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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理工程师责任书范文

    监理单位人员的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主持监理部的日常 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报告工作。

    二、主持编写本工程监理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监理工程师按方案实施。 三、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确定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驻地监理组的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

    四、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召开会议,签发监理部文件和指令。 五、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六、组织各标段的定期质量检查、平行检测和各种仲裁试验。 七、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八、组织审批关键工序工程的施工方案、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九、审核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主持编写各标段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参与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方案、年度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偏离较大时,督促承包人加大投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十一、审核监理工程师提交的中期及最终支付证书,有权拒付或缓付工程师已签发但不合理的支付,统一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核定最终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十二、核签处理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三、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组织监理工程师查清情况,根据合同规定进行核定,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通知。

    十四、工程施工期间,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月报、中期支付证书(每月)、进度计划报表,各种原始记录和现场抽验资料,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十五、工程施工期间,有权对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发出的错误指令、文件进行纠正或调整。

    有责任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十六、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竣工监理资料档案。

    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按合同规定的监理内容,组织分管标段各现场监理组进行监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月度监理工作计划。

    负责编制监理工作制度,参与编制监理大纲。 三、负责督促、检查各标段监理组对检测仪器、工具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健全检测仪器、工具和监理资料的管理制度。

    四、主持编写监理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实施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五、参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汇总并提出监理审核的初步意见。

    六、参与审定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提出监理审核的初步意见;负责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的管理及各种标准、规范最新技术的确认、推行。 七、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各监理组实施质量体系标准。

    八、监督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考核实施效果。 九、负责督促承包单位和监理人员针对工程实际编制重点工程和关键工序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预防及纠正措施,监督实施。

    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并提出分析意见。 十一、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各标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安全生产和监理安全监控事项提出建议。

    十二、定期组织各监理组和承包单位对各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留有记录,发现问题通知承包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十三、审核单项工程开工申请及检查开工条件,为总监提供签证依据。

    十四、组织重要分项(部)工程的检查验收。 十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监理部的合同管理、预(结)算、进度款支付签证的审核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十六、审核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 十七、负责组织报验工程量的现场核实工作。

    十八、审核每月验工计价报表中有关工程数量、质量的签证。 十九、参与审核工程竣工资料,参加项目竣工初验。

    二十、完成总监委托的其他事项。 监理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监理组组长是监理部派往施工标段现场监理组的负责人和召集人。

    二、在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做好监理组的监理工作,协调监理组内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工作。 三、负责本监理组人员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安排,并检查其工作完成情况。

    定期组织监理业务学习和现场监理工作会议,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组织监理组内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提出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评、奖惩意见。

    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检查监理业务的开展,收集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信息,总结交流监理工作经验。 六、协调承包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工作相互配合及有关监理程序工作,是现场监理组和监理部联系的负责人。

    七、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初审意见。 八、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 九、审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

    工程监理有哪些职责?

    一个合格的工程监理对一个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标准都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职责和义务的规定有哪些?以及监理工程师需要遵守的行为守则是什么,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工程监理的职责有: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

    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法律法规对工程监理职责和义务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需要遵守的行为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怎样写工程的协议书?或是合同书有没有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

    工程质量责任书

    工程质量责任书范本。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 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____。

    2.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 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 司: 项 目 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年月日 年月日。

    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竣工申请、组织竣工预验收并参加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计划、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二)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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