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病历书写范文
住院病历书写的范文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范文 住 院 病 历 姓名:. 性别:男 年龄:5岁 民族:. 出生地: . 婚况:未婚 职业:. 单位:. 邮政编码:..常住地址:。
入院时间:2002年4月13日10时 病史采集时间:2002年4月13日10时 病史陈述者:患儿母亲 可靠程度:基本可靠 发病节气:清明后 主诉:反复发热、咳嗽5天 现病史:缘患儿5天前无明显诱因下开始出现发热,咳嗽,有痰,鼻塞,呕吐胃内容物一次,曾多次到我院门诊求治,予中药及静滴先锋VI、鱼腥草治疗,症状未见改善。于今天再次来我院门诊求治,为求进一步系统治疗,遂由门诊收入院。
入院时症见:患儿精神疲倦,发热,咳嗽,有痰,无气促,呕吐胃内容物一次,耳痛,无耳鸣,纳呆,睡眠差,大便烂,日三次,小便调。 既往史:既往健康,否认水痘,麻疹,结核,肝炎病史。
个人史:母孕期健康,足月顺产,第一胎,出生时体重、身高不详。出生时无窒息、缺氧史,无病理性黄疸,混合喂养,按时添加辅食,生长发育正常,智力正常,按时预防接种。
过敏史:自诉清开灵过敏史,否认其他食物及药物过敏史。 月经婚育史: 家族史:父母健康。
否认家族遗传病史。 体 格 检 查 T 37℃ P 92次/分 R 20次/分 bp 整体状况: 望神:神志清楚,精神疲倦,表情正常。
望色:正常面容,色泽偏白。 望形:发育正常,营养一般,体型偏瘦。
望态:体位正常,姿势自然,步态正常。 声音:语言清晰,语言强弱适中,咳嗽,无呃逆、嗳气、哮鸣、呻吟等异常声音。
气味:无特殊气味。 舌象:舌红,苔白。
脉象:脉浮数。 皮肤、粘膜及淋巴结: 皮肤粘膜:皮肤粘膜无黄染,纹理、弹性等均正常,皮肤稍热,无汗,无斑疹、疮疡、疤痕、肿物,无腧穴异常征、血管征、蜘蛛痣、色素沉着等,无皮肤划痕征。
淋巴结:双颌下各可扪及花生米大小淋巴结,表面光滑,无压痛,活动度好,无粘连。 头面部: 头颅:头颅正常无畸形、肿物、压痛,头发疏密、色泽、分布均正常,无疖、癣、疤痕。
眼:眉毛、睫毛、眼睑、眼球正常,眼结膜轻微充血,巩膜无黄染,角膜清晰,双瞳孔等大等圆,直径2.5mm,对光反应灵敏。 耳:耳廓正常无畸形,外耳道通畅,无异常分泌物,乳突无压痛,听力正常。
鼻:无畸形、鼻中隔居中,无穿孔,无鼻甲肥大或阻塞,无鼻腔异常分泌物,副鼻窦无压痛,嗅觉正常。 口腔:口唇红,无疱疹、皲裂、溃疡,牙齿正常,齿龈无出血或肿胀,口腔粘膜无疱疹、出血、溃疡,咽充血(+++),双侧扁桃体II0肿大,腭垂居中。
颈部: 形:对称,无异常肿块。 态:无抵抗强直、压痛,活动无受限。
气管:位置居中。 甲状腺:无肿大或结节。
颈脉:无异常搏动及杂音,颈静脉无怒张,无肝颈回流征。 胸部: 胸廓:外观对称,无畸形,肋间隙正常,无局部隆起、凹陷、压痛及叩击痛,无水肿、皮下气肿、肿块,静脉无怒张及回流异常。
乳房:大小正常,无红肿压痛。 肺:呼吸正常,双侧呼吸活动度正常,语颤正常,双肺叩诊清音,肺肝浊音界、肺下界、呼吸时肺下缘移动度均正常。
双肺呼吸音清,双肺未闻及干湿性啰音,语音传导无异常。无胸膜摩擦音、哮鸣音。
心:心尖搏动位于第4、5肋间左锁骨中线内0.5cm,无负性心尖搏动及心前区弥散性搏动,无震颤或摩擦感,心脏左右浊音界如右图。心脏搏动节律整,心率92次/分,心音正常,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
血管: 动脉:桡动脉的频率、节律均规则正常,无奇脉。股动脉及肱动脉无抢击音。
周围血管:无毛细血管搏动征,无射枪音,无水冲脉,无动脉异常搏动,Duroziez氏征(-)。 腹部: 视诊:腹部对称,大小正常,呼吸运动正常,无膨隆、凹陷,无皮疹、色素沉着、条纹、疤痕、脐疝、静脉曲张、胃肠蠕动波。
触诊:腹部柔软,无压痛、反跳痛,不拒按。 叩诊:鼓音,无移动性浊音和包块。
听诊:肠鸣音正常,无气过水声,无血管杂音。 肝脏:肋下未触及,肝区无压痛。
胆囊:未触及,胆囊区无压痛。 脾脏:未触及,脾区无压痛。
肾脏:双肾无叩击痛,无腰酸痛。 膀胱:未触及,输尿管无压痛点。
二阴及排泄物: 二阴:前后二阴正常。 排泄物:未查。
脊柱四肢: 脊柱:生理曲度存在,无畸形、强直、叩压痛,运动度不受限、两侧肌肉无紧张、压痛。 四肢:肌力、肌张力均正常,无外伤、骨折、肌萎缩。
关节无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活动度正常,无畸形,下肢无水肿、静脉曲张。 指趾甲:指趾甲红润,光泽,形状正常。
神经系统: 感觉:痛觉、温度觉、触觉、音叉振动觉及关节位置觉都正常。 运动:肌肉无紧张及萎缩,无瘫痪,无不正常的动作,共剂运动及步态正常。
浅反射:腹壁反射、跖反射正常,提睾反射和肛门反射未查。 深反射:二、三头肌反射,桡骨膜反射,膝腱反射及跟腱反射正常。
病理反射:Hoffmann (-), Babinski (-), Gordon (-), Chaddock (-), Kernig (-)。 实验室检查:血分析:WBC 12.6x10e9/L, GRAN%76.2% 。
胸片示:双肺支气管感染。 辨病辨证依据: 四诊合参,本病当属祖国医学之“咳嗽”范畴,证属“风热型”。
缘患儿年幼,肺气虚。
临床门诊病历书写
问诊方法 问诊应直接询问对自己病情最清楚.体会最深刻的病人.当病情危重.意识不清.小儿.精神失常.聋哑者不能亲自叙述时,则由最了解其病情的人代述.采集病史时,一般不应打断病人的陈述.但问诊进又应按病人谈话内容及文化水平.生活习惯.对问题的理解及表达能力,采取不同的询问方法. 若陈述病情过于简单,需启发帮助者,应让他充分说明病情经过.当所谈离题太远时,应引导病人叙述与本病有关的问题,切忌暗示性提问或有意识地诱导病人供给合乎医生主观印象所需要的材料.如心前区绞痛病人,不应问:“心前区痛向在肩放散吗?”而应问:“心前区痛时,还有哪个部位痛?”以免影响病史的真实性. 病史采集不仅限于查体以前进行,在体格检查中.检查后及诊治过程中,都应根据需要,加以补充或深入追询,以充实病史内容.问诊完毕后,将病人所述,按时间先后.症状主次加以整理.对病人所提出的病名.治疗用药记录时应冠以引号. 问诊注意事项 (一)询问病史时首先要有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态度必须和蔼.庄重.体贴耐心.言语通俗,避免用医学术语.对恶性疾病的论断,对病人应保密,但必须对其家属或领导说明病情与预后。
(二)应专心听病人叙述.对病人的俗语.方言要细心领会其含义,但记录时须应用医学术语。 (三)对某些问题可婉转探询,如对精神病或性病史,可间接询问与该病有关的症状,使病人容易接受,并可得到真实的材料。
(四)对危重病人需紧急处理时,应简单地询问主要症状及经过,结合必要的体格检查首先给予急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作详细问诊。 (五)病人如有其它医疗单位论断证明或病情介绍,可供参考。
(六)有关病人的隐私应为其保守秘密,这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包括 (1)主诉 主诉是病人就诊的主要原因,是感觉最明显、最痛苦的症状,包括一个或数个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通过主诉可初步判断是哪一种性质(急性或慢性)或哪一系统的疾病。主诉记载应简练、扼要,用1~2句话,反映疾病的突出问题或概貌,同时注明主诉自发生到就诊的时间。
例如:腹泻、脓血便2天。咽痛、畏寒、发热两天。
若主诉有几个前后时间不同出现的症状,则应按其发生前后排列,例如:心慌气短1年、下肢水肿5天,又如咳嗽、盗汗5个月,咯血2天。如病程长、病情复杂,主要症状不突出时,医生可根据其病史中主要的症状或就诊的主要原因加以整理记录。
主诉必须包括症状、部位、时间。 (2)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最重要的部分,应包括从所患疾病的开始至本次就诊时整个阶段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全过程。
如主诉为上腹部疼痛反复发作3年、黑便1天。现病中从3年前第一次出现症状时写起,按其发生先后描述。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起病情况 起病时间(一般以年、月、日计算,急骤起病者可按小时计算)。发病时的环境、急缓、诱因或原因。
例如:**年*月*日上午淋雨后,次日下午突然有寒战,约半小时后发热,咳嗽……,又如:*年*月*日无任何诱因渐感上腹部隐痛……。 2.症状的特征 (1)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和程度等。
以疼痛为例,应询问疼痛的部位,是否放散,性质是钝痛、胀痛、刺痛或绞痛,疼痛的程度是否可以忍受,是持续性还是阵发性痛,发作与间歇的时间等。例如慢性胆囊炎,胆石症的疼痛常为右上腹发作性绞痛,右上肩可有牵扯痛,油腻食物后常诱发。
又如心绞痛,多为胸骨后压迫;紧缩感及闷痛,向左肩及左臂放散,常在体力劳动时发作。 (2)症状出现、减轻或加重与时间的关系,如某些发热疾病常有时间上的规律性,是每日抑是隔日发热,是上午抑是午后发热。
例如肺结核多年在每日午后发热。 (3)症状与所发生部位的生理功能关系如饮食与胃痛,呼吸与胸痛,活动与心悸的关系等。
胃溃疡常在饭后半小时到2小时疼痛,十二指肠溃疡常在饭前2小时疼痛,进食或服碱性药物后可缓解;胸膜炎常在呼吸或咳嗽时胸痛加剧;心力衰竭常在活动时心悸,气短加重。 (4)病情发展与演变起病后主要症状的变化是持续性还是发作性,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
并注意描述缓解或加重的因素。 (5)伴随症状应详细询问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征及其演变情况,并了解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关系。
哪咳嗽与咳痰,发热与寒战,腹痛与腹泻常伴随出现。如疟疾每一次发作常先有恶寒有战粟,继则发热,最后出汗三个症状。
如病人有两种以上疾病,则应按其疾病发生前后描述。 此外,某些疾病应该有而实际并未出现的一些重要症状,也应询问清楚,并加以记录。
例如考虑为大叶性肺炎病人,未出现铁锈色痰,病历中也应记录为无铁锈色痰,以资鉴别诊断。 3.诊治经过 应问清楚此次发病后曾在何时、何处诊治过;曾作过哪些检查,结果如何,曾用过什么药、其剂量、疗效如何。
例如心力衰竭的病人应仔细询问有无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服用的剂量、时间及疗效如何,重点扼要地加以记录。 4.一般情况 对每个病人都应询问病后的饮食、大小便、睡眠有精神体力状态及体重增减等情况。
(3)过去史 即病人此次就诊前的健康与疾病情况,过去史有助于正确全面诊断,重。
完整病例范文
病历它包含首次病志,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程记录,做手术的有手术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 (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中医住院病历书写范文
住院病历书写与格式:
姓名: 性别: 病案号:
年龄: 婚况:
职业: 出生地:
民族: 国籍: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入院时间: 病史采集时间:
病史陈述者: 可靠程度:
发病节气: 记录急性疾患发病或慢性疾患急性发作时的节气。
问诊
主诉:简要记录患者感觉最痛苦的主要症状(部位、性质)或体征、持续时间,一般不宜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多项主诉者,应
按发生顺序分别列出,如心悸三年,浮肿一天,喘息四小时。
现病史:围绕主诉详细询问疾病发生发展及诊治过程,重点写明起病诱因、原因、时间、形式、始发症状,主要症状和伴随症状(部位、性质),病情发展与演变过程,检查、诊断、治疗经过,所用过的中、西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药时间以及其他特殊疗法,治疗反应及症状、体征等变化及现在症状(结合“十问”加以记录),对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表现也应列入。[医学教育网 搜集 整理]
既往史:记录既往健康。清况,按时间顺序系统回顾过去曾患疾病的。清况,及传染病接触史等。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居留地、居住环境和条件、生活和工作。清况、饮食习惯、。清志状态、特殊嗜好等。
婚育史:女性患者要记录经带胎产情况,月经史包括初潮年龄、行经期/周期、绝经年龄;生育史包括孕、胎、产情况,配偶及子女的
健康状况。
过敏史:记载药物、食物及其它过敏情况。
家族史:记录直系亲属和与本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如亲属己死亡则应记录其死因、死亡时间及年龄。
望、闻、切诊
神色形态:包括神志、精神、体态及气色。
声息气味:包括语言、呼吸、咳喘、呕恶、大息、呻吟、肠鸣及各种气味。
皮肤毛发:毛发的疏密、色泽、分布;肌肤温度、湿度、弹性以及有无斑疹、疮疡、痰病、肿块、浮肿等。
舌象:舌苔(苔形、苔色、津液),舌质(色、癖点、癖斑),舌体(形、态),舌底脉络(颜色、形态)。
脉象:寸口脉,必要时切人迎、跌阳脉,两周岁以下小儿可写指纹情况。
头面、五官、颈项的望、闻、切诊:
胸腹部的望、闻、切诊:
腰背、四肢、爪甲的望、闻、切诊:
前后二阴及排泄物的望、闻、切诊:
体格检查
记录西医查体的阳性体征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各科或专科特殊检查。清况均可记录在此。
实验室检查(包括特殊检查)
记录入院时己取得的各种实验室检查结果及特殊检查结果,如血、尿、便常规、肝功能、HB.A吞胸透、心电图、内窥镜、CT等。[医学教育 网 搜集整理]
四诊摘要
把四诊所得的资料(与辨证论治有密切关系的)进行全面、系统、扼要的归纳。
辨证分析
要求从四诊、病因病机、证候分析、病证鉴别、病势演变等方面进行书写。
西医诊断依据
指主要疾病的诊断依据,并非所有疾病。
入院诊断
中医诊断:病(症)名
证名
西医诊断:病名
有几个病、证就写几个病、证,病类与证类名称当另行写出,并与病、证名错过一格,以示从属本病的病类、证类名称;西医诊断写在中医诊断的下面,有几个病名写几个病名,病名参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凡超过2种以上诊断者,按主次先后顺序排列。
治则治法
治则是治疗的指导原则,治法指具体的治疗方法。
方药
运用成方要写出方名及加减,自拟方可不写方名、处方药物要求每行写四味药,药物名称右上角注明特殊煎服法,右下角写剂量,必要时写明煎法及服法。
辨证调护
指医师对调养、给药及食疗、护理等方面的要求。
实习医师签全名:xxx
住院医师签全名:x
主治医师签全名:
临床门诊病历书写
问诊方法 问诊应直接询问对自己病情最清楚.体会最深刻的病人.当病情危重.意识不清.小儿.精神失常.聋哑者不能亲自叙述时,则由最了解其病情的人代述.采集病史时,一般不应打断病人的陈述.但问诊进又应按病人谈话内容及文化水平.生活习惯.对问题的理解及表达能力,采取不同的询问方法. 若陈述病情过于简单,需启发帮助者,应让他充分说明病情经过.当所谈离题太远时,应引导病人叙述与本病有关的问题,切忌暗示性提问或有意识地诱导病人供给合乎医生主观印象所需要的材料.如心前区绞痛病人,不应问:“心前区痛向在肩放散吗?”而应问:“心前区痛时,还有哪个部位痛?”以免影响病史的真实性. 病史采集不仅限于查体以前进行,在体格检查中.检查后及诊治过程中,都应根据需要,加以补充或深入追询,以充实病史内容.问诊完毕后,将病人所述,按时间先后.症状主次加以整理.对病人所提出的病名.治疗用药记录时应冠以引号. 问诊注意事项 (一)询问病史时首先要有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态度必须和蔼.庄重.体贴耐心.言语通俗,避免用医学术语.对恶性疾病的论断,对病人应保密,但必须对其家属或领导说明病情与预后。
(二)应专心听病人叙述.对病人的俗语.方言要细心领会其含义,但记录时须应用医学术语。 (三)对某些问题可婉转探询,如对精神病或性病史,可间接询问与该病有关的症状,使病人容易接受,并可得到真实的材料。
(四)对危重病人需紧急处理时,应简单地询问主要症状及经过,结合必要的体格检查首先给予急救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作详细问诊。 (五)病人如有其它医疗单位论断证明或病情介绍,可供参考。
(六)有关病人的隐私应为其保守秘密,这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包括 (1)主诉 主诉是病人就诊的主要原因,是感觉最明显、最痛苦的症状,包括一个或数个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通过主诉可初步判断是哪一种性质(急性或慢性)或哪一系统的疾病。主诉记载应简练、扼要,用1~2句话,反映疾病的突出问题或概貌,同时注明主诉自发生到就诊的时间。
例如:腹泻、脓血便2天。咽痛、畏寒、发热两天。
若主诉有几个前后时间不同出现的症状,则应按其发生前后排列,例如:心慌气短1年、下肢水肿5天,又如咳嗽、盗汗5个月,咯血2天。如病程长、病情复杂,主要症状不突出时,医生可根据其病史中主要的症状或就诊的主要原因加以整理记录。
主诉必须包括症状、部位、时间。 (2)现病史 现病史是病史中最重要的部分,应包括从所患疾病的开始至本次就诊时整个阶段的发生、发展演变的全过程。
如主诉为上腹部疼痛反复发作3年、黑便1天。现病中从3年前第一次出现症状时写起,按其发生先后描述。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起病情况 起病时间(一般以年、月、日计算,急骤起病者可按小时计算)。发病时的环境、急缓、诱因或原因。
例如:**年*月*日上午淋雨后,次日下午突然有寒战,约半小时后发热,咳嗽……,又如:*年*月*日无任何诱因渐感上腹部隐痛……。 2.症状的特征 (1)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和程度等。
以疼痛为例,应询问疼痛的部位,是否放散,性质是钝痛、胀痛、刺痛或绞痛,疼痛的程度是否可以忍受,是持续性还是阵发性痛,发作与间歇的时间等。例如慢性胆囊炎,胆石症的疼痛常为右上腹发作性绞痛,右上肩可有牵扯痛,油腻食物后常诱发。
又如心绞痛,多为胸骨后压迫;紧缩感及闷痛,向左肩及左臂放散,常在体力劳动时发作。 (2)症状出现、减轻或加重与时间的关系,如某些发热疾病常有时间上的规律性,是每日抑是隔日发热,是上午抑是午后发热。
例如肺结核多年在每日午后发热。 (3)症状与所发生部位的生理功能关系如饮食与胃痛,呼吸与胸痛,活动与心悸的关系等。
胃溃疡常在饭后半小时到2小时疼痛,十二指肠溃疡常在饭前2小时疼痛,进食或服碱性药物后可缓解;胸膜炎常在呼吸或咳嗽时胸痛加剧;心力衰竭常在活动时心悸,气短加重。 (4)病情发展与演变起病后主要症状的变化是持续性还是发作性,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
并注意描述缓解或加重的因素。 (5)伴随症状应详细询问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征及其演变情况,并了解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关系。
哪咳嗽与咳痰,发热与寒战,腹痛与腹泻常伴随出现。如疟疾每一次发作常先有恶寒有战粟,继则发热,最后出汗三个症状。
如病人有两种以上疾病,则应按其疾病发生前后描述。 此外,某些疾病应该有而实际并未出现的一些重要症状,也应询问清楚,并加以记录。
例如考虑为大叶性肺炎病人,未出现铁锈色痰,病历中也应记录为无铁锈色痰,以资鉴别诊断。 3.诊治经过 应问清楚此次发病后曾在何时、何处诊治过;曾作过哪些检查,结果如何,曾用过什么药、其剂量、疗效如何。
例如心力衰竭的病人应仔细询问有无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服用的剂量、时间及疗效如何,重点扼要地加以记录。 4.一般情况 对每个病人都应询问病后的饮食、大小便、睡眠有精神体力状态及体重增减等情况。
(3)过去史 即病人此次就诊前的健康与疾病情况,过去史有助于正确全面诊断,重点应放在现在疾病有密切关系的。
求护理病历的书写格式?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第十七条 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如何正确书写病历书?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病历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个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