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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社管理办法范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三、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每月结帐,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四、坚持制度,严格把好原始单据审查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齐、数量金额不符、未经批准、白条白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拒绝入帐。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五、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

    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做到办完公事后五天结清帐目,前帐不清,后帐拒付。 六、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向领导”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七、搞好营销统计,记帐、合同管理等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理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的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设“麻山区黑土地玉米秸杆青(黄)贮存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由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三、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因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帐目。

    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四、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帐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五、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六、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和,并负责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现金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金限制在1000元以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杜绝因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

    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帐核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领导交叉审批。 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二、组织本社人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加强内部管理,制订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调动本社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本社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六、组织本社人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本社成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或理事长汇报工作。

    二、积极工作,以为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工作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对外协调各部门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四、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五、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帐、登帐,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会计法》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二、定期与社出纳对帐、结帐,并进行盘库,做好总帐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报表。 三、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帐,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帐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五、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六、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七、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八、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二、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保管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三、建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每月结帐,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四、坚持制度,严格把好原始单据审查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齐、数量金额不符、未经批准、白条白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少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的拒绝入帐。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五、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

    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做到办完公事后五天结清帐目,前帐不清,后帐拒付。 六、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向领导”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七、搞好营销统计,记帐、合同管理等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理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的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设“麻山区黑土地玉米秸杆青(黄)贮存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由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三、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成品、因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帐目。

    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四、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帐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五、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六、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和,并负责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行现金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金限制在1000元以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杜绝因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

    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帐核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领导交叉审批。 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

    如何管理农民合作社

    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政策形势一片大好,但还是会有合作社找不到盈利的门道。

    为此,小编总结了5点经营合作社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农友们早日找到合作社盈利的突破口。 一、政策补贴 农业在全世界都是政策性行业,农业的基础性决定了国家必须要给予支持和补贴。

    干农业,能够拿到政府补贴的,一定要想办法拿到。 二、品牌打造 农业产品的同质性,使很多农产品难以实现差异化,难以获得较高的附加值。

    积极创新,打造农产品品牌,是突出重围,让农产品卖出好价格的一条有效路径。 三、土地运营 在我国土地价格一般还是比较高,处理好土地投资问题是很多农业项目能否盈利的关键。

    到底应该采取土地托管、土地入股、还是土地流转的方式,都是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 四、社员服务 合作社想要盈利,做好各项服务其实可以获得一些收益。

    服务项目可以包括农业服务、生活服务等。合作社提供服务帮助社员致富,那么合作社盈利也就不难了。

    五、金融互助 在日本、韩国、台湾,合作社盈利的最主要来源渠道是农村金融业务。利用农民自己的钱,做好产业,服务成员,是国际上已经证明了的运营模式。

    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怎么写

    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制作要求1、文本:按照标准A4纸(210*297)进行纵向左侧装订(专业装订)。

    2、字体和字型(1)封面主标题: 第一行:“**年度第*批国家(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三号宋体,居中; 第二行“*****项目实施方案”为二号黑体,居中。 其他内容为三号楷体,靠下。

    2)章、节标题分别采用小二号和三号黑体;3)正文为四号仿宋体,采用单倍行间距。3、项目实施方案不必以文件方式进行上报请示,但是,必须在实施方案后,附相关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

    4、项目实施方案的送审和提交,须附电子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

    6、附件1、附件2为表格,标题和内容分别采用三号黑体和四号仿宋体。

    农村专业合作社章程样本

    第一条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者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四条合作社依照本条例规定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作社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社债务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合作社的合法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发展,在资金、税收、科技、人才、用地、供水、供电、交通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予以扶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工商、财政、税务、金融、科技、交通、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扶持、服务工作。

    第六条设立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员七个以上; (二)注册资金五万元以上; (三)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 (四)有合作社名称; (五)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组织机构; (六)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服务条件。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章程。

    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 (二)住所; (三)宗旨、原则; (四)生产经营服务范围; (五)入社、退社、除名的规定; (六)社员权利、义务; (七)注册资金、社员出资方式、出资额及退出、转让、继承的规定; (八)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的规定; (九)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的规定; (十)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一)法定代表人; (十二)终止事由、清算办法; (十三)章程修改程序; (十四)社员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的住所是指合作社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根据本条例制定合作社示范性章程。 第八条设立合作社,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合作社的成立日期。 第九条合作社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组建负责人签名的登记申请书; (二)合作社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组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社员名册; (五)股本结构及社员出资情况; (六)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并给予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合作社名称由区域、字号、产业类别和“合作社”字样组成。 第十二条组织和个人承认章程规定,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即取得合作社社员资格。

    社员退社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三条每个社员应当认购股金。

    社员之间可以自愿联合认购股金。 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

    单个社员或者社员联合认购的股金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

    第十四条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条例和章程规定行使职权。社员代表由社员民主选举产生。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社员人数较少的合作社,可以只设一至二名监事。

    监事会(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成员; (三)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七)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及对外担保事项; (八)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章程规定应当由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四分之一以上社员、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监事会(监事)提议或者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社员(代表)大会表决一般应当实行一人一票,也可以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结合实行一人多票等方式进行。实行一人多票方式的,单个社员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合作社章程应当对表决事项及其采取的表决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合作社年度结算有盈余的,按照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再结合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政府。

    农村合作社怎样管理

    一、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管理机构要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严格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在财务管理机构内部设立财务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岗位分工,严格按照章程和程序办事,并建立责任追究和监督制度,确保各项职能的发挥和执行。

    二、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配备有专业知识的财务管理人员,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法规制度,还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掌握专业合作社在财务中的各类业务。提高财务人员素质,除了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理论学习外,还要提高认识,形成全员搞管理的氛围,抓好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资金收支、经费开支、固定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应当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审批制度;收益和收益分配制度;成本预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档案交接制度;财务审计等制度。

    四、健全会计账簿,搞好会计核算。合作社都要设置相应的账簿。如“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收入支出明细账”、“成员往来明细账”、“资产明细账”、“应收应付款明细账”、“所有者权益明细账”等一般账簿,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特点设置的“股金账”、“实物交易量(或工作量)明细账”等专用账簿。在核算交易量时,应注意将合作社成员和社外成员的交易额区别对待,分别核算。该专用账簿可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返还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会计账簿设置健全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和核算方法使用统一会计科目,统一凭证、统一账薄,按期把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整理造册,归档妥善保管,切实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五、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是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向社员公开本社的财务状况,包括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这些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本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按照程序、内容、方式等定期向社员公开,并通过公开会议使社员之间进行全方面的沟通了解,以便接受社员监督,确保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六、合作社要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纠正。合作社应将财务公开作为事后审计内容的一部分,通过社员会议进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透明度。

    七、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特别是盈余返还,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是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归宿和目的。搞好了可以取信于民,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发展后劲,反之,会失信于民,造成合作社生存困难,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和团结。合作社应按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内部利益分配,保证每个社员的公共利益。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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