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安全生责任制评审记录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适宜性评审意见怎么写

    一、针对性。即各部门对应的工作环境与工作种类易出现的安全问题汇总,由责任人或参与者共同分担,各负其责。

    二、明确性。即细化所有的考虑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把细小的原因都分析出来,落实到每个人的职责范围内。

    三、目的性。即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安全,所以要求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需符合实现情况,能够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四、总结性。即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还要来者能战,战者能胜,且能够把好的经验或吸取的教训能够提练出来,传递或警示给其他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评审记录表

    文件名称 制定日期

    评审日期 生效日期

    评审参加人员:

    评审内容: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修订内容及生效日期:

    评审结论:

    签署人:

    修订后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

    文件名称 修订日期

    培训范围:

    培训方式 培训地点

    培训参加人员签到表

    培训记录表

    姓名 成绩 姓名 成绩

    培训后绩效评价记录:

    评价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什么

    一、目的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三、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3.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职责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五、管理要求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5.1.5.1 安全生产职责;5.1.5.2 到位标准;5.1.5.3 权限与义务。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

    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

    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

    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5.3 责任制的培训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

    急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 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