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推荐提名人选复函范文
怎样写提案如政协或人大委员的提案,要求及要点等
提案书写的基本要求 提案应用钢笔书写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上,字迹工整清晰,有条件的力求打印。
内容要按提案的各个组成部分填写。 ⑴案由。
案由是提案的主旨,如同文章题目。力求用简明的文字写出。
要注意案由和提案内容的一致性,不要出现脱节和矛盾现象。 ⑵提案人。
即提案的委员姓名或提案单位的名称。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签名应当列于首位。
以党派、团体等有关组织名义提出的集体提案,须由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理由。
理由部分是写提案所要解决某项问题的理由或原因、根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
在阐述理由时,尽可能抓住问题的实质、要害,做到明确、扼要、具体,避免笼统、空泛。 ⑷办法。
针对理由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办法。 ⑸审查意见。
是指确定由什么单位承办。这一栏由提案委员会负责审查填写。
⑹工作单位和通信地址、电话号码及邮政编码。 这是为了便于承办部门的联系,要认真详细填写。
具体提案内容是不能公开的,所以没有范文哈 。
如何反馈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的内容
一、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理)程序:1、各承办部门自区政府交办会上接到建议提案后,应及时召开专门办公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确定承办人员和负责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承办部门应尽快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联系,弄清他们所提建议或提案的意图,调查处理建议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问题解决后,承办部门应以公函形式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文字严谨客观。答复函须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政府督查室审阅,重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函还要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正式打印,正式文件打印要有签发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4、答复函一式五份:一份面交代表或委员(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请代表或委员当场签字,当面征询代表或委员意见);三份送区政府督查室(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一份留部门存档。5、建议提案务于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不能按期答复的,区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区通报批评。6、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由承办单位自行复印),由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亲自填写。
7、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时除答复函应由承办单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行文并负责送达代表或委员,其余与区级办理程序相同。二、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1、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上。
这样有利于对所提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交办、研究和答复,也便于分类整理和妥善保存。2、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多人联名。
有的代表认为,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努力争取更多的代表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在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3、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类后,分别交付 有关机关和组织进行处理并答复代表。
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答复代表。4、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
对人大代表在平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一般要求在2个月到4个月之间办完答复代表。
怎样提名县政协委员
一、政协委员提名程序: 1、提名推荐。
推荐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各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推荐地方委员会委员名单由地方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各个界别等协商提出。
2、协商确定建议名单。对各方面提出的推荐名单由中共党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反复同各推荐方面协商形成建议名单。
3、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将委员建议名单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进行协商和表决,经全体常务委员过半数同意予以通过。
4、公布。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委员,由政协办公厅(或办公室)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和个人,向委员发委员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增补政协委员的程序,也需要经过提名、协商、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和公布这几个步骤。 二、被提名政协委员的条件: 政协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7岁,新提名年龄不超过55岁,政协委员中党员领导干部任期不超过两届,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不再继续提名;党外人士和党内专家学者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
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不交叉,已被安排为省政协委员、被选为省人大代表的一般不再提名,已被选为中共省、市委委员、纪委委员的原则上不再提名。委员中,党内人选主要是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代表人士,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现职领导干部,从政协领导岗位退下来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
党外人选主要是各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士;在祖国统一事业中有影响、有作为的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新社会阶层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突出的优秀代表人士;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有突出作用的代表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