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抄送机关的请示范文

请问大家,公文的抄送机关可以写哪些 可以举个例子吗
公文的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之外,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平级和下级机关。
一般主送机关是有事项需要请示报告的上级机关。比如某单位请示请示或咨询另一个部门解释某一个政策或解决某一个问题时,其咨询或请示的部门就是主送机关。
公文的抄送机关,则包括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如县税务局向系统下发的重要文件,应抄送市税务局;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如县政府给税务局下文时,应同时抄送给市税务局。此外,下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可以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公文写作 请示版记有抄报某某单位对吗?
1、请示允许写抄送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抄送机关和主送机关。
2、请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凡是要请示上级机关的事项,一般都是本机关职权范围内无权、无力、无法办理的事。它们在上级机关未作批复前,只是发文机关单方的“愿望”和“要求”,还不具备执行条件和行政约束力。它可能被上级机关批准,也可能被上级机关否定或提出某种变通处理意见。所以,将请示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让下级机关知道还不具备执行条件和行政约束力的事情,极容易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和混乱,甚至招致不应有的损失。
请示文件转报上级部门,格式怎么写,请大神给予答复
这个上级部门是这份请示要请示的机关么?如果不是,但是有必要知道请示内容的,就用抄送。在最后一页的版记位置印发单位和时间上一行写抄送机关(如“抄送:****”),抄送行和印发单位、时间行要用一条红细线隔开。
参考资料:在上行文中,有三种情况抄送:一是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在主送一个机关的情况下,将其他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二是因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三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或领导人报告情况时,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领导或不相隶属的机关。
抄送的公文抄送
公文的抄送是将文件在主送的同时发送给与公文有关需要知晓或遵照执行的单位,抄送单位是公文结构的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的公文使用抄送比较频繁,但由于抄送单位居于公文的文尾,所列单位不属于文件的主要或直接承办单位,在办文过程中往往容易被遗漏或处理不当,影响了文件贯彻执行的效果。为此,公文的抄送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把握。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公文运用中的实际情况,抄送的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上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在主送一个机关的情况下,将其他上级机关列为抄送机关;二是因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三是向有关上级机关或领导人报告情况时,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况的领导或不相隶属的机关。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职权范围函复平级机关审批事项,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规定或执行面较广的,应抄送上级机关,必要时也应抄送相关的平级单位及本系统的所属机构。
如省物价局依职权范围复函批准省交通厅提出的全省春运客运基准价格,应抄送省物价局的上级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给相关的省直单位,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等,并抄送给下级物价部门。3.在下行文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向下级制发生要行文,应当抄送上级机关、与文件内容有关联的平级机关;二是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该机关的另一上级机关;三是转发上级文件时,一般应抄送被转发的上级机关。
4.在联合发文时,如需抄送,应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抄送各联合发文机关对应的上级、平级和下级机关。 1.备案作用。
下级机关发文抄送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来说,是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便于上级监督、指导,避免在重要决策上出现差错;对上级机关来说,便于了解和掌握下级机关的工作情况,统管全局,加强指导,还可作为决策的参考。2.协调作用。
受双重领导的,抄送非主送的领导机关,便于上级机关明确承办责任,避免相互推诿,同时也表示对非主送的有关领导机关的尊重;抄送平级机关,有利于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单位沟通情况、增进了解、协调工作,避免出台的政策相互矛盾,或因不通气而产生误会,影响文件贯彻落实。3.告知作用。
对发文机关而言,通过抄送形式将需要在有关单位知晓的事项告诉受文方,履行告知义务;对被抄送机关而言,通过接收抄送文件知晓发文的意图,便于了解情况或配合工作。4.执行作用。
抄送单位同样是公文的受文机关,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款规定:“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明确了被抄送单位依照职能职权除享受有知情权外,还具有执行的义务,即当本地出现同样情况或需要时,也应按抄送文件中的规定执行,而不需就同样内容报请上级单位批准,抄送文件具有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效力。既非主送又非抄送的单位如需执行规定,应依照职能职权请示发文单位确定能否执行文件。
如:省物价部门批复某市物价部门同意收取某项费用,则各市如遇到同样需要,都可按文件规定执行;如只批复一个市,没有抄送其他市的,其他市须另作请示。又如省物价部门函复解释或明确某市咨询的某项政策问题,被抄送的各市物价局都应按同一解释执行。
使用抄送除遵守上述第一条列举的规则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切忌乱抄乱送。发文机关要根据公文内容与性质、机关或领导人的职能职权及工作的需要、保密需要来确定抄送名单,少了不利于工作,过多过滥会使受文机关以及发文机关本身不胜负担。
2.抄报、抄送统一使用“抄送”。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已将过去区分抄报用于上级单位、抄送用于下级单位,改为统一使用抄送。
至今仍有一些单位继续使用抄报,这是不符合现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的。3.请示件要慎列抄送单位。
一是不宜抄送下级机关;二是确实需要抄送平级单位的,也应严加控制抄送范围,因为上级未批准时,文件的内容尚未确定,还处于内部研究决策阶段,故不宜让信息扩散,否则会使工作被动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三是有的单位为了争取领导重视,将请示件抄送许多上级领导,这样将影响上级单位正常的公文流转。4.抄送的排列顺序。
一般按机关性质和隶属关系掌握,依据国家、省、市级单位层次顺排,如确需抄送上级领导的,可先排个人,再排单位。还需要指出的是,被抄送机关要妥善处理所收文件。
只需知晓而无办理责任的被抄送机关应将文件送有关领导或业务人员了解文件内容;发现抄送文件有政策问题的,应及时将意见反馈发文机关;与本单位关系密切需要贯彻执行的,应将文件转入办文环节,并妥善保管文件以备使用。
一般公司向政府部门写请示、报告的格式
报告格式: 1、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
2、正文: (1)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由,讲情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用“为此,请示如下”。 (2)请示的事项:写明请示要求,如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请求资金要写明金额。
(3)结尾语:多用“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请求,请予审批”,“以上请示,请予批复”,“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等语。
3、“红头文件”是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用的,一般公司不能用。 扩展资料请示报告分类: 第一类 请求指示的请示。
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第二类 请求批准的请示。
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第三类 请求批转的请示。
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请示的正文,主要由请示的原因、内容、要求三部分组成,请示时应将理由陈述充分,提出的解决方案应具体,切实可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请示报告 百度百科-红头文件。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时可以抄送其下
不对,不可以抄送其下级机关。
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款: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第四款: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根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款: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扩展资料: 公文种类主要有: 1、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