4月起向省第十届劳动模范发放在职荣誉津贴,至2012年3月止。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上年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测算,在职荣誉津贴每人每月200元。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缴纳标准7000元/人。

    二、2007年4月前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的在职荣誉津贴,按月发放未满五年的,剩余月份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起始时间和提高后的标准计发。在职荣誉津贴已经一次性发给劳动模范本人的,不再按新标准补发。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仍按原规定标准计发。

    三、在职荣誉津贴和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列入工资总额。在职荣誉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

    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可以根据本人自愿一次性购买商业保险,或者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形式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管理运行。

    四、死亡后被省政府追认为省劳动模范的,荣誉津贴由劳动模范生前所在单位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月标准乘以60个月一次性发给劳动模范的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

    五、获得省劳动模范集体称号的单位,可以给予该集体全体职工一次性物质奖励。奖励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经费在本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六、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职荣誉津贴和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计发标准,将依据召开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测算后另行通知。

    1998年11月以前离退休的劳动模范离退休荣誉津贴,自2007年4月起按照《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计发。

    七、获得省和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其荣誉津贴由所在单位填写《**劳动模范在职(离退休)荣誉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携带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和县以上劳动模范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落实待遇的相关手续。属于企业的,由企业劳模管理部门会同工资管理部门审批;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地)劳动模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同级人事部门审批。其中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由省劳动模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人事厅审批。

    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由所在单位填写《**劳动模范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上述程序和权限审批。

    附件:1、**劳动模范在职(离退休)荣誉津贴审批表

    2、**劳动模范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金审批表

    劳动模范和道德模范什么区别

    1、评选程序不同。

    劳动模范的评选程序是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政府审批后被授予的荣誉称号。道德模范的评选程序是经群众推荐、审核公示、评委评选和群众投票评选而开展的。

    2、模范作用不同。

    劳动模范的作用是引领以及号召全国人民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为国为民奉献的精神,为企业、国家、社会和个人创造效益。道德模范的作用是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3、评选单位不同。

    如全国道德模范是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评选的。如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是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

    劳动模范待遇:

    1、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2、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3、1956年至1964年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4、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5、1955年至1965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按其中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模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德模范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