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公文写作格式范文

    公文写作格式范文

    公文写作格式及模板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标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a纸张定量为60g/m2~80g/ 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制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处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

    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

    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大全电子版

    公文的写作格式及范文参考模板

    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 函的写作格式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函告的事项、结语等。

    ①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者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答复事项)的复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来源:http://wenku.baidu.com/search?word=公文写作格式与范例&ie=utf-8&lm=0&od=0

    公文写作的格式及要求有哪些?

    标题:小标宋体, 二号字

    正文:仿宋,三号字

    行间距:我们单位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

    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常见的公文写作格式有哪些?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与范文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函的写作格式 一、函的概念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二、函的特点(一)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分类。(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

    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

    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四、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

    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2、主送机关。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五)结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五、撰写函件应注意的问题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

    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

    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例文 通知事宜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国办函 [1993] 2号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

    (略)二、技术监督局要加强羊毛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略)三、要尽快组织直接进入国际羊毛拍卖市场。

    (略)四、为了促进国内养羊业的发展,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扩大出口创汇。(略)上述有关政策,请有关部门、各地区特别是羊毛生产区认真研究落实,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办协调,并督促落实。

    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二《通知》写作要点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二、正文:一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

    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二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一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二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三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通知格式:(指示性通知)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

    公文写作的特点和风格是什么

    公文的特点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公文的格式1.眉首部分眉首部分又称文头部分在行政机关公文首页,置于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眉首部分通常由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构成.(1)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一般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文.(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文件要注明密级,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普通文件,没有这个项目.公文需要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3)紧急程度.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的限度.公文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如“**省人民政府文件”;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有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又称公文编号,是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如国务院文件“国发[2004]3号”中,“国发”是发文机关代字,“2004”是发文年份,“3号”为文件序号,表明这份文件是国务院在2004年度制发的第3号文件.如果一个机关的文件数量较多,还可以在发文字号中加上一个类别标志,反映文件的业务内容或归宿.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即可.发文字号应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插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6)签发人.签发人是指代表机关签发公文意见的领导人姓名.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常用应用文写作格式有哪些?

    1、书信 一般书信(包括请柬)包括五个部分:(1)称呼.信纸第一行顶格写,后面加冒号.(2)正文.第二行空两格写起,转行顶格.可有若干段落.(3)结尾.正文写完,如果正文最后一行空格比较多,可以接着写“此致”、“祝”等词语,否则,另起一行空两格或四格写“此致”、“祝”等词语.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敬礼”、“进步”等祝颂语.(4)署名.一般写在祝颂词下行的后半行.(5)日期.写在署名下一行,靠右边写上写作的年月日.请柬除具有书信的特点外,还要特别写明出席的具体时间、地点.用语要客气有礼貌.2、启事 启事的写法是:第一行正中写启事的名称,如“征文启事”.第二行空两格起,写启事内容.末尾右下方分两行写署名、日期.启事的有些内容要十分具体明确,如地址、时间、联系办法等.有些内容就不应写得具体明确,如“失物招领”中有关失物的详情,以防冒领.3、通知 通知的一般格式是:第一行居中写“通知”二字.第二行顶格写被通知方的名称,加冒号(如果正文已明确了通知的对象,被通知方的名称也可略去).下行空两格起写正文,如果正文内容较多,可分条写,以便读者把握内容要点.署名和日期分两行写在正文的右下方.4、电报 在电报专用纸上按要求逐项填写收报人的姓名、地址.电文一般不加称呼,不点标点,不留空格.署名紧接正文,可用对方熟知的略语表示.数字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一格最多可写四位数.写电文既要简洁,又要明白,不要因过简而产生歧义,引起误解.5、新闻 新闻的样式很多,下面简介一下简讯的格式:(1)标题 概括简讯的主要内容.(2)导语 导语是简讯开头的一段话,要求用极简明的话概括简讯的最基本内容.(3)主体 主体是简讯的主要部分,要求具体清楚,内容翔实,层次分明.(4)结尾 是对简讯内容的小结.有些简讯可无结尾.6、广播稿 广播稿的格式和一般报刊用稿的格式没有什么区别.但要注意收听效果,语言要通俗口语化(书面语改为口头语,文言改为白话),避免因音同字不同造成误解,也不要因念不出标点而产生误解,如“‘希望小学’每个学生都有本《家长捐资助学调查》.”读起来容易使人产生不同的理解.7、申请书 写申请书的目的是通过向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自己明确而具体的某种要求并申明理由,以期得到批准.申请书的一般格式是:(1)标题 包括事由和文件名称,如“入团申请书”.(2)正文 包括申请原因.(3)此致、敬礼.(4)申请人.(5)日期.。

    公文写作的标准排版及格式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和文件排版格式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1.文种全国党的机关公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为准,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文种方面存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党政混用文种。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不可混用。

    二是生造文种。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

    党的机关除《条例》所确定的文种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通知"的"附件"行文。例如,《关于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可以改成《**关于印发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总结"、"计划"、"安排"、"要点"、"细则"等。

    三是"请示""报告"""函"混用。例如:《**关于办公自动化所需经费的报告》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不需要回复;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需要回复。有时也存在"请示"和"函"混用。

    《办法》规定: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是用函。可是有的单位为了办事顺利,向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时,故意将"函"用成"请示",如"**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6年度办公经费的请示"(给县财政局),应改为"**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0年度办公经费的函"。

    2.纸张和排版《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用纸可采用16开型(宽184mm*长260mm),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宽210mm*长297mm)。国家机关公文用纸的采用A4型纸。

    采用A4型纸的页边和版心尺寸为: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地脚(下白边)为:35mm±1mm”,翻口(右白边)为:25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正文用小三仿号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采用16开型纸的页边和版心尺寸为:天头(上白边)为:40mm±1mm”,订口(左白边)为:25mm±1mm,地脚(下白边)为:25mm±1mm”,翻口(右白边)为:20mm±1mm”。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0行,每行排25个字。

    公文的装订要求左侧装订,订位为两钉订眼距书心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一般为4mm。公文的页码标识,要求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页码。

    3.发文机关标识(文头) 又称“版头”,《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发文机关标识原则上应使用宋体字或黑变体字和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由发文机关酌定,推荐使用高22mm*宽15mm字体。

    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目前有的文件版头不规范。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前不必要再加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

    如“**县档案局”,不必写为 “**省**县档案局”或“**市**县档案局”。同级机关或部门可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联合同级别机关,一般按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发文字号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往往是没有联合机关专用红色文头,打印“黑头”文件,严重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4.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一般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并居中排布(不与签发人时)。机关代字应当反映发文机关或部门的性质,不可有几种写法。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前存的问题有:一是“字”和“发”混淆不清。

    公文写作的标准格式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